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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古屋大学教授:日本政采中的公共部门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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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11:10: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日本名古屋大学教授Shuya Hayashi介绍,日本主要的公共采购部门有国土交通省下的9个区域部门(国民政府)、47个专区、自治市(特指17个大城市)等。建造业的规章制度包括准入规章(整个建筑工业被划分为28个行业。这些行业都有自己的准入规章)、筛选参与者(尤其是公共采购人采取多种方式筛选参与投标者)、事后监督(公共采购人审查整个工程,惩罚其间的不法行为者)。通常,日本公共采购人将工程建造过程划分为两种行为(设计和施工),对这两种行为分别招标,比如大桥的采购是分别对大桥的设计、大桥的建造进行采购。
  Shuya Hayashi说,在20世纪90年代前,日本主要的公共采购人采用在指定参与者之间密封投标方式招标。其后,连环的串通投标和贪污案件曝光。最近,日本公共采购者打算使用普通的密封投标方式和以非价格属性作为授予标准的招标制度。日本的市政工程主要依据日本会计法通过竞争投标形式外包。尽管公共部门必须主要采用竞争投标形式,但依据会计法所规定的例外情形还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招标方式:通过公开招商方式的竞争投标和个别性契约。自1990年后,日本暴露出两类串通投标案件:一类是竞争者之间的串通投标,即谈合;另一类是政府协助或促进的串通投标,即官制谈合。这两种串通投标都在社会媒体上遭到批评。日本公共采购者已经采取多种矫正措施,看起来对制止串通投标行为有帮助。
  Shuya Hayashi透露,日本串通投标行为的特点是有一些行为在重复拍卖的条件下能够得到支持。众所周知,在卡特尔成员间的商业合作极其便利,而背离卡特尔造成其成员不盈利或被其他成员严厉惩罚之时,谈合就可以成功地运作。即使这些条件并未得到满足,竞标人仍可以追求其他的可能性以获取共谋利益。如果外部代理人能够协调卡特尔成员之间的冲突并惩罚背离卡特尔的成员,则公共采购中的串通投标行为就很可能顺利持续下来,政府官员是可能成为此种代理人的人。此外,由于政府官员个人并没有追求社会福利的激励机制,他们就可能愿意接受腐败行为,尤其是在对其腐败行为的监管非常薄弱之时。当他们为追求自身利益协调竞标者之间的投标以换取贿赂之时,串通投标的行为就顺利持续了,所以官制谈合被视为政府官员扮演协调角色的串通投标行为。
  据Shuya Hayashi介绍,日本公路市政机关为钢桥建设项目指定的竞标人之间组织了官制谈合,涉及一名行政官员和一名日本公路市政机关的前雇员。2005年9月29日,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发布消除违反反垄断法第三章(不合理的贸易限制)的不当行为的建议。此外,要求实行矫正措施的命令也发给了市政机关的负责人。主要情节是:日本市政机关的行政官员收到了相关承办雇员(日本市政机关前雇员)制作的指定中标者的分配图表,图表上规定的条款被中标者所承认;作为对前雇员请求的回复,日本市政机关官员将该项目拆分成几个单独的订单,尽管该项目最初的计划是整体外包;作为对前雇员请求的回复,该官员还降低了合格竞标参与者的公司最小规模的标准,并透露了本应保密的非公开信息。
  Shuya Hayashi分析,本案中,日本市政机关的行政官员收到了相关承办员(日本市政机关前雇员)制作的指定中标者的分配图表,为相关公司联合操纵一系列竞标项目提供了便利;那些现任或前任的行政官员卷入串通投标行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想在那些建筑公司中为日本市政机关的退休人员谋求职位;这是日本市政机关官员与建筑公司之间惯例性的互惠行为。
  官制谈合被看成是政府官员扮演协调角色的串通投标行为。官制谈合的矫正措施:以反垄断法作为串通投标的一般矫正措施(对加入卡特尔企业的禁止令、对加入卡特尔企业的附加费支付令、刑事处罚、私人索赔诉讼)。日本公共部门设计的特殊矫正措施为:扩大竞争性投标范围、披露官制谈合案件、延长参与投标人的禁止期限、要求损害赔偿以及对违约行为征收罚金、建立第三方委员会。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万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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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7 11:26:25 |只看该作者
[s:125] 开拓国际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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