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三权”分离促公平招投标
2013-10-09
9月29日至30日,富川“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以及“牛栏塘等5个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两个中央资金投资水利工程项目,先后在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投标,来自全国各地的31家公司在现场进行了投标竞争。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评标环节,评标专家除了对企业资质、信誉等严格把关外,还对中标后是否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等承诺进行“事前监管”。江西的投标人杨泉说:“你们这里的投标方式公平、公正,对企业的监督起到很好的作用。”
据悉,自2007年开始,贺州市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药品集中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采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把原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采购招投标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建立一套新的机构,实行“监督、管理、操作”三权分离,改变了以往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操作由同一个部门负责,三项职责一体化的状况。
源自:贺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