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招标师制度为何难执行 我国目前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现状是,无论你在哪个行业、有多高的文化知识水平,只要你有关系,随便找一家代理机构挂靠,就可以从事招标采购代理行业。这样的行业乱象导致的后果是招标采购代理执业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质疑投诉多,破坏了招标采购行业的整体形象。 目前在招标采购业,有注册招标师执业水平考试,至今已有近三万人获得国家注册招标师从业资格证书。并且在2012年2月1日实施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要求招标代理采购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但笔者认为,近两年来,国家注册招标师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究其原因,一是该制度虽然写入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但没有纳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中,使其执行条件大大弱化。二是目前没有实施招标采购成果文件由国家注册招标师盖章签字制度,注册招标师在招标采购行业的价值和意义没有体现。三是注册招标师的诚信公示机制和优胜劣汰制度没有建立,国家注册招标师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从业资格优势没有被很好地发挥出来。 国家注册招标师制度要想实现其设计初衷,必须将其有效融入招标采购整体制度中,与各环节发生化学反应,与各项机制有机结合,相互作用,这样,才能在诚信的基础上,实现优胜企业更好地发展,劣质企业和从业人员从市场中清退出去,才能提高招标采购代理行业的整体水平。 此外,笔者建议,成立注册招标师协会来取代现在政出多门的部门管理。十八届三中会会提出,社会的事务由社会来管理,国家注册招标师的管理应当属于社会事务,应当尽早成立注册招标师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管理,提升国家注册招标师的整体执业水平,从而改变现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政出多门,谁都在管,谁也没有管好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