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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推拉闸门防止行人闯红灯是法律的悲哀  何红峰 博客【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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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3 17:18: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用推拉闸门防止行人闯红灯是法律的悲哀

2014-10-6 14:47  博客  何红峰

用推拉闸门防止行人闯红灯是法律的悲哀

据报道,近日,杭州延安路学士路口,装起两扇人工自动收缩闸门,闸门底部装有小轮子,斑马线红灯时,闸门拉长将人行道堵住。绿灯时,闸门推回,行人通行(杭州用推拉闸门防止行人闯红灯(图)--地方领导--人民网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4/1004/c58278-25777102.html

浙江是我的故乡,我对杭州一直存有美好的印象。除了感情因素,还有对杭州交通的好印象,如杭州在全国率先设置的公共自行车、如杭州交通的汽车让行人等。但看到上面的报道,让我感到很别扭。虽然可能全国很多地方都需要这样做,但杭州率先这样做,还是让我感到别扭。

法律或者规则,在一般情况是通过规定法律责任让人们对其产生敬畏。比如,法律不允许杀人,一般不是不允许潜在的杀人犯接触一般的人,这是做不到的,并且潜在的杀人犯太多,如果这样做,无疑是让人相互隔绝。这当中,最典型的是法律禁止红灯亮时通行的基本交通规则,是通过规定闯红灯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罚款,让人们对法律(交通规则)产生敬畏,进而不敢闯红灯。

杭州的做法,等于宣布,对于行人而言,闯红灯的法律责任的失效。这是法律的悲哀!虽然,闯红灯在中国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很多地方毕竟存在追究法律责任的可能性。而杭州等于宣布,如果你能闯过去算你能耐!对于行人闯红灯,执法者可能有自己的无奈,即追究法律责任的困难。其实,目前,“中国式过马路”现状的形成,执法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执法者在执法中没有体现对违法者的惩罚,而是相反。其实,在任何国家,要对没有造成事故的闯红灯行为直接进行处罚都是困难的,因为证据难找(特别是摄像没有普遍使用的年代)、寻找违法者成本较高。但为什么发达国家人们普遍不闯红灯?因为一旦出现事故,闯红灯者将付出高昂的代价。但我国恰恰相反,一个按照遵守交通规则的汽车驾驶者与闯红灯者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肯定,汽车驾驶员将承担主要的责任。

用推拉闸门防止行人闯红灯是法律的悲哀,同时也告诉人们,不守规则的社会成本将极其高昂。

保存时间:2014/10/13
原标题: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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