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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焕视界:交通之恶已成为中国头号人祸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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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9 10:57: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焕视界:交通之恶已成为中国头号人祸 【编辑】 【删除】


· 作者:童大焕    2015-05-10 05:09 博客中国
· 分类:默认分类
· 标签: 社会 杂谈


大焕视界:交通之恶已成为中国头号人祸

童大焕—2015年58日星期五

成都女司机多次变道被男司机拖下暴打致脑震荡和骨折事件,似乎替上下左右各色人等都出了一口积郁已久的恶气,网络上的人民群众说,混蛋治了傻*逼,法律治了混蛋。人肉先锋队们很快挖出了28岁的女司机一些幕后不为人知的秘密,包括月薪4千却两台豪车、可能是官二代;两年多时间开房86次、违章40多次,等等。


虽然我觉得人家天天开房都是私事跟你无关,但曝光一下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违章驾驶记录和身份背景却是应该应该再应该。这么多年来中国对汽车驾驶方面的法律管制是全线失败的,导致危险驾驶泛滥成灾,每个人身上潜藏不觉的“平庸的恶”引爆的危险驾驶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头号人祸!我这个评价,是由危险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来定性的。世卫组织2015年56日刚刚公布数据说,中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20万。世卫组织2013年的全球道路安全状况报告表示,中国2010年道路事故的死亡人数近27.6万人。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在《中国日报》发文称,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完全是可以避免的”。他称:“在中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15岁以下的青少年因为道路事故受伤而死,受重伤的人数更多。”他说,中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有所进步”,但“仅仅出台法律是不够的,也必须正确且严格地执法”。


中国大陆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20多万人,而车辆数大体相当的美国近年来的年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为3万。你可以说是因为中国人口多,不遵守交通规则。但是,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王长君在2013年的一次演讲中曾经表示,在我国,人的因素在一次死亡五人以上特大事故中原因比例大约占75%2014年,他在腾讯新闻《事实说》节目里又表示,“每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里,大概有90%都是因为开车的驾驶人违法行为导致的。”


每年20多万人因交通事故非正常死亡,其中9成是因为驾驶人违法行为所致!这个数字,已经超过国内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导致死亡人数总和的N倍,也超过一切诸如强制拆迁、强制截访等暴政导致的死亡人数的几十几百倍!但是我们对此习焉不察,不以为然,乃至于最近微博上很火的德国视频评论人雷克,形容中国人开车就像一群猴子开着车在路上,而不是一群人开着车在路上!意思就是说,一旦开上了车,中国人就像未经文明进化的野蛮的猴子!就像这位频繁变道的女司机,被打得魂飞魄散,事后仍不承认自己有丝毫错误。


“马路怪兽”的心理分析表明:人一开车,脾气就变大。一旦坐在驾驶座位上,一个平时温和有礼、文质彬彬的人摇身一变成为马路“怪兽”,这种现象,在全世界无时无刻都在发生。就像酒壮怂人胆,平时柔弱娇小的温柔女子,也有可能瞬间释放出暴虐倾向。


汽车又是一个一旦开动起来别的力量很难“入侵”的独立封闭空间,一旦驾驶人被激怒或者被内心的某种诸如赶路、超车等需求所刺激,很容易形成短时间内自我膨胀,进而作出如蛇形换道、横冲直撞、大声鸣笛、超速驾驶、追尾、危险超车、闯红灯、使用污辱性手势、辱骂其他人等等“攻击性驾驶”行为。“攻击性驾驶”也叫“侵略性驾驶”,具有蓄意的成分,而不是单纯的疏忽大意。这几天看了一个微信视频,一位车主因为在高速公路上被一辆车超车,在不到两分钟时间里非要超了回来不可,并且刚超回就近距离切入前面一辆车的车道,导致连同自己两辆车全部撞出公路之外!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自2009年至2013年共有1554人死于公路暴怒交通事件,因为“路怒症”大约一天死一个。50个州中有15个州出台法律禁止攻击型驾驶行为。


刚富起来不久的中国人的汽车驾驶有更高的炫耀成分。既然是炫耀,任性、爽就是必不可少的刺激成分。在“你不惹别人别人也会惹你”的驾驶氛围中,为了安全,以更高档更豪华车型为追求(比如更多追求SUV车型)也就蔚然成风。“但是,根据夏威夷大学James博士上世纪的一项调查发现,SUV的驾驶者最具有侵犯性,甚至同一个人在开SUV时也比他或她开轿车时更有侵犯性。对安全的追求反而造就了最具侵犯性的驾驶风格,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悖论。”(吴强《男司机,女司机,还是任性?成都事件背后的驾驶心理学》)也就是说,在追求个体安全的过程中,越是越野车型、越是豪华车型往往有更高的驾驶攻击性。汽车面对行人时,驾驶员的心理特征也一样。在中国大陆,主动给行人让路的司机并不多见,甚至很多时候明明是行人绿灯,轨弯车辆却直接跟行人抢道。当年我妈妈就在北京南新园街头行人绿灯条件下差点被汽车撞上,手上鸡蛋全部撞碎。我自己在国贸过路、行人路灯时差点被拐弯车辆碾上脚掌。当时手里没棍子,否则那辆车一定会被我狂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个条款由于执法不力,有法不依,现实生活中几乎形同虚设。


加上中国特色的特权保护,对官人家庭和富人家庭的危险驾驶惩治尤其不力,甚至可以花钱买违章扣的分,又助长了他们的任性和危险驾驶倾向。


再加上个人和全社会对危险驾驶的心理和行为重视不够,一个习焉不察的驾驶心理终于由“平庸的恶”演变成了当下中国最严重的“恐怖主义行为”,成为导致当下中国非正常死亡的头号人祸。


解决这个头号人祸,解铃还得系铃人,还得从打破特权、严格执法开始。尤其对于不差钱、损失个千把万元仍在一旁若无其事抽着烟的官二代富二代,罚款对他们无济于事。鉴于当下中国驾驶人违章的恐怖程度,我建议采取特别严厉的措施加以管制。应该在完善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严格执法,驾驶员每年达到一定的违章次数,必须公布他们的车号和身份,并且通知所在单位,同时在相应车辆上贴上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其他车辆注意,也是对当事人特别的“羞辱刑”。如果连续几年违章达到一定次数,必须法不容情、法不容官、法不理富,坚决终身吊销相关驾驶人的驾驶执照。


我们的城市道路设计,应该以人为尺度,而不是以车为尺度。像北京长安街,就开了只适合领导阅兵和汽车行驶、不适合行人过马路的恶劣先例。


中国的汽车社会来得太猛,汽车文明却姗姗来迟。中国若治理不好汽车和汽车驾驶人,1945年至19516月间发生的“安纳塔汉岛”真实事件,就将成为中国汽车社会的精准预言!该事件指二战中33个日本人——32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比嘉和子(南洋兴发会社社员之妻比嘉和子、南洋兴发会社社员男性上司、10名日本陆海军军人、21名随军船员、共计33人)被困在北马里亚纳群岛中安纳塔汉岛的6年间,围绕着2把手*枪和唯一的女人的占有权发生了一系列死亡事件,被认为是男人相互杀戮的结果。


在这个事件中,谁拥有了手*枪,谁就拥有了占有女人的权力和快感!但是很快,拥有手*枪的人往往成为最先死去的人。然后枪落到下一个拥有者手里。故事不断重复,“强者”不断死去。


同样的,拥有任性汽车快感的人,在危害社会的同时很快会反过来危害自身。如此循环往复,悲惨的故事不断重复,了无新意。


2015年510日星期日发表于香港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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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大焕 : 大焕视界:交通之恶已成为中国头号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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