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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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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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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6 17:18: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09年以来,湖北省在招投标管理体制上,独创了一套怪异的管理模式,成立了一个叫“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的机构,把招投标过程中的“决策、监督、操作”都集中在这个机构,实行高度集中的封闭运行。这种权利集中、缺乏监督、更易滋生犯罪的模式非常令人担忧。

  湖北省从前的招投标管理和全国一样,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决策和监管的职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了监督,进入独立的综合服务机构(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运作。基本上是“三权分离,相互监督”。2009年后,湖北省热衷于在管理方面出经验,在国内搞个一鸣惊人。不经过论证和调研,就成立了一个招投标管理局,把以前“决策、监管、操作”三分离的模式,改为全部集中在招标局,实行高度集中的封闭运行。

  我们认为,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理念就是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制度,限制权力过度集中,制约滥用权力,防止腐败行为产生。人出问题有个暴露过程,不能及时发现、制止,而文件、制度有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目前招标局这种高度集权、缺乏制约的体制,实际上存在着极大的管理漏洞和犯罪隐患。

  任何事物可能都存在着利、弊两个方面。也许以前的管理模式存在需要改进、健全的地方,成立招标局如果能加强监管,本应是一个积极的尝试。但把操作机构(招标中心)划归他们直属,事情的性质就变了,成了运动员兼裁判员,自己监管自己。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监督缺失的管理模式带来的问题不是更加严重、危害性更大吗?

  运动员、裁判员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会计、出纳不能同一人担任,公、检、法不能合并为一个单位,这个道理世人皆知,原因很简单。但湖北省成立招标局这种缺乏制约、权利集中的荒唐作法,竟然作为“经验”,硬性要求全省统一这种模式,并力争影响全国,实在令人担忧和不安。

  如果对以上荒唐作为不予以制止,将会对预防腐败和犯罪工作带来更大挑战,对社会造成更加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转自《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仁者无忧,智者无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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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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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1-5-16 17:34:59 |只看该作者
操作机构(招标中心)算操作中心吗?
行从大道,老汉双手握标书,理贵持公不卑不亢,谐奏琴瑟琵琶; 剑走偏锋,镖局一肩担道义,心能守正无私无偏,荡涤魑魅魍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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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窑

招标师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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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7 07:37:44 |只看该作者
近年来,湖北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构建综合监管体制为着力点,推进招投标管理机制创新,在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的“五统一”综合监管模式,招投标建设向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解决招投标市场管理问题需要加强综合监管。过去,招投标管理与监督分散在各行业部门,“九龙治水”,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项目招标和监督集于一体,行业保护、权力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监管执法既交叉重叠又相互推诿等问题比较突出。解决好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个没有部门和行业利益,具有相对独立性、权威性的组织,对各类招投标市场进行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是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需要加强综合监管。招投标活动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一些招标人以效率为名规避招标或场外交易,一些投标人为争取项目假借资质、围标串标,一些中介代理机构为迎合业主或投标人意愿搞虚假招标或操纵招投标,一些评标专家受业主或投标人指使丧失原则、不公正评标,等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迫切需要加强综合监管,推动各方按照统一规则依法参与招投标。
  三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问题需要加强综合监管。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查处的贿赂案件中,70%发生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其中大多数又发生在招投标环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必须把加强招投标综合监管作为重点来抓。

     以上是在网上查到的,请湖北了解真实情况的网友出来打假。
老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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