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不太搞得清楚这些招投标的时间节点,看到一篇整理的还不错的干货,分享给大家,一起学习!
文章来源微信服务号:招标雷达(ID:bidradar)
以下为文章全文:
众所周知,招投标是一项复杂且精细的采购活动,尤其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从发布公告到成功签订合同,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控,在时间方面更是不容有失。
对投标人来说一旦错过规定时间,极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参与政府采购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场与时间的博弈。
其实关于招投标的时间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已做出明确规定。接下来就让雷达君根据招投标全流程为大家系统性地梳理一下吧!
资格预审阶段—公开招标阶段—投诉处理阶段
01 资格预审阶段 1、文件发售期:自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得少于5日;
2、文件提交: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该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文件的异议及答复: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02 正式招标(公开招标)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文件发售期: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不得少于5日;
2、文件提交: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文件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4、文件异议和答复: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 法律条例引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17、21、22、60、61条规定。
(二)开标及中标阶段
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2、评委会确定时间:开标前半天至2天;
3、评标时间: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内;
4、确定中标候选人: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5、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
6、评标结果异议及答复:公示期内;收到异议起3日内;
7、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8、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确定中标人15日内;
9、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10、投标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后5日内。
注: 法律条例引用于《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4、46、4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56条。
03 投诉处理阶段
1、投诉期限: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活动,在投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2、投诉受理: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3个工作日;
3、正式受理:除不受理情况之外,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正式受理;
4、投诉处理:收到(受理)投诉日期30个工作日内;
5、投诉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注: 法律条例引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第9、11、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7条规定。
雷达君友情提示,以上并不是本期干货全内容哦!
在实际的招投标活动中,大家不仅可以对照着图中的时间节点规划准备工作,还可以规避采购方模糊时间而带来的投标风险。
所以在这场与时间的博弈中,更要掌握行业的“时间”。简而言之,就是要掌握某时间、某地区范围内相关项目动向,从而对己方的投标活动提供战略性指导。
最好的方法当然就是使用招标雷达的“收藏跟踪”功能关注目标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只需点击标讯右上方的星标,就可以对其进行实时跟踪,时刻掌握采招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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