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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jsxwzb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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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母公司作为招标人,子公司能来投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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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08:59:17 |只看该作者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前,按照7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在上述禁止之列,故可以理解为:子公司可以参加以母公司为招标人的施工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后,以上情况受到其中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限制。但与第三十四条的第二款无关。因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是指以上情况的单位不能同时投同一个标,而非一个招标,另一个不能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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