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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幅降低民资进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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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09:28: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广东省近日发布第二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的138个重大建设项目,涵盖交通、能源、城建等多个垄断领域。这是广东继7月16日发布的第一批项目后再次推出的招标项目,两批项目共182个、总投资5038亿元。
  
  据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春洪介绍,涉及公共资源开发等领域的两批招投标项目只是一个开始,未来重大项目招标将成为一项长效工作。而民资的进入门槛,已经降低到“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
  
  同时,广东细则还从政策上为民间投资扫除障碍,提出“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将组织专项清理,并在今后制定涉及民间投资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
  
  徐少华说,广东细则根本在于加快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只凭实力竞争。“只给优惠、不给行政命令,投与不投,企业家说了算。”
  
  记者观察到,近日在广东省面向民间投资公开招标重大项目的推介会场,不少企业家手里拿着从各市摊位上收集来的一大摞项目资料,准备回去后研究可供投资的项目。“目前看来机遇挺多的,现在这个形势下,民间特别是搞实业的企业,对内对外销售形势都不太好,但手头上也有一定的资金需要盘活起来。”中山市联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宁波说。
  
  谈及项目融资,西部中大建设集团董事长苏如春也深有感触。“仅仅政府转变观念还不够,金融机构也要给民企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苏如春说,银行等金融机构偏好国企等大客户,在融资审批等环节都会相对容易一些。而民营企业一旦进入了政府大型项目的投标,马上就会面临融资的问题,这个时候,非常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对接扶持,希望在这个时候,能够“一视同仁”。
  
  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坦言,广东民间投资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不足,特别是长期以来困扰和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行业进入难、贷款融资难、项目审批难、政策落实难等突出难题,“明规则虽然比较清晰,但还存在很多模糊的潜规则。”徐少华说。
  
  对此,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副教授陈林认为,广东细则的出台,印证着我国急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近年来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不断被压迫,其实体资本不断被虚拟经济所挤占,民营经济远未能在国家的新旧“36条”等有力政策的扶持下摆脱发展桎梏。
  
  陈林同时认为,广东细则也提出,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规定,但是国家层面关于行政垄断的现行法规均是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一级的法规,均属于我国的正式法律。单凭广东一部实施细则,“清理”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绝非易事。关于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体制改革,还有漫漫长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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