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集采改革试点综合成效明显
2013-12-02 21:44:50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339期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调研员 李红
批量集中采购是指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结采购需求后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一种采购形式。推进批量集中采购,主要源于协议供货方式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近年来社会舆论“天价采购”“豪华采购”的双重压力。从中央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改革两年多的情况来看,可以肯定地说,批量集中采购有效解决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的两个关键问题:一是价格问题,一是需求管理问题。后者指的是,通过从原来的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一对一的购买商品形式,改变为财政部门统一配置标准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的需求管理方式,实际上加强了预算标准管理、资产配置标准管理,遏制了协议供货的价格虚高,切实解决了“天价采购”“豪华采购”问题。
目前在中央,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已经由原来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扩大到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复印纸、空调机和碎纸机等9个品目,并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中央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即将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也包括批量集中采购的内容。从地方的情况来看,江苏、福建、北京、广西等地都在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应该说,改革试点的综合成效非常明显,充分体现了公平竞争和规模效益,单位认可度大大提高。
同时,改革试点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完善,推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落实有关各方责任和操作实施步骤,建立健全从需求管理到采购执行、合同履约、监督考核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的制度目标。解决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中的价格、质量、效率问题,不能仅靠关键环节问题的解决,而是要靠完善的工作机制来解决。二是列入中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品目,要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并与新的协议供货方式协调推进。地方也要按照工作要求,逐步推开批量集中采购。
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意几个具体问题。一是计划安排与采购周期的问题。批量集中采购需要一定的采购时间,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计划安排,紧急零星采购通过协议供货方式采购。二是采购方式与采购效率的问题。批量集中采购方式包括了公开招标、询价及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通过灵活运用各采购方式,一定程度上提高采购效率。三是标准制定与需求管理的问题。强化需求管理是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在配置标准制定上,要通过细化、明确、完整的技术指标来锁定产品性能,保证产品质量,体现与行业发展的适应性,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可以说,配置标准的制定很复杂,很有意义,非常值得研究。
批量集中采购是深化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必然选择,是集采机构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下一步要重点推进的改革工作。
责任编辑 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33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