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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短命招标”关键在结果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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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2 08:45: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肖应林
  
  备受舆论关注的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低标中标”事件,有了最新进展。19日晚,武汉市纪检、监察部门宣布“废止”这一招标结果,并向媒体通报说,这一招标活动违反《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履行相关法定报批程序,武汉地铁集团已据此认定此次招标结果无效,相关部门正在对此项目中涉及的其他有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很有必要对此事作一个简要回顾。今年1月12日,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该市地铁2号线一期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权通过先期招标后进行公开开标,在参加投标报价的三家公司中,以10.18亿元最高出价的深圳报业集团地铁广告公司出局,而出价7.05亿元的另一家广告公司反而中标。
  
  无疑,这是一个让人意外的结果。揆情度理,自家的一个东西卖出去也好,租出去也罢,没有不想得个好价钱的,哪怕是委托别人,也会交代个底线。然而,“不要10亿要7亿”还真不是传说,而是人们眼皮子底下活生生的现实。对此,受委托的有关单位解释为:报价高得心里没谱。幸好,在舆论的广泛关注下,武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行动,认定程序违规,已对招标结果宣布“废止”。
  
  不过,作为公众,还是有着未竟之问的:武汉这场“短命招标”,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猫腻?究竟是哪个“导演”有着这般本事?如果在这场招标中,相关单位把该走的法定报批程序都走完了,那是不是意味着招标结果就是公平正义的呢?即便舆论如潮,也无需有人担责了呢?
  
  在笔者看来,这应该是武汉地铁招标成为“短命招标”最需要人们思考的问题。只要对此前媒体报道的各地招标丑闻稍作回顾,就可看到,“程序合法”已成为一些单位、一些当事官员应对危机的“万应令牌”。甚至在不少引发轩然大波的公众事件中,涉事单位在最初面对公众质疑时,也鲜有不如此回应的,比如此前屡发于各地事业单位的“萝卜招聘”。不可否认,程序正义是结果正义的根本保障,但更不可忘了,结果正义是程序正义的检验标准。因此,这样的回应在最终结果的检验下,只证明了一点:在很多工作和事情上,我们的程序设置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漏洞,需要大力修补。如不补漏,就难免会有各式各样的闹剧上演。这也就是本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为何会在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那里,在一些手握权力的官员那里,异化成为部门逐利、个人牟利工具的根本原因。
  
  严肃的招标成为一场“秀”,成为孩子“过家家”般的游戏,这令公众失望,让社会遗憾。如何堵住此类领域中权力运行的“脱轨”,让手握权力的官员不敢去钻空子,也无空子可钻?除了强化监管,还有许多功课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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