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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虾欺诈”背后是公权力麻痹  新华网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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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10:02: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日热点舆情(10月8日):“大虾欺诈”背后是公权力麻痹



2015100815:53:38 来源: 新华舆情
据新华网舆情监测系统显示,今日最热新闻事件前五名分别是:
序号
题目
来源/首发媒体
参与数
地域
1
青岛“天价大虾”事件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被停职
网易/央视
155685
山东
2
北京超生6子现状:生活拮据难吃肉 3人黑户辍学
新浪/新京报
58869
北京
3
福建省长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新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52221
福建
4
青岛旅游局微博引吐槽:王健林马云餐后破产
网易/央广网
42494
山东
5
“释永信私生女”传闻调查:刘梦亚系其侄女
搜狐/北京青年报
33382
安徽

□青岛“一只虾38元”宰客商家被查  网民:天价宰客为何屡禁不止?


10月5日,有网民爆料称,自己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遇到宰客,结账时被告知大虾38元一只。6日,青岛市北区物价局对该店下达罚款9万元等处罚。7日,青岛官方宣告,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随后,青岛市消保委发布《关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声明》,对涉事烧烤店宰客行为做出严厉谴责。


网民“刘凤敏”:“善德”“38元一只虾”,分明就是“缺德”,难怪会引来广大网民的口诛笔伐。这“38元一只虾”的背后所折射的不仅仅是“宰客”,更有市场监管的不到位和社会诚信的缺失。


网民“郑渝川”:如果仅仅是执法一线失灵、失调,一个城市更高层面的市场监管、舆情管理等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事发后的第二天、第三天,又在哪里,做了什么?有关方面真的看重城市形象和口碑吗?


网民“陆敬平”:该事件不仅对当事人和监管部门,而且对广大经营者来说,也敲响了警钟。只有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才能做大做强。靠坑蒙拐骗也许能得逞于一时,但绝对不能得逞于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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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0-9 10:03:30 |只看该作者



青岛天价虾事件:工商和警察失职才是万众寒心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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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16:07来自红网论坛手机版|只看该作者|倒序浏览

      青岛天价虾事件:工商和警察失职才是万众寒心的根源
2015-10-07 陈杰人 杰人观察平台

文/陈杰人





        


这个假期发生的青岛“天价虾”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在媒体报道后,原本称“节后才上班”的青岛市物价部门紧急“上班”,以价格欺诈为由给予店主罚款9万元的处理。但据《新京报》报道,目前该店已关门歇业,店主失联,处罚告知也只能贴在紧闭的店门上,物价部门称,无权对店主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此言意味着,处罚能否到位,还是个未知数。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该事件:10月5日,网友爆料称,他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被宰,“点菜时店家说虾是38元一份,结账时居然变成38元一只。”一盘虾就被计价1520元。这位食客两次报警,青岛警方均称不属自己管,并推给物价部门,而物价部门则称假期不上班。在店主棍棒威胁和到场警察的“劝说”下,食客被迫支付了高昂费用。

就在该店主被处罚新闻发布的今天,另有《华西都市报》的报道称,青岛昨天再次发生宰客事件,一位宁夏网友爆料:“在青岛某餐厅点了只帝王蟹,店家称重之前直接把螃蟹腿拔掉,称完后七斤多,且称了就必须买,吃过后结账两个人花了近三千。”

看来,青岛宰客不是孤例,各位游客下次去青岛,要尽量避免吃路边排挡和小餐厅。因为从事发过程来看,一个外地游客,遇到青岛的店主欺诈乃至欺负,你不仅要面对店主的光膀子和棍棒威胁,还要面对当地执法部门的集体失语和失职所造成的纵容态势。

我说青岛有关执法部门失职,并不为过。至少在这起天价虾事件中,当地物价部门的怠于行使职权,使得物价违法者目无价格法,当地工商部门的失职,让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形同虚设,而特别是警方的纵容,更使违法者气焰嚣张。

到目前为止,青岛物价部门的反应,前期虽然值得批评,但后期算是亡羊补牢,态度明朗,值得肯定。不过除此以外,青岛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应该被严厉批评。

此番天价虾事件中,消费者至少有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人身权被侵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工商部门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但截止今天,虽然此事闹得沸沸扬扬,但青岛市工商部门似乎真的放大假了,没看到它的任何影子。

对于天价虾事件,也许多数人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店家的价格欺诈,其实,该事件中还存在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那就是店家依赖价格欺诈的手段和暴力威胁的方法,抓住顾客的恐惧心理,对顾客进行了典型的敲诈勒索行为,此举除了违反消法外,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可我们看到的情形却是,面对消费者的报警和店家的公然棍棒威胁,青岛警方不仅没有恪尽职守依法查处,反而劝说消费者交钱了事。这哪是执法,分明是纵容违法,甚至堪称助纣为虐。设想一下,倘若当时警察能够义正词严地指出店家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和查处,事件何以至此?

如果说,店家的凶狠和敲诈,还是基于利益的投机性违法,那么,到场执法的警察怠于行使职权,以劝说受害者服从的方式,实际上给了违法者以极大的心理暗示和怂恿,这才是店家敢于为所欲为的底气所在。

青岛工商部门和警察在这起事件中的失职失责,也是当前中国一些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的缩影。在他们看来,一起食客的消费价格争执,可能是个小事,不值得认真较劲和立案查处。殊不知,“破窗效应”的原理早就告诉我们,容忍一次小恶,就会纵容更大的恶。从这个意义上说,青岛工商和警察两个部门的失职,是比店家宰客更为严重的错误,也更让全国其他旁观者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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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9 10:13:42 |只看该作者
青岛天价虾事件续:相关部门责任人停职检查



青岛天价虾事件续:相关部门责任人停职检查


2015-10-08 航运在线


航运在线
微信号 Shippingonline
功能介绍 航运在线(http://www.sol.com.cn/)是全球最大的网上航运交易市场。航运资源,全球共享。
在菜单底部标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


青岛天价虾事件续:相关部门责任人停职检查 1..jpg
38元一只的海捕大虾




青岛天价虾事件续:相关部门责任人停职检查 2..jpg
朱先生的结账单上蒜蓉大虾共计1520元。


【后续:店主被罚九万 相关部门责任人停职检查】青岛市善德烧烤店宰客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对该店下达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8元大虾”调查:老板还有更狠的“蛤蜊也论个卖!”】青岛“善德烧烤店”宰客:大虾标价38元,结账时说论只卖。录音,老板:“再吵吵全论个,一盘蛤蜊38个,两盘760!一盘扇贝12个,两盘240!”派出所说管不了,物价局说明天谈。游客:“很无助、很委屈、很憋屈!”


事件回顾:


青岛“38元一只虾食客:老板拿棍威胁,还要叫人


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该网友在微博上称“点菜时就问清楚虾是不是38元一份,老板说是,结账时居然告诉我们38元一只”。“青岛大排档天价大虾事件”在微博上引发网友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当事人南京游客朱先生和四川游客肖先生,他们还原了事件经过。


青岛大排档一盘虾卖1500余元
爆料称,在青岛市乐陵路92号的“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吃饭时遇到宰客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据爆料网友肖先生称,10月4日到达青岛后,他们选择了“善德活海鲜烧烤家常菜”就餐,在吃饭前,曾详细询问过菜价,向老板确认过大虾38元究竟是一份还是一只,肖先生称当时老板说的是38元一份。但吃完饭后,老板却称大虾价格为38元一只。


另一位有相同遭遇的朱先生向北青报记者提供的手写账单中可见,“蒜蓉大虾”的价格共计1520元,加上其他菜的消费,共计2175元。


此外,网友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提供了一份“善德活海鲜烧烤”的价目单,该价目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没有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一个”还是“一份”,但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


店家:“38元一只很便宜


北青报记者按照朱先生给的信息找到了“善德烧烤”的预订电话,店家表示,该店大虾是海捕大虾,且是活的大虾,营养价值很高,38元一只已经很便宜,并称,“一只大虾300多的也有,一般人吃不起。


针对两名游客称,在纠纷过程曾遭到店家威胁一事询问店家时,对方却已经挂断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电话时,已经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


青岛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昨天,青岛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石主任告诉北青报记者,该事已经引起青岛物价和工商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青岛市工商局已安排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去现场调查,将会视具体调查情况依法进行处理。此外,石主任称,为了改变这种屡禁不止的宰客行为,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此外,青岛工商局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上传至信用平台,以便市民和到青岛旅游的游人随时查询。


当事游客:吃前店家称按份算菜单标着按个算
有两桌游客遭遇天价虾


北青报:能讲述下当时事情的经过么?


肖先生(四川赴青岛游客):10月4日我们一家3口人是第一天到青岛,找到旅店后,就在旅店旁边找地方吃饭,因为其他饭店人比较多,最终选择了这家“善德活海鲜烧烤”。我们在看到菜单后,也曾询问过菜单价格,看到“大虾38元”时,问老板“是不是38元一份”时,老板回答“是的”。


除此之外,我们还询问了老板螃蟹价格,58元一只,一盘扇贝,10元一份。我们还点了一扎啤酒,菜单写的是38元/大扎,但是后来老板说是120元一扎。


朱先生(南京赴青岛游客):我们一家7口人,也是10月4日晚上8点多钟去吃饭,吃完饭大概9点半左右。当时点菜时曾特地问过店员怎么卖、是不是“一份”的价格,因为之前也看过很多新闻报道,就怕有误会。店员回答说是的,让我们放心,说这都是按照一份一份的价钱。


我们点了虾、咖喱、海蛎子、面,差不多六七个菜。当时有一个插曲,吃虾的时候,我们觉得是“死虾”而不是老板承诺的“活虾”,因为冻过的虾子和活虾不一样,后来给我们换了一盘。9点多钟结账时,我看到菜单,老板才说38元一只,我们一共吃了40只。
但如果是38元一只,他在一开始就应该问我们“你们要多少只”才对,为什么给上40只,我们点了40只么?


北青报:当时饭店的人多吗?


朱先生:不多,一共就3桌人在吃饭,其中就有我们和四川那位游客一家。


北青报:当时你们是认识吗?


肖先生:并不认识。我们比隔壁桌去得晚,我们正在吃饭时,隔壁南京的朱先生要结账,发生了纠纷时才被我们听到,我于是问老板多少钱,老板说“一共1338元”,当我追问为什么这么贵时,老板说大虾是38元一只。


北青报: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当时吃饭时有注意到吗?


肖先生:吃饭前完全没有注意,因为已经询问过店家价格,所以就没有再注意,一直到结账时产生纠纷,店方才提醒我们,在价目单下方的那行“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字。


产生纠纷后,曾报警处理


北青报: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朱先生:第一反应就是“被宰了”,也听说过海南的一些价格欺诈的事情。很多媒体都有报道过,所以觉得我们被宰了。
北青报:后来就产生了纠纷?
朱先生:是的。我们和店家交涉的时候被隔壁四川的游客听到了,然后放下筷子也不吃了,说“怎么这么贵”!然后我们就一起找店家理论。


北青报:产生纠纷后怎么处理?
肖先生:后来我们选择报警。派出所说,这家饭店,前一天晚上也发生了两起价格纠纷,建议我们打工商部门电话,后来警官就走了。
朱先生:当时派出所说,事情管不了,他们没有执法权,这属于价格纠纷,让我们找物价局,但物价局说他们已经下班了,让我们报警找110解决,后来一直折腾到夜里12点多。第二天物价局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
结果一人给店家2000元,一人给800


北青报:最终事情是怎么解决的?


肖先生:我们第二次打110,等辽宁路派出所的警察一来,我们就一起上了车。


朱先生:等到了派出所后,派出所方面出面协调,说先把钱给人家,在快凌晨2点的时候,我借钱给了店家2000元,四川的那位游客给了800元左右,后来我们就走了。


北青报:在店中时有没有出现什么情况?


朱先生:僵持一段时间后,周围有其他饭店的食客劝我们走吧,但是当我们作势要走时,老板就拿着一根大棍子,威胁我们,并且打电话叫人过来,说我们吃完霸王餐想跑。


北青报:什么样的大棍子?
朱先生:就是平时用来支撑遮阳大伞的那种棍子。


北青报:您对这件事怎么看?
朱先生:平生第一次遇到这种事,特别窝火。我们也看到这方面的很多新闻,也很防范,但是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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