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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11万辆车违规出行,为何以身试法  新华网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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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5 09:12: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4天11万辆车违规出行,为何以身试法


新华网 2015122411:11:1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朱达志


    22日24时,北京市持续89小时的重污染红色预警解除。据统计,4天来该市共有11.28万余辆机动车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而仅仅是22日当天,市交管局就查处了4.4万余起机动车违反单双号限行行为。依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这4天红色预警期间,光罚款就将高达1128万余元。


  这样的数据太令人吃惊。重污染期间,市民出行理应自觉地减少开车,何况政府出台了明确的限行措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甘冒违法被查处的风险,宁愿被罚款也要开车出行?


  不排除一些人确实不太清楚单双号限行的规定,而大多数违法出行的可能都经过简单算计,认定这样的违法风险是值得冒的。比起打不到的士、挤不上地铁和公交车,而不能按时赶到各种办事、上班、谈生意的规定地点,或许100元的付出是值得的(反正又不扣分)。何况,万一没被逮住,不相当于赚了100元吗?


  大家都是理性经济人,不能说这样的算计有什么错。料想当初制定这项法规的部门,未必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之所以没作出扣分的规定,很可能就是考虑到了这一因素,不把事做绝,不把所有的路堵死,给“滑头们”一点闪转腾挪的空间。这未必不算是一种人性化考量。


  但没想到的是,肯花“买路钱”违法出行的人竟有那么多!这不能说明现在的人都精于算计,只能说,如今在中国大都市里不得不这样算计的人实在太多了。


  这其实是把一个老大难却又不得不认真直面的问题再次摆在了我们面前:北京的城市规划布局究竟该不该尽快来一个釜底抽薪式或者说一劳永逸的改观?北京太大了,高楼太密了,人太“为患”了,每天的出行者太多,二环、三环、四环、五环……这个大饼已经如此厚重密实,但也越来越托不住这个大都市的运转。


  北京的人口确实多,但要论人口密度,却还赶不上东京、新德里、上海、墨西哥城、圣保罗、孟买、大阪。然而,为什么在北京的感觉就比那些城市(尤其是东京、大阪)挤得多呢?这当然跟城市规划功能布局关系太大。东京是亚洲最大的城市,是全球最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吸引了很多人口不断涌入。但是东京没有“烙大饼”,它的23个特别区、26个市、5个町、8个村等行政区块相对分散;而且由于电车发达,周边的神奈川县、琦玉县、静冈县、千叶县、长野县等地的人们可以在一小时内方便往返东京市内。但是我们这方面却做得很欠缺。


  北京是中国的政治、文化、国际交往、科技创新中心。既然是多中心,那么就应该有太多的人为之服务,因此她也应该是一个宜居中心才对。宜居的指标,环境和交通恐怕要排在前面。雾霾已经让人喘不过气来了,交通还那么拥堵,无论如何谈不上宜居。


  看来,北京不想办法“凤凰涅槃”是不行了。不能总是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时给大家留“后门”吧。那些有意无意产生的“人性化”举措,对法治和法律权威终归是有损害的。就像一些地方大量存在的超载现象,司机们很清楚,如果被罚一次的代价低于超载所带来的收益,他们就一定会前仆后继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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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5 09:13:56 |只看该作者
参考文章 :



博客中国 > 社会



“四天限行罚款超千万”让人五味杂陈



作者:曹林    2015-12-24 13:32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 社会 文学 生活

北京持续89个小时的红色预警解除,据统计,四天来共有11.28万余辆机动车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据了解,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交管部门可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100元罚款。这意味着,红色预警期间,限行罚款达到1128万余元。近来好几个地方都实行红色警戒,不仅有交通罚款,还有违法排污企业的罚款,所有罚款加起来应是一个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数字。

这个数字真让人感觉五味杂陈,说不出来的复杂味道,无法言说的沉重与压抑。看到这个巨大的罚款数字,有人可能会喜,而更多人则是忧和难受。

限行罚款达1128万余元,有那么多司机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有意思的是,从网友留言看,很少有人把矛头指向违反交通规定的司机,很少有人批评司机缺乏社会责任感和法规观念,雾霾天不愿少开一天车为降霾做贡献,相反,多表示了对被罚司机的同情,而把矛头指向了罚款的部门,称交管部门反而从雾霾中获益,雾霾和限行成了有关部门一门宰车主的生意,有的网友说:这下交警的年终奖有着落了。有网友说,真是坏事变好事啊,欢迎雾霾来,助我好罚款。

把矛头指向严格执法的交警,当然是没有道理的,表达是一种愤懑情绪。对于“四天限行罚款超千万”这个让人五味杂陈的数字,很难把矛头指向哪个人哪个部门,这个数字折射的是雾霾给社会带来的巨大成本。

这么多车主违反限行规定,很难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违反规定的车主,很难充满优越感地说什么“雾霾当前,少开一次车就这么难吗”。红色警戒是一种突然的法律状态,车主当然应该依法服从。可有没有考虑到车主的痛处?很多人并不想违反规定,有的是不知道单双号限行,有的是计划被打破,无法错开限行。比如我一个朋友就被罚得很无奈很无辜,前几天出差,开车停到机场,不知道会有红色警戒――可回京时却赶上限行,怎么办呢?把车停在机场打车回家吗?停车费很高,再加上回机场取车的成本,比100元罚款高多了,只能硬着头皮“违反限行”开回家了。有的是早有安排,不得不用车,突然限行,只能被罚款。还有则是考虑到地铁公交太挤,太不方便,甘愿接受罚款。这些无奈,不是一句“为何不为减排作贡献”的道德大棒和说教可以消解。

正因此,红色警戒之下违反限行的比例会比平常高很多。突然来个红色警戒,日常生活被打乱,车主很多时候不得不无奈受罚,好像不得不交这种雾霾税。

把矛头指向罚款的交警和交管部门,显然也不对。公众觉得交警罚了1128余万元,得了这么多钱,一定很开心――这只是公众的想像和情绪,也是对过去一些部门执法和罚款经济的痛恨。交警罚了1128余万,看起来钱好像很多,可有没有想过,交警为此付出了多少成本?交管部门付出了多大的成本?雾霾之下,设置那么多警力,交警们顶着雾霾,顶着尾气,到街上去拦违反限车的车,有的甚至不戴口罩。你也去大街上去试试这种感觉?何况这些罚款,交警根本拿不到,交管部门也不能随意作为本部门的财政,不是自己的小金库,更不能用于发年终奖。舆论和公众想像这些罚款会成为交警和交管部门的利润,从财政常识看并非如此,这只是一种情绪化的误解。所有罚没款收入都须全额上交市财政,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交警收入也与罚款多少没有关系。

公众看到的只是罚款罚了1128余万,而看不到这背后的成本。我们从1128余万这个数字应该看到的,不是谁获益了,不是一种利润,而是这个社会为治理雾霾所付出的巨大成本:车主付出的成本,交警付出的成本,管理部门各种检查督查带来的成本,红色警戒给整个社会带来的成本。

当然,相关部门也应该回应公众的关切,这1128余万的流向,避免让公众沉浸于“政府从中限行中受益”的想像中从而对治霾产生强烈抵触,有的网友说,支持把这1000万交发改委用作控制油价减霾费,有的说100万用于交警吸霾劳务补助费。无论如何,对这个让人觉得五味杂陈的数字,应该有一个解释和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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