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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特供酒”不只是个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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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9 14:43: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作者:王垚烽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市民反映,在黑龙江省黑河市能见到“公安交警特供”酒、“海关特供”酒和“邮储银行”内参酒等产品。(9月29日《南方都市报》)

  在中央强力反对“四风”,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做法已被明令禁止的大背景下,各种“特供酒、“内参酒”在黑河的继续热卖——不仅明码标价,而且还得“3000箱起步”,着实令人感到吃惊。它再一次证明了反对“四风”工作的艰巨性与紧迫性。不过,进一步深究不难发现,黑河“特供酒”市场的兴旺又不仅仅是个“四风”问题,背后其实还有着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考量。

  根据报道,2011年,黑河市政府曾要求黑河市域各单位部门对生产“特供酒”的“鹿源春”公司予以扶持,并口头通知自行订购白酒。应该说,这种“政府只买自家酒”的地方保护主义做法并不新鲜,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已出现。当时,为了发展经济,不少地方想尽一切办法、甚至通过种种行政手段,如对外地产品收取高额税费、指定政府机关采购本地产品等来扶植属地企业,结果造成了市场的严重割裂,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统一性的全国市场逐步形成,这种地方保护主义渐渐失去效力。那些靠行政扶持发家的“本地明星企业”大多也如流星般划过,消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而地方政府也开始明白,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关键还得靠自身的创新力、竞争力。可悲啊,就是这么个浅显的道理,黑河市政府愣是到现在都没弄明白。其观念之落伍、视野之闭塞让人叹为观止,由此做出的扶持“特供酒”企业的决定,除了给舆论徒增笑料、使自己沦为枪靶,不可能有任何市场价值。

  当然,笑话归笑话,追问还得继续:在中央大力反对“四风”的当口,“鹿源春”公司哪来的胆量公开生产、兜售“特供酒”?当初黑河市政府为何要求各单位部门对“鹿源春”公司,而不是别的酒企予以扶持,这背后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销售人员的那句“上面年年都用政策,但是地下都有对策。还是照样有人定做”,究竟指的是哪些部门?如何才能破除官员、市场对于“特供”、“专供”产品的迷信?

  换言之,无论是从反对“四风”的角度,还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来说,黑河的“特供酒”市场都应受到清理整顿。问题是,形式上的“特供”、“专供”标识易撕,而体制、心理层面的“特供”、“专供”印迹却不是一天两天可以消除的。如果不能彻底根除“特供”、“专供”的滋生土壤,那么今天取消了“特供”、“专供”标识,保不准明天又会有别的什么称呼、叫法借尸还魂——仅就这一点而言,一些官员、商人的智慧的确是无穷的。(王垚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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