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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设适应WTO要求的政府采购队伍【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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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6 11:26: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应建设适应WTO要求的政府采购队伍

   
来自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面对加入WTO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从用人机制和用人标准出发,改革现有的用人制度,建立科学用人观,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迫切要求。

  一、我国政府采购队伍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人员已达4500人左右,集中采购机构人员达6700人左右。机构的建立和队伍的充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但部分地区政府采购机构在用人机制上,仍然执行着旧制度,严重影响着采购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创新用人机制和用人标准的必要性

  (一)政府采购自身特点的需要。要求聘用现代化专职高能型复合人才,以适应各项采购工作的需要。

  (二)应对加入WTO压力和挑战的需要。加入WTO后,我国加快推行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任务更加紧迫。从长远看,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势在必行。欧盟曾通过多种途径表示,要求率先与我国开展签署《政府采购协议》的双边谈判。如签署此协议,我国就将与签约方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制度就要与《政府采购协议》规定一致,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职能必将受到严格限制。

  与此同时,我国也开始以WTO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小组成员身份,参加了《政府采购透明度协议》的多边磋商活动。此协议要求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及实践要按规定用WTO的一种语言(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全部公开。这些情况迫使我国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和制度改革,聘用高智商的复合型人才早作准备,积极应对,争取主动。

  三、创新用人机制和用人标准的思路

  (一)审时度势,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任用工作中把握WTO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加入WTO最大的挑战是对政府的挑战。在政府采购用人机制方面,最积极的应对就是创新从业人员选拔制度和用人标准,提高各级政府采购从业人员、采购管理人员的素质和领导水平。

  (二)与时俱进,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任用标准上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三)冷静应对,在新形势下更新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养选拔标准的内容。从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实践中思考,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各级组织和人事部门,特别是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在认真执行好《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培养选拔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标准强调以下四方面要求。

  首先,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把党的基本理论与新的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把握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真正实现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变,从依权管理到依法管理转变,从维护统一管理到鼓励公平竞争转变,从审批、管制到服务、监管转变,从封闭的人才观念到开放的人才观念转变。熟悉WTO规则,善用WTO规则。

  其次,锐意进取的创新能力。对于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来说,创新能力就是工作能力和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能力。应要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在拥有知识基础之上的创新能力,在世界经济竞争的大背景、大视野中把握前进方向,驾驭市场竞争的局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创造性地做出新成绩。

  再次,科学的知识结构。面对国际化竞争、集团化作业、网络化传输的客观形势,政府采购从业者需要拓宽知识面。特别是法律、现代科技、国际经济、外语以及电脑和互联网等方面的知识。

  最后,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世贸组织奉行开放、自由的贸易原则,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背景下,对坚持先进社会制度及理想,维护国家利益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应当时刻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警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作者系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本文获全国政府采购论文大赛一等奖,已入选《全国政府采购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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