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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财政局回应“实质条款没回应”
针对缘何不采购格力空调?省人大代表、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向代表们解释了格力案的来龙去脉。对于格力方面说“废标”的原因是“标书文字错了一个字”,但在番禺区中心医院的招标中,格力标书中未对招标文件中有星号标记的“实质性响应”内容予以回应,因此不符合中标条件。“以很苛刻的眼光来看,广州市财政局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不妥,都找不到一点瑕疵。”
张杰明还将这件事做了一番比喻。他说:“这件事情,就好比一个小孩,大家都知道他成绩不错,后来考大学的时候,他没考上北大,另外同学考上了,他不服。别人说他的卷子做错,他说这个问题我懂,只要你到现场问一问,我就能够都给你答出来。但是判卷子的人,能够跟他到现场去答吗?他只能够根据你卷面上来理解,来判定。他不会再给你一次机会了。”
张杰明还披露:“当时的标是由三块组成的,一个是技术,一个是实物,一个是服务。但是,单就空调来说,格力空调一点都不便宜,它便宜在什么地方呢?在服务上!在保修三年这个条款,其他的单位开的是400万,格力开的是多少?4万!在售后服务方面,它差别主要在这,所以说,格力说他的空调便宜,他的空调并不便宜。”
对于汪洋书记表态过问“废标案”一事,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志彬表示:“现在都是以法律为准绳,讲司法独立、司法公正,我们没有受影响或任何压力。”他还表示对采购中心与格力的民事诉讼胜诉有信心。此前,广州格力状告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违法招标采购的民事诉讼已正式立案。广州格力法务部经理陈勇向记者表示,目前格力废标案的诉讼上尚未有进一步的进展。
作为国内空调行业的龙头,广州格力诉广州市财政局的官司,引起了法律界高度关注,格力此举是揭露政府采购潜规则?还是挟民意叫板政府?
广东省人大代表、律师江波认为要讲程序公正,“如果给你(格力)二次机会,对其他人不公。”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授李玉忠解释说,标书书写是有严格规定的,“厂家再厉害,如果没有对星号标记的重点要求予以响应,是无法中标的。”
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认为,外界不应都把目光集中在400万元的价格差距上,“格力本身的标书制作不规范而导致财政局无法选择它,不得不多花400万元去选择另一家的产品”,这个责任,“不在政府而在格力自己”。
早在2009年11月1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授乔新生就曾撰文《政府采购毛病出在什么地方》指出:“其实,全国此类事件众多。财政部曾经因为帮助国家发改委实施政府采购被推上被告席。尽管当时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认为这是我国《政府采购法》能否得以贯彻落实的标志性案件,但这一案件最后还是无疾而终。可以肯定的是,广州格力公司状告广州市财政局,结局大体相似。之所以会作出如此推断,政府财政部门虽然负责政府采购,但是,对采购的过程并没有多少发言权。招标投标中心才是问题的核心,状告财政部门,很可能是选错了对象。可是,如果把招标投标中心作为被告,那么,产生的后果将会更加严重,因为招标投标中心只是一个中介机构,在政府的行政序列中,它只是起到一个媒介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招标投标中心既不能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同时也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状告招标投标中心很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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