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关于政府采购货物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
A. 应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
B. 招标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5日
C. 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D.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公告期结束之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法规》p49
政府采购项目的邀请招标采用了公开选择邀请合格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按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从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法规》p158 (2) 邀请招标 政府采购的邀请招标,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1) 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 邀请招标的程序。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7+3=10工作日)
《实务》p110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应先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一般不向供应商发资格预审文件,而将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查办法等内容在资格预审公告中明确。资格审查只能采用合格制,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超过资格预审公告明确的数量时,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从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确定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4)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日期; 5) 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