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省住建厅网站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要求“试点地区在加快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后续跟进如何?近日山西省有了大动作。 7月1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 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 1、取消现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全省图审机构停止承接新业务。 2、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书;重要工程还是要进行专家论证。 3、强调终身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编制文件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总建筑师对文件终身承担技术责任。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人员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之后怎么操作? 文件中指出,各级住建部门要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经常性“双随机”检查,相关费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省级住建部门每年最少一次)
重点检查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履行承诺情况; 重要工程专家论证制落实情况; 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签字盖章程序履行情况等。
检查不合格怎么办? 建设单位:停工整改,暂停办理该工程后续建设手续和其他项目建设手续。 勘察设计单位:暂停在省内承揽新的工程项目,整改合格后恢复。 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信用扣分,与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相挂钩。发生事故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终身不能晋升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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