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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的原有2013年的规定,涉及到的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内容,当然也就不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管:
关于停止收取工程建设项目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等事项的通知 |
| [table=100%,#ffffff,,0] |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管委办 日期:2013-05-15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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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我市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依托“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绍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逐步实现电子交易,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答疑纪要、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网络或系统提供下载,实现无纸化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为此决定停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纸质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印刷、邮寄成本名义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发布交易公告的项目,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二)实施电子投标的项目,在试运行期间由系统开发公司免费提供电子投标光盘和相关技术支持服务,暂不收取电子投标光盘费及相关技术服务费,具体收费办法另行明确。
(三)投标所需的设计图、施工图等技术性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鼓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档形式免费提供给相关投标人;因无法提供电子文档确需印制纸质资料的,应以押金的形式收取图纸(资料)押金费,并在投标人退还相关资料时予以退还,不得收取工本费等费用。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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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td][td=1,1,50] [/td][/tr][/table]http://www.sx.gov.cn/art/2013/5/15/art_3216_3902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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