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7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镇江在全省率先出台《政府采购权力节点监控办法》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5492

积分

风云使者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5-18 17:18: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政府采购素有“难监管易腐败”之称,被喻为腐败“多发地”。为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日前,江苏省镇江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权力节点监控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多管齐下,瞄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六大”权力关键点,撒开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堵漏”大网,向打造“阳光采购”目标迈出重要一步。
  
  堵“漏洞” 《办法》顺势而出
  
  “政府采购一直是一个比较受关注的行业,花的是财政的钱,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方方面面的群体都在关注这个领域。正因为政府采购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镇江市财政局才在多方斟酌后将政府采购确定为加强财政重要权力节点监控的试点领域。过去采购单位是分散采购,单位享有安排采购活动的权力,从分散采购到集中采购的过程中,散布在各个采购单位手中的权力也产生了高度集中。近几年,我们一直在思考,如何在集中采购的基础上将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设置监控节点,通过实施权力节点监控办法,强化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控制,构筑政府采购‘阳光型’操作体系和‘制约型’监管体系。化解人们心中‘集中腐败’的形象。可以说《办法》正是为了执行这个思路而出台的。”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处)副处长沈军如是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讲述了《办法》出台的初衷。
  
  据沈军介绍,《办法》出台后将马上进入试运行阶段。
  
  六节点成风险高发区
  
  打蛇要打在七寸上,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同样要监管到点子上。政府采购工作涉及面广,从计划、审批、招标采购、到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涉及了多个部门,多方当事人,只有找准关键节点才能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据介绍,为了全方位梳理采购权力运行关键节点,采购处和纪委等相关部门从去年开始就进入了深入的“找点”阶段。“找点”工作并非一蹴而就,其间也涉及多个方面,经过多方考虑。
  
  寻找途径上,主要有三方面:一方面,分析流程找节点。通过对全市政府采购运行的各个流程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剖析案例找节点,据沈军介绍,为了使节点选取更有代表性,镇江对案例的选取并非仅仅局限于市内,还拓伸到了省一级和其他省市,有重点地选择近年来发生的政府采购腐败案例,侧重剖析“采购腐败”的主要特点、形成原因;另外走访调研找节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预算单位、采购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对采购权力节点防控的意见和建议。
  
  在种种途径下,“六大”节点终于浮出水面,即采购方式的确定与变更、采购文件的制作与发售、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履约以及采购质疑、投诉。在关注这个结果的同时,记者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细节--之前遴选出的结果并不是现在这个版本。原来也确定了六个节点,主要是采购时效性、信息发布、标书制作、评审专家抽取、采购验收、价格。最终的版本是经过多方整合后斟酌确定的,如价格因素在“采购中标(成交)结果的确定”一环就可以得到体现。为了对原来“找点”结果中的时效性、信息发布等环节有所体现,《办法》还专门拟定了综合保障措施来对这些问题进行规范。如指出市财政局收到采购单位申报的政府采购计划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中标(成交)通知发出或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供应商供货等。
  
  层层监管 全面“堵漏”
  
  “找准关键节点,仅仅是为全面规范政府采购权力运行奠定了基础,后续还要通过多层的‘城防’体系来实现全方位监控。”从沈军的字里行间不难看出“堵漏”工作并不轻松。针对6个权力关键节点,镇江专门设置了多道监管“城防”,将领导监督、民主监督、专门监督以及其他方式的监督多管齐下,着力构筑“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权力监控机制。
  
  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舆论的民主监督,所有采购项目承诺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义务督察员的全程跟踪监督,并确保所有采购信息发布率达100%;另一方面,强化采购单位内部监督,建立采购项目公示制度,各单位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将采购项目的内容、中标(成交)供应商、价格等信息对干部职工进行公示。同时,强化领导监督。着力构建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领导责任制度,通过权力分设、分级负责,切实杜绝权力寻租行为。重点掌控好采购方式变更、采购合同调整等管理薄弱环节的审批权限,实行采购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并建立健全审批备案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此外,强化专门监督。进一步完善财政与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协调联动、建立高效严谨的监督机制,在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的基础上,逐步把采购计划编制、信息发布、组织采购活动、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采购权力节点全面纳入审计监督的重要范畴,构建具有较强威慑力的动态监控体系。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冯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11-16 07:45 , Processed in 0.19591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