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无缝隙”监管体系源头防治招投标领域腐败 2013-11-15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政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河北省迁安市坚持“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工作思路,把握重点环节,注重招投标过程管理,着力构建政府投资项目“无缝隙”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有效防治了招投标领域的腐败行为。
“标前”防控,主动介入
该市以审查备案为抓手,不断加大对招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对投标单位资质条件的审查力度,从源头入口上规范招投标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招投标现象的发生。对未履行工程立项、用地等项目审批手续或项目资金来源不落实的单位,不准予招标登记;对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参加投标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与本单位向招标文件中指定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单原件,项目经理必须持有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注册证及身份证,只有具备“三个必须”,方能参加投标活动。
“标中”规范,阳光操作
该市加强对开标、评标过程的全程声控录像监控,对标中的每一个环节、程序进行严密制度化管理,投标人统一持证件网上刷卡报名,配备封闭的开标、评标室,电脑随机抽取专家,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和综合评标法,开标会由业主单位、监察、政府等人员共同监督,做到每个环节“处处留痕”、有据可依,实现招投标的全流程动态监管,有效降低了关键环节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标后”监督,跟踪问责
该市坚持“抓后促前”的工作思路,加强标后监督,有效遏制干扰招标市场秩序的现象。首先,与所有财政性投资的建设项目签订廉政承诺书,强化对中标人投标书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其次,对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行为严格控制,对中标价明显低于成本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监督,严格控制设计变更,防止恶意低价中标、标后高价结算;再次,对已中标并开工建设的项目不定期的现场监督检查,着重打击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等非法行为,铲除滋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土壤。
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该市共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169场次,总中标价17.4975亿元,节约资金1.3621亿元。
源自:长城网 记者:李瑛 唐延来 刘坤香 张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