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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民给涉嫌违章停车警车贴自制罚单【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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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1:13: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网易首页 > 新闻中心 > 滚动新闻 > 正文      

  长沙市民给涉嫌违章停车警车贴自制罚单

2013-01-05 02:51:53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有49474人参与

核心提示:13日,长沙街头1辆涉嫌违章停车的警车上被贴1张手写“违法行为告知单”的纸条,网友称之为“人民罚单”。该“罚单”模仿交通部门开具的罚单格式,但并未署名。对此,长沙市公安局回应称,已对警车违规停放问题展开调查,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人民罚单.jpg
手写的“人民罚单”上罗列了警车的牌号、颜色、车辆类型、违规地点等,表述语言模仿《违法行为告知单》的格式。

新京报讯  13日,湖南长沙网友刘先生在一辆涉嫌违章停车的警车上拍到一张手写“违法行为告知单”的纸条,这张纸条模仿交通部门开具的罚单格式,该纸条随即受到热捧,被网友称为开给警车的“人民罚单”。昨日,长沙警方回应称,警务督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事件 警车涉嫌违章停车被贴“罚单”

前日傍晚7时左右,刘先生在湖南长沙谷园路附近发现一辆逆向停靠在路边的警车。“停在路的西侧,车头却朝着北边,西侧道路还有禁停标志”刘先生称,当他走近警车时发现,警车驾驶室车窗上,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手写了一张“违法行为告知单”,纸条后面只署了日期,并未署名。

“至少停了两个小时”刘先生说,当晚九点左右他再次路过该地时,警车依然保持原样。不过,昨日他再次前往查看时,警车已经不知所踪。

刘先生表示,他觉得好玩,就拍下这张“罚单”和显示有“湘A2901警”的警车车牌号发到自己的微信群中,没想到他的一位朋友将图片发上微博,引来许多网友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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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6 11:13:42 |只看该作者
细节 “人民罚单”错引法规

“罚单”上分别罗列了警车的车辆牌号、车辆颜色、车辆类型、违法事件、违法地点,表述语言模仿自交管部门出具的《违法行为告知单》格式。最后一段则表述为“该机动车在上述时间地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实际上是针对车辆行人在有无交通灯时的通行规定,警车实际上涉嫌违章停车,即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

不过网友并不关心这些细节,纸条被称为“人民罚单”,许多网友为这位贴罚单的市民叫好,一位网友写道:“执法者自己首先必须得守法”。


回应 警务督察部门已展开调查

针对网友反映的警车涉嫌违章停车事件,昨日长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称,网友通过微博反映的 “湘A2901警”车不按规定停放的情况,警务督察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表示将及时对外公布调查情况。

谷园路所属麓谷派出所和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两警务部门接线人员均否认警车属该单位管辖,其中一名接线员说,“从车号段看,很可能是市局机关的车”。

昨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向波表示,网友的监督已引起该局相关领导重视,对该车是否为长沙市公安局机关所属车辆,他表示不愿意透露更多。

本文来源:新京报

保存时间:2013/1/5
原标题:长沙市民给涉嫌违章停车警车贴自制罚单()_网易新闻中心
http://news.163.com/13/0105/02/8KE2RO4R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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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6 12:44:39 |只看该作者
只需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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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地板
发表于 2013-1-6 13:24:16 |只看该作者
他表示不愿意透露更多。

作为政务机关,必须是透明、公开!而不是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具有执法权的人更应该有被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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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7 11:03:48 |只看该作者
“人民罚单”何时等同于“闯黄灯”

新华网 博客 乔志峰


霸气!长沙市民给警车开“人民罚单”。网友“华少爷MHz”在长沙谷园路拍到一辆警车被市民贴了罚单,罚单字迹漂亮,上写“违法地点:长沙谷园路;违法时间:2013131515分;注:机动车在上述时间、地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行为。”不知道这辆警车是否鸭梨山大。


“人民罚单”时有耳闻,媒体上也报道过类似事件。然而,这次的“人民罚单”却有点“特别”——这几天,新交规引发的争议如火如荼,尤其是闯黄灯该不该罚更是成为争论的焦点。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警车被贴上了“人民罚单”,让人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同样是违规违法,私家车常常都招来罚单,怎么严厉怎么处理;警车则恰恰相反,时常直接被某些执法部门“无视”。法律法规成了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老百姓自己动手为警车贴上“人民罚单”,既是出于对霸王车和特权车的气愤,更是对执法部门不能一视同仁、公平执法的辛辣的嘲讽和无声抗议。但愿相关部门随后不会按惯例拿“工作需要”来为自己开脱。即便真的是“工作需要”,也要将详情予以公示,并拿出证据来。不能没被抓住的时候他们“为自己服务”,被抓住了却摇身一变成了“为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


不过,“人民罚单”虽然解气,但顶多也只是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罢了,如果“相关部门”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给违规的警车和警务人员带不来任何影响。何时“相关部门”能够拿出处罚老百姓“闯黄灯”的劲头来严管内部人员和车辆,凡是被贴上“人民罚单”的公务车经查属实后一律严惩不贷,特权车和霸王车肯定会收敛许多。



新闻链接

http://t.qq.com/p/t/179047001783637


系统分类: 时政  个人分类: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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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 | 阅读(2476) | 推荐(0) | 圈子 | 打印 | 举报  分享到:      2013-01-05 08:32  

“人民罚单”何时等同于“闯黄灯”
引用此文 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xyadcp369.home.news.cn/blog/a/0101000148C10C8DEDE8FE95.html  

此文评论 游客:匿名[110.191.223.*]    同意!


2013-01-06 12:48   

镍狐狸  向特权开战——大打一场人民战争! 2013-01-06 08:08   

轰隆隆滚滚向前         

任何工作只有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才会少犯错误。 2013-01-05 21:36   

共产特区         

很多富人太霸道,有钱了不起,一点不谦虚,不是仇富,该动动真格的,严是爱,松是害!强烈支持新交规,会救人无数! 2013-01-05 17:26   

游客:匿名[221.3.126.*]    乱贴乱画?2013-01-05 15:48   

保存时间:2013/1/6
原标题:“人民罚单”何时等同于“闯黄灯” - 新华博客 - News Blog
http://xyadcp369.home.news.cn/blog/a/0101000000000C8DEDE8BE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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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7 11:37:09 |只看该作者
解气,只要平民百姓加强监督,特权就无容身之地.
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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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7 11:49:26 |只看该作者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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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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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7 13:41:54 |只看该作者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s:125]
土木工程、计算机专业,经济师、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招标师、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安徽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安徽节能评审专家。项目总监、可研报告、节能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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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9#
发表于 2013-1-7 17:44:42 |只看该作者
人民罚单引起关注更说明了执法不公。
执法人员对违规的行为不一视同仁到底是不为还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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