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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真凶今日被判死刑 庭审未翻供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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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1:40: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博客中国 > 法制



“呼格案”真凶今日被判死刑 庭审未翻供


· 作者:陆让    2015-02-09 11:21
· 分类:默认分类
· 标签: 社会文学生活法制法制


2015年2月9日9时30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5日至7日,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作出判决。赵志红在法庭上始终承认自己就是“4·9”女尸案的真凶。


呼格案 真凶 被判死刑.jpg



1月5日,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CFP供图


赵志红当庭未“翻供” 始终承认自己是真凶


2015年1月5日,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因此,一些细节尚不得而知。


根据法院安排,5日进行的庭审分为两部分,上午公开审理赵志红涉嫌的盗窃、抢劫犯罪部分。下午才开始不公开审理“4·9”强奸、杀人案。


赵志红被押解至法院时,戴着黑色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从看守所押来法院时走的是专用通道,下车后即被迅速带入法院。


法院方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赵志红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张瑞军介绍,对于普遍关心的赵志红之前承认自己是凶手一事,赵志红在会见时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认自己就是“4·9” 女尸案的凶手。


当天的庭审中,赵志红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项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


据媒体公开报道,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士透露,对于检方关于“4·9”女尸案的指控,赵志红坚持称自己就是真凶,且语气很肯定。案件的审理持续了3天,在庭审中,审判长问赵志红要不要为自己辩护,赵志红说:“我不想为自己做什么辩护,因为我犯的罪太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在“4·09” 女尸案的审理中,不管能否认定赵志红有罪,都不会对他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无非就是我们要还呼格吉勒图一个清白而已。”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也出现在了当天的庭审现场。他们对媒体说,不管赵志红是多么的十恶不赦,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让我们看到了他的良心发现,今天我们就是来看一眼。


赵志红案引发关注之后,媒体也多次去赵志红家中采访其父母。据报道,赵志红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说,赵志红到看守所后给家里写过一封信,但家里并没有回信,因为不想回。赵志红的父母已经放弃了他,没有给他聘请律师,也没有到庭审现场来旁听,甚至,在他被羁押的9年里,他们也没有去看过一回。


当被询问到如果有机会,能见一下赵志红,赵父坚定而明确地表示,“我不见他,说了不见,就肯定不见他”。“我们都恨他。那么多孩子,好端端的,给害了,我们向她们(受害人)道歉。”赵母还说,“母子缘分已尽,不想再有联系,不想再见他了。”


据悉,2014年12月15日,当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后,赵志红的母亲还是通过电话,向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表达了歉意,代替赵志红说了声“对不起”。


舆论盼通过庭审揭开案件真相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在9年前,呼格吉勒图已因“4·9”女尸案被枪决。


公开报道显示,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被外界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据悉,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05年赵志红落网后,呼格吉勒图父母持续9年上访。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此案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此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呼格被宣布无罪后,人们希望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从离开饭店直到被发现的1小时30分钟里,到底遭遇了什么?“真凶”如何作案?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还原真相,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此外,呼格是否曾经被刑讯逼供、存不存在违法办案等也引发舆论关注。


据悉,呼格案再审判决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经启动追责调查程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严格依法调查追责。目前,呼格案当年办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全部被调查。


2014年12月18日,媒体发布消息称,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案发生时,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专案组组长。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后,内蒙古高院日前已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今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领到赔偿金。


呼格案大事记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6年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日: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呼格的父母从此开始上访申冤。该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被媒体报道为“内蒙古版聂树斌案”。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下达呼格案再审判决,改判呼格无罪。
2015年2月3日:呼格父母领取到205万元国家赔偿金,称将为呼格购买一处新的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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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1:47:02 |只看该作者
我注意到以下 细节 :

不管赵志红是多么的十恶不赦,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让我们看到了他的良心发现,今天我们就是来看一眼。】


赵志红的父母已经放弃了他,没有给他聘请律师,也没有到庭审现场来旁听,甚至,在他被羁押的9年里,他们也没有去看过一回。】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05年赵志红落网】到 2015年2月执行死刑,一共用时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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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12:01:46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控方有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他杀的人?如果他翻供,又如何?
小舍小得,大舍大得,不舍不得,舍即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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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2 11:59:10 |只看该作者
·

呼格吉勒图案背后的背后的背后






· 作者:吴鸿昌 博客中国
· 时间:2015-02-10 15:51
·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 社会 文学 生活



呼格吉勒图案的真凶赵志红被判处死刑。此前,呼案专案组的冯志明被检方带走调查。

真凶受到惩罚,假案的制造者被追究责任,事情似乎可以落幕了。可是,不计其数的社会人士仍然关注此案,尤其关注此案的背后。

真相已经大白。呼格吉勒图案的背后,实际是以冯志明为首的专案组胡作非为。他们破案无方,凭空创作了一个案子,用呼格吉勒图的生命来换取他们的工作成绩。可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在呼格吉勒图案真凶冯志明被捕并供认真相以后,司法程序却迟迟不能进入纠正错案的阶段,一拖就是9年。这就不是冯志明的事情,而是司法系统的问题。冯志明不可能有那么大的本事。

冯志明制造假案,这类事情并非绝无仅有,已经公开的已经有好几起了。发生这种事情,和司法系统里边的体制规则有关。比如,“命案必破”的典章,追求“破案率”的工作制度,等等。从客观实际来说,“命案必破”的典章是不合理的。有的案情过于复杂,要求必破,没有道理。做出这种规定的人,自己是否能够“命案必破”?追求破案率,表面看来似乎合理,其实也不合理。各种案子,案情各不相同,以单一的破案率数字来衡量工作成绩,显然不科学。强求“破案率”,弄不好就是产生假案的根源。有的人为了提高“破案率”,就要采取不正当手段。这个推理并不复杂。当然,破案率不是说完全不要,案子可以不破,而是说制度应该合理

司法的功能,应该是维护社会正义,这不需要专业知识,也可以明白。可是,在社会实践中,司法往往出现别的东西。比如,对政绩的追求。“命案必破”,就是追求政绩。提高“破案率”,也是追求政绩。谁都知道,政绩的背后,就是官员的面子。官员的面子,事关重大,于是,就产生一系列问题。官员的级别,可以任意想象。

从道义上说,官员把自己的面子凌驾于社会正义之上,就是一个比天还大的问题。社会,不是官员的私产。社会,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公产。官员手里的权力,是社会的公产。官员用手里的公权,为追求工作成绩的面子,也就是官员的私利服务,这是一个不得了的问题。官员面子观念的本质,是把社会当做自己的私产,是一种帝王时代的思想意识,是极端腐朽的思想意识,这正是呼格吉勒图案背后的背后的背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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