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被控在静安、崇明以及市规土局受贿70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8日11:10 解放牛网
今天上午9点半,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原副局长胡俊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在上海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胡俊利用职务之便受贿700余万元,而其受贿经历更是贯穿他在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任职的三个时期。
两套房就赚了两百万
上午9点半,穿浅色T恤衫搭深色运动裤的胡俊走进法庭。待法警取下手铐后,胡俊拉了拉衣领,开始静静聆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显示,胡俊在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计受贿700余万元。
胡俊的第一笔受贿,和市中心的明星楼盘中凯城市之光联系在一起。根据检方指控,胡俊在任静安区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签发等多个环节,为开发中凯城市之光的中凯置业公司提供便利。作为回报,胡俊得以用远低于市场均值的价格,先后用他人名义购得两套住房,总面积近300平米。经测算,仅通过这两套“低价房”的差价胡俊就获利201万元。此后,胡俊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将上述两套房产出售。
三地任职均有受贿经历
2003年,胡俊从静安调任崇明县担任副县长。在这段任职期间,向他行贿的人有增无减,既有同济城市规划设计院的相关负责人,也有崇明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有装潢公司。这些行贿人通过胡俊打通关节后,在承接崇明的规划设计项目和建设装潢项目中都得到了“关照”。
胡俊敛财的手段多样,除了直接收取现金外,他也以借款的形式受贿,甚至还向一家房产公司老总长期“借用”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经查,这辆车被交给胡俊的一名女性特定关系人使用,胡俊受贿得来的部分钱款也被该女子用于买房置业。
检方指控的胡俊受贿情节共有7起,其受贿经历也是贯穿他在静安区、崇明县以及市规土局任职的三个时期。
截止记者上午发稿,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钱朱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