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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位农民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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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21:26:15 |只看该作者
进展

  弟弟自首称哥哥系顶罪

  时军锋昨晚在家人和媒体记者陪同下投案,今日将移交平顶山警方

  本报讯 13日,时建锋向媒体突然报料,自己是替弟弟时军锋顶罪。昨晚10时30分许,时军锋在老家河南禹州市无梁镇派出所投案自首。昨晚11时30分许,无梁镇派出所所长王旭灿证实,时军锋正在该所做笔录。

  自首前回家与老母告别

  据陪同时军锋自首的媒体记者介绍,15日傍晚,时军锋在郑州的一家咖啡馆门口现身。时军锋当时落泪称,“我要去见我妈”,并表示看完母亲即去自首。

  时军锋称,15日凌晨,一直想到哪里自首,应该做什么准备?

  在媒体记者的帮助下,他得到了广州律师周玉忠提供的法律咨询,律师让时军锋保存好证据,并让他尽快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时军锋称,15日上午,他联系了无梁派出所的民警,决定去自首。

  21时30分,时军锋回到老家禹州市无梁镇祁王村家。与七旬老母相拥痛哭后,时军锋出发前往无梁镇派出所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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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21:27:35 |只看该作者
派出所证实时军锋投案

  昨晚11时30分许,无梁镇派出所所长王旭灿介绍,晚10时30分许,时军锋到该所投案。其与教导员闫忠禹一起接待了时军锋。

  王旭灿介绍,投案时,有时军锋的家属、村干部及部分媒体记者的陪同。

  按照程序,王旭灿等给时军锋做了简单的笔录。据新华社报道称,时军锋投案后,交代了“时建锋骗免368万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一案中的诸多重要情况。时军锋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

  王旭灿介绍,15日下午,该所警员通过村干部传话给时军锋劝其自首。此外,13日,公安部门已经将其列入网上通缉。

  “如果不出意外,明天就会把他移交给平顶山警方。”王旭灿称,已经将时军锋投案的消息通知指定办理此案的平顶山市鲁山县公安局。

  疑问

  主审法官被指不具审判长资格

  系法院助理审判员;平顶山中院称其可任审判长

  15日,平顶山一名政法系统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主审时建锋案的审判长娄彦伟只是一名助理审判员,不具备担任审判长的资格。平顶山中院证实娄彦伟为助审员,但称助审员也可以担任审判长。

主审法官疑为退休院长之子

  根据平顶山中院判决书,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的审判长为该院一名叫娄彦伟的法官。15日,平顶山政法系统一名官员透露,娄彦伟不具备担任审判长的资格。

  2000年8月16日,最高法公布《人民法院审判长选任办法(试行)》,审判长一般由审判员担任,优秀的助理审判员被选为审判长的,应当依法提请任命为审判员。

  记者调查发现,娄彦伟2010年参加多起刑事案件的审理,但均是以“代理审判员”身份参加。上述官员透露,娄彦伟是该院一名退休院长的儿子,最初是该院的法警,后来当上了助理审判员,但助理审判员不能担任审判长。

  主审法官不愿回应资格质疑

  昨日,娄彦伟受访表示,案件已经启动再审程序,自己不能说什么,明确表示不愿回应对其审判长资格的质疑。

  该院政治部副主任韩俊杰回复称,娄彦伟为法律硕士,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年12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按照《法院组织法》规定,助审员可以参与案件审判。记者查阅发现,该法第十条规定只有审判员能担任审判长。

  韩俊杰又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的情况下,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昨日,记者将此通报给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其表示将调查了解此事。(记者 褚朝新 朱柳笛)


保存时间:2011/1/16
原标题:河南农民诈骗368万元公路通行费案相关责任人被问责_法治频道_新华网
来自: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1/16/c_12986518_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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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21:28:19 |只看该作者
相关新闻:时建锋弟弟称曾前后行贿90余万

据《新快报》报道14日凌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于河南农民时建锋因骗免高速费公路通行费368万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记者找到时建锋的弟弟,他说将会去自首,兄弟俩都不是主犯。

14日,记者找到时建锋在禹州无梁镇祁王村的家。时建锋和七旬老母亲住在一起,家里有三间屋子,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记者将在看守所里拍摄的时建锋照片给时母看,时母泪水纵横。她说,自从出事后,她就再也没见过两个儿子。时家有三兄弟,除了老大时银锋生活正常外,老二时建锋、老三时军锋都生活得不平静。

14日晚9时,记者拨通了时军锋的手机,他久久沉默后说:“我会去自首,我会向所有人说清楚这件事,我哥哥是无辜的,网上说的都是真的。”

■对话时军锋

>>关于案件

网上说的都是事实

记:哥哥的情况清楚吗?时:清楚,他真的是无辜的。我想整理一下材料,然后去公安局自首,我说了这话,就肯定会去,我一定会和所有人说清楚。

记:当时是怎么想到去做这个的?

时:这个说起来很复杂,后面牵涉的人太多了。我一时说不清楚。但我哥哥是无辜的。一句话,网上说的都是事实,他没有参与这些东西,我只是让他帮我看一下车,那些关系不是他的。

>>关于自首

我和哥哥都不是主犯

记:你下一步会做什么?

时:我不想在平顶山自首,我想换一个地方自首。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哥要顶格判?判那么重!这个事情很窝囊,这么长的时间,我心理压力很大,心里很不舒服。这个事情我敢说出来,就是因为我和我哥哥都不是主犯。


保存时间:2011/1/16 20:18:48
原标题:河南农民诈骗368万元公路通行费案相关责任人被问责_法治频道_新华网
来自: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1/16/c_12986518_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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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21:33:53 |只看该作者
>>关于捞哥哥

花了90万没办成事

时:我为了能把我哥哥捞出来,向人借了100多万元的高利贷,为了他我什么都卖了,他是我亲哥啊,我车也卖了,什么都卖了,我都是借的钱。

记:钱你给了谁?

时:我找了中间人,给了一个开着警车自称是公安局的人,很多人都见过他。

记:你给他多少钱?

时:我分了好几次给的,前后给了90多万元,有些是通过中间人转手的。烟酒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

记:他真是公安局的人吗?

时:我后来才知道不是,好像是平顶山某矿的领导。

>>关于质疑

有钱会帮他请律师

记:你是不是被骗了?

时:我看见网上都在质疑,说我哥哥没请律师。我花了那么多钱,没把这个事情办好,我觉得很窝囊。请个律师要花3万元,我拿不出钱啊。不是我不想请律师,我心里难受啊,那是我亲哥哥啊。我想找一个好的律师,最好不要钱。

保存时间:2011/1/16
原标题:河南农民诈骗368万元公路通行费案相关责任人被问责_法治频道_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1/16/c_12986518_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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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21:34:58 |只看该作者
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审查不细  把关不严

“河南农民偷逃过路费案”主审法官被免职

2011年01月16日17:24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发布时建锋案相关责任人处分情况。人民网记者曹树林摄

  人民网郑州1月16日电(记者 曹树林)16日下午16时30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平顶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河南农民时建锋偷逃过路费案”的最新情

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孙振民,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分

别就本案存在的问题、案件进展以及对相关审判人员责任追究情况作了说明。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时建锋诈骗一案”判决后,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也引

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1月13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批示,要求省法院

刑庭、审判监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张立勇要求主管刑事、审判监督的副院长召集省院

刑庭、审监庭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15日晚,张立勇亲自主持召开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

判委员会,听取了平顶山中院对本案的汇报,研究分析案情,随后又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

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是

什么等。加之,时建锋之弟时军锋15日晚已向公安机关投案,供述称其哥是替其顶罪,案情出现

了重大变化,鉴于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责成平顶山中院对此案认真审查,妥善处理。

  平顶山中院对时建锋案件提起再审后,迅速将被告人时建锋供述其弟弟时军锋参与共同作案

的情况,通报给公安、检察机关。公安、检察机关非常重视。犯罪嫌疑人时军锋于15日晚到公安

机关投案。鉴于本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已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峰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

严等问题,判决结果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决

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对案件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

,调离审判岗位,接受培训,等候处理。平顶山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

,失职,责令平顶山中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职务,接受培训,等候处理。

平顶山中院副院长任建军,作为主管院长,主持审委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职责,经商平顶

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平顶山中院院长郭保振作为院长,要对全院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管

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同时,责成平顶山中院向省法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中

院在全省通报批评。

  此外,河南省高院作为审判监督的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不力,向河南省委、省委政法委写出

检查报告。

联系本文记者   曹树林  (责任编辑:封欢欢)

保存时间:2011/1/16
原标题:“河南农民偷逃过路费案”主审法官被免职--法治--人民网
来自:http://legal.people.com.cn/GB/204446/13742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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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00:39: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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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7:02:56 |只看该作者
河南天价过路费案检方撤诉 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1年01月17日05:42    来源:《新京报》   



  “河南农民偷逃368万过路费被判无期”追踪

  本报讯 (记者朱柳笛 褚朝新)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

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时建锋一案主审法官娄彦伟助理审判员职务

被免,调离审判岗位,平顶山市中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被免职。

  鉴于时军锋(时建锋之弟)向公安机关投案,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此案撤

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平顶山市中院被通报批评

  河南省高院党组认为平顶山市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等问

题。责成平顶山市中院向河南省高院、平顶山市委写出检查,对平顶山市中院在河南省法院系统

通报批评。

  河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平顶山市中院认定时建锋犯罪的事实不清,证

据不足,主要表现在时建锋是否参与犯罪,是否与他人共同犯罪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

是什么等。

  案件变化检方撤回起诉

  平顶山市中院对时建锋案件提起再审后,被告人时建锋供述其弟弟时军锋参与共同作案的情

况已被通报给公安、检察机关。

  鉴于时军锋向公安机关投案,案件事实与证据发生变化,根据有关规定,经平顶山市人民检

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此案撤回起诉,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案件涉及的其他问题,

检察机关将依据法律规定认真查处。

  15日,下汤收费站副站长李占峰称不认识李金良和时家兄弟。16日,李占峰承认认识上述人

员,并一起吃了3次饭,依然不承认收过每月5000元。

  作者:朱柳笛 褚朝新


保存时间:2011/1/17
原标题:河南天价过路费案检方撤诉?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治--人民网
来自:http://legal.people.com.cn/GB/13743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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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7:05:29 |只看该作者
这是又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不知将来查实如何?

   假军牌逃路费:总有一种荒唐令人目瞪口呆

    日期:2011-1-16 19:00:32

    假军牌逃路费:总有一种荒唐令人目瞪口呆

    凯迪社区《网友纵横谈》专题综述


    ◎亦忱

         


    上图为确证军牌为真货的证明




今日,随着河南禹州因为368万逃路费案而被处无期徒刑的那位罪犯的弟弟,出于为自己的哥哥脱难的无奈,而将原本不想拿来晒太阳的关键证据,即:把“军牌有偿使用合同”及其武警XX支队开具的那张证明两副军牌不是假牌的文书曝光之后,真不啻一颗威力极为巨大的精神炸弹被引爆,几乎把所有关心此案的中国网民的头都给震晕了。至此,以前所有云里雾里令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诡异事实,终于呈现出非常清晰的轮廓,也令人极为信服地体味和感知了这起荒唐透顶的“假军牌真刑案”的犯罪细节。


据新京报记者褚朝新和朱柳笛最新报道,“去年12月,河南农民时建锋因持假军牌偷逃高速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昨日(14日),时建锋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显示,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其弟时军锋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两站长受访否认收钱,而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士未对此事予以证实。”


这下,叫人拍案惊奇的游戏终于给这对河南兄弟玩大了。按照新京报记者言之凿凿的报道:“时建锋的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时军锋与自称武警支队官兵的‘张新田’、‘李金良’签订的一份合同。合同规定称:现武警××支队搞基建与乙方合作,甲方雇用乙方四辆运输车辆悬挂武警支队牌照作为前提,甲乙双方为共同利益。甲方义务中规定,如果乙方悬挂支队牌照被武警部队、收费站、高速公路、平顶山军分区查扣时,甲方必须保证做到派车派人及时排除;若张、李联系不上,乙方可以直接与支队长联系。如果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排除以上检查,乙方造成罚款或扣车等损失由甲方负责,罚款由甲方负责,扣车按每天8000元补偿乙方。乙方义务规定,乙方四辆车每年付给甲方120万元,武警总部等单位到许昌、平顶山视察工作或纠察车辆时,乙方应停止运输活动。乙方若执意运输被查扣,乙方不负责。双方还约定活动区域:指定路段为郑石高速(现更名为郑尧高速)公路:长葛西站至平顶山下汤站、长葛市辖区、禹州市辖区。超出范围被查,乙方自担损失。”
按照新京报二位穷究不舍的记者说辞,“14日,时建锋曾向记者透露,高速公路内部有‘内鬼’帮助其车辆通行。在上述合同中‘付款方式’中下有三条:一是‘协调关系费’:乙方在车辆正式投入运输前3个月内预付协调关系费24万元;二是甲方工资:乙方每个月3日前支付8万元给甲方,合同期一年,共96万。第三条为,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月工资5000元,每月3日前一并支付给甲方。昨晚,记者在郑尧高速公路平顶山服务区见到了时任下汤收费站站长王欢和副站长李占峰。两人大呼冤枉,称从没见过时家兄弟,也没签过此类协议,更没收过合同里说的每月5000元的工资。”


当新京报的记者“将此情况通报给了武警某支队相关人员,其表示将向该支队领导汇报。至记者截稿,张新田、李金良等是否是该支队武警官兵,相关证明及公章是否伪造,该支队没有回复。”

天啊!这是真的吗?或许是真的吧。否则,相信就是借10个豹子胆给新京报的这二位记者,他们也绝对不敢将武警某支队的‘张新田、李金良’警官拖进这一滩烂泥的官司里。


案情进展到如此吊诡的阶段,相信所有之前发表过对此案感言的网络达人都会高度怀疑自己的智商了。原来,之前所谓高速公路收费站“放行假军牌车”,却是“假作真时真亦假”的一场天大的误会了。事实上,如果按照去年已经生效的平顶山中院(2010)平刑初字第104号刑事判决书上铁板钉钉的法律语言来说,则是“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李占峰作证称:2008年5月的一天,一名自称李金良的人来到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称,某部队要进行营区建设,派遣车牌号为WJ19-30056、WJ19-30055两辆车运输沙土,敬请协助。”对此,“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等出示了一份当时自称李金良的男子提供的证明”加以了清晰无比的确证。

上图为确证军牌为真货的证明.jpg (59 KB, 下载次数: 21)

上图为确证军牌为真货的证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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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17:06:20 |只看该作者
下面,看看凯迪网友是如何评价这一千古奇案的最新爆料:

网友杨有机:好像法院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法院承认是军队雇佣私营车辆用于营房建设,法院发现军队只授权时家兄弟使用七个月军车车牌,但是他们过了7个月期限还在使用。法院的判罚就是针对他们超期使用军车车牌的违规行为。

事情的焦点并不在于军车车牌的真假,而是过路费居然如此沉重。

网友hoook14:军队出租军牌,本质是出售军队特权。农民购买该特权,可以豁免行政收费。但代价也是很高的——一年120万呢。


当然,与300多万路费相比,还是便宜一些。


问题的根源是,中国人根本没有能力建立起约束权力的现代机制,于是有权的想怎么捞钱就怎么捞,没权的的只有行贿才能赚钱。
网友撒旦的天堂:历史上从未有哪一个朝代的执政者向百姓收取过路费,哪怕是元朝、清朝,都没有。为什么现在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买一部车,要交百分十七的增值税,百分十的购置税,汽油从九三年的一块七涨到现在的六块七,这些可以堆得比喜马拉雅山还要高的钱不足以修公路吗?

网友mawenlong:虽说是温水煮蛙,但也有煮熟的时候。

是的,正如上面的这位网友所说,这回河南那盆煮青蛙的温水因为一帮猛人生火太猛,居然一不小心将一锅青蛙给立马就炖熟了。看来,此案已经不是河南那位连出任审判长的资格都令人可疑的法官能审得下去的案子,若无军纪委的铁面军官和军事法院的高水平法官,来接手以军纪和军法来伺候那两位冒牌或正牌的警官,此案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了。

唉,亦真亦假军牌逃路费,奇案竟出案中案。无论结局是如何,总有一种荒唐会令人感到目瞪又口呆。

(2011-11-16)


延伸阅读:

新京报:《河南368万逃路费案“假军牌合同”曝光》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750066


凯迪网络:《为什么那么多人为逃费368万的农民鸣不平?》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749751


凯迪网络:《逃费368万案当事人时军锋现身曝料内幕,军车是真的》

http://club3.kdnet.net/dispbbs.asp?boardid=1&id=6749690

保存时间:2011/1/17
http://www.kdnet.net/announce/index.asp?id=5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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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不仅一波三折,而且是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央视新闻1+1 再次关注,节目标题和文字内容为:

[新闻1+1]“368万天价逃费案”:被纠偏!                 (2011.01.17)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22:20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新闻1+1):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在上周五的时候,我们在演播室里面关注了河南农民天价逃费案即将启动重审程序这样的一条新闻,当时我们还记得,用一个词,这个案件的变化叫“一波三折”。但是经过了短暂的周末之后,当我们今天再度关注这个案子的时候,却发现“一波三折”这个词却远远不能形容这个案件的复杂性了。

    (播放短片)

    解说:

    天价过路费量刑是否过重,还有哪些谜团没有解开,当人们还在热烈讨论判决是否公平的时候,昨天,这个星期天的下午,这个本来就一波三折的案子出现了更加戏剧性的转折。

    田立文(河南省高院副院长):

    平顶山中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着审查不细,把关不严,下判不慎重等问题。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解说:

    主审法官被免职,负责庭长被免职,副院长被停职,院长被诫勉谈话,建议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事实上,事情开始起变化,来自于两天前时建锋弟弟时军锋在当地派出所的自首。

    时军锋(时建锋弟弟):

    这个事情不管是我哥还是我,就是加上我也太窝囊了,也太冤枉了,花了100多万这个事情还没处理好。

    解说:

    时军锋说,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因此拿钱来打点,没想到事情没办好,眼见要人财两空,于是决定公布事件真相。

    这是时军锋自首时所盖的一份合同,合同上盖有武警某支队的公章,合同的甲方是两个人张新田和李金良,乙方则是时军锋,合同签订于2008年9月,内容是时军锋的四辆车支付甲方每年120万元费用,另外每个月分别给平顶山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五千元工资。那么这两位是不是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内鬼”呢?

    记者:

    这个意思就是说,每个月都会给你们下汤收费站正、副站长五千元的工资,有这个事吗?

    王欢(时任郑尧高速下汤收费站站长):

    没有,完全没有这种事。

    李占峰(时任郑尧高速下汤收费站副站长):

    很生气,很气愤,这根本是没有的事,另外,再处理这件事期间,我也曾经接到过一些号码不详的电话打来威胁我,说这事你要怎么怎么着,我知道你在哪儿住。

    解说:

    王欢说,收费站的工作人员曾经多次检查涉案的两辆运输车,但对方每次都能提供完备的证明文件,于是两人曾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进行举报。

    王欢:

    这个人出具证明函以后,两辆车频繁地行驶,同时24小时昼夜不间断行驶,也就是人停车不停,然后同时他们在提供证明函的时候,说军队军建用沙是半年的时间左右。半年以后,他们还在疯狂地行驶,引起了我们的怀疑,我们逐级上报,进行下一步的紧急处理。

    解说:

    昨天下午,处于舆论漩涡之中的河南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也向社会公开了内部调查结果。

    金煜伟(河南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这件事情是我们举报的,举报之后我们也对内部进行了多次排查,没有内外勾结的情况,我们有信心接触外部的监督。

    解说:

    时军锋,这位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所言究竟是真是假,尚待深究,但无论如何,人们期待着这样的疑问不该在一桩审判生效的案件中再看到。如果不是被高达368万的天价偷逃过路费的数额所吸引,媒体会如此关注吗?而如果没有媒体的持续跟进,这样的案件又是否会被继续纠正,这同样值得我们深究。

    主持人:

    当我们星期五关注之后,星期一再关注,发生的不仅仅是戏剧性的变化了,你怎么看这个变化?

    白岩松(评论员):

    我觉得8个字,就是情理之中,但是预料之外。为什么情理之中?上一个周末的时候,我们绝大多数的媒体人都知道,这里存在的问题太多了,不清楚的地方太多了,需要回答的问题太多了。但为什么有说预料之外呢?因为短短的两天的时间,就已经快速地演变成,原来我们认为是判重了,现在很可能像是判错了,甚至是抓错了。你想想这种变化有多大?因为这种并不是我们媒体来做出这个判断,省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明确地说,这个在审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是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到底时军锋参没参与犯罪,是共同犯罪吗?在共同犯罪中他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不清楚。所以正在由判重了,向判错了,抓错了方向去转变,所以出现了这种预料之外的转折,你看四个人,包括从庭长,包括院长都要被谈话等等,的确有点意料之外。但是我们很高兴这种意料之外。

    主持人:

    你怎么看本来在上周五的时候,我们关注的重点还是这个案子所谓的主犯,时建锋。但是今天我们已经把关注的目光放在法院,甚至其它的因素上了。

    白岩松:

    这个还是要回到事实当中去,在上周五的时候,这个事情不仅仅是媒体关注,很可能在媒体关注的时候,上面的人,我当时说了,也可能。现在回头看它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从13号开始的时候,河南省高院的院长就开始批示,14号就组织重新去查,15号亲自主持会议,立即发生的很大的扭转。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为什么如此重视,我们的假设是什么?如果不是368万这样一个天价的数字,让大家觉得有些离奇,甚至觉得判重了,可能像无数的司法案件一样就过去了,时建锋有可能现在已经开始服刑,因为它是立即生效,无期徒刑的判决。很可能就是以一个无期徒刑的罪犯开始服刑了,这里所隐藏的那么多的隐情,包括与事实不符的地方也就烟消云散了,这是非常可怕的。就像上周五说过的话,办一百件公平的案件,有的时候一件错案就可能给你完全颠覆,所以司法的公正、公信力,需要从纠错到将来越少出现错误越好,来慢慢建立起来。

    主持人:

    在过去的这个周末,河南省平顶山中院的这四名法官受到了处理,我们接下来不妨听一位业内的人士,看看他对这个结果是怎么看的?

    韩玉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

    不仅仅是把什么人停职,调离岗位、检查,恐怕不仅仅是这么一种行政处理的方式,主要是作为司法机关,以后应该怎么做,怎么去真正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还应该从更深的层次去检查一下,回顾一下在工作当中存在哪些漏洞来弥补这些不足。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时候,它是非常非常慎重的一件事,因为你毕竟要对一个人要定罪,要判刑,要剥夺他的自由,要剥夺他的财产,甚至剥夺他的生命,这个是刑事案件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它给予的刑法惩罚是非常严厉的。我们在确定一个人到底是不是犯罪人,在这个方面如果我们都没有搞清楚,那我们存在的漏洞就太大了。

    主持人:

    岩松你怎么看,因为刚才韩教授也说,按说你在判一个人,涉及到他一生怎么过的时候,你应该事实特别清楚,证据特别清楚才行,为什么法院,而且经历了一系列,从公安侦查,它为什么出现这样低水平的错误?

    白岩松:

    首先有一个前提,的确这次我们看到的是法院系统的迅速纠错,大家会对作为法院的判决是格外敏感,因为它是一个最终的裁定和最后的结果,任何一个人与此相关联了以后,它的后半生,或者一生都会受裁决的影响。但是整个司法的系统又是一个链条,从公安的侦查开始,一直到检察院提起诉讼等等,如果要前面的侦查,包括提起诉讼的过程中,大家都能够把关严,最后互相形成一种监督和制衡,那么案件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出现公平的结果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我觉得这一点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我们在期待的,不仅仅是法院一个系统,现在我们看到了它的纠错,整个链条恐怕都要反思很多的问题。

    主持人:

    岩松,这件事大家都在考虑这个问题,就是说,当这一系列的程序都没有发现这个错误的时候,这个问题的时候,是媒体发现了这个问题,是媒体的法律比他们高吗?还是说其它的?

    白岩松:

    这几天的时间,说句实话,在我自己的心里头都不断地在想这个问题,甚至过去很坚定的一些想法都会发生动摇。很坚定的想法我们会追求这样的理想,你不能去干涉司法,去影响司法的公正判决等等,舆论监督跟司法之间到底该达到一种怎样的平衡的关系,是这个天价案给全社会重新提起的一种思考。包括检察系统的监督,人大的监督,司法的监督等等,显然舆论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于建设司法公正这条路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所以接下来恐怕所有的人,更多的人都应该参与其中去思考同样的问题,舆论监督跟司法公正之间应该是什么样的关系,既不干涉司法,但又同时能够监督它尽可能地公正。

    我举一个例子,一个细节,先不要说由于媒体的关注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所以出现的快速的纠错,甚至预料之外的大转弯的可能,我们就看他的弟弟自首的两条原因,他弟弟之所以自首,两条原因构成的,第一条是判得太重了,出乎意料,这么重,原来他觉得让他哥哥顶个包,这是他说的,让哥哥顶个包,还心安理得能过去,中间人还说能给捞出来,现在看希望不大了。第二条非常重要,他说原来以为这个案子由于牵扯的人太多,翻不过来了,现在看到了媒体如此高度的关注,看到了一种希望,所以自首了。你看,舆论监督不仅对于司法公正,就是司法系统会起到一定的监督和维持它公正的作用,甚至会对参与其中的人员心态发生变化,然后重新去建设一条司法公正的路。你看,他的弟弟能自首,第二条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看到了媒体的关注。

    主持人:

    这个案件在目前来讲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阶段,但是我们回头想,为什么在一开始可以避免这个案件一步一步走向复杂的程序,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呢?稍后我们会继续关注。

    (播放短片)

    2011年1月12日河南平顶山新闻

    (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

    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定罪处罚。

    解说:

    1月12号,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对媒体解释说明,案件审判不存在问题,但是他们要面对的质疑是368万的过路费如何得出,适用法律是否合适,因为一天前,这起被媒体曝光的案件,正在积聚越来越多的讨论。

    2011年1月14日新闻

    短片中主持人:

    关于这个案子的争论却还没有平息,冒充军牌,冒充跟人为什么会被诈骗罪,量刑为什么无期徒刑,368万天价过路费是怎么算出来的?

    解说:

    就在人们越来越接受了各方的解释之后,事情却在1月13号发生了巨大改变,因为媒体在采访时建锋的时候,他说自己是代人受过。

    记者:

    你在替你弟弟顶罪?

    时建锋:

    逮住车的时候,都说我是车主,因为跑事,好跑事,我顶罪。

    解说:

    迅速的,连夜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启动重审程序,因为复查发现有共同犯罪嫌疑人,而这样的新证据则可能让原判事实发生变化,根据时建锋的透露,主事者是他的弟弟。

    时军锋:

    这个事情不管是我哥,还是我,就加上我也太窝囊了,也太冤枉了。

    解说:

    时军锋的主动投案,无疑又让这桩本已经判决生效的案子陡然生变,新的疑点还在不断地出现之中。这其中就包括了为何这么多的事实会在几天之内一波三折地出现。而从去年10月到12月,公诉、公审到法院宣判,判处无期徒刑,这么长的时间内,却能躲过司法机关专业的审查。

    韩玉胜:

    这个案件的起端应该是在公安,它的侦查是在公安的,侦查的时候,你应该把所有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必须完整地查清楚,而且把它提交给检察机关,而且由检察机关再审查你所提供的证据,是不是内在逻辑合理,是不是存在证据不完整的问题。

    解说:

    而据媒体报道,平顶山中院院长称该院曾发现过疑点,并将该案退回侦查。但因时建锋坚持自称一人所为,没有发现新证据,因此按其一人作案定案,但是证据真的那么难发现吗?就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几位平顶山法院的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罚,给出的理由值得每个人深思。

    字幕提示: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

    审查不细,把关不严,免去其助理审判员职务,调离审判岗位。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侯晓宏

    领导不力,负有主要责任,责令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免去侯晓宏刑一庭庭长的职务。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建军

    主持审判委员会把关不严,没有尽到应尽责任,经平顶山市委同意,对其停职检查。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保振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对其诫勉谈话。

    主持人:

    刚才我们涉及到媒体与司法之间的关系分寸问题,接下来这个现象你怎么看,从头到尾这么显而易见的东西,司法机关发现不了,最后媒体能发现,你觉得这个问题能说明什么?

    白岩松:

    其实媒体发现也不是说因为有了大量的证据,或者事实,只是368万无期徒刑这样的一种,包括农民,指证说20多万,当然这只是他自己去说的,让大家会感觉到蹊跷,然后产生了倒推。从司法的系统角度来说,让我略感沉重的一点是,去年我们别忘了,在河南高院这一块刚纠了一块大错,那就是赵作海案,赵作海被抓错了,他是被动的,他没罪,去年把他无罪释放了,甚至都启动了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到这个高价过路费的案件当中,大家由于他是亲兄弟,忽略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进去的是顶包的,他可能是主动,但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是在法庭之外,没被判决。我说的是假如,其实在法律上是不会用亲兄弟或者等等这样的字眼,正义女神应该是蒙着眼睛去看待,也就是说,这里很可能是跟赵作海是相似的,你抓错人了,这是一个多大的漏洞呢?如果要真的是抓错人了,这两者的区别就是,赵作海是被动的,这里是主动的,他哥哥替他顶包,所以这不是一个小的司法错判。如果事实真是像现在所提供的方向去发展,这是很大的错判,因此纠错就需要快速。而且接下来的时候更期待的是,怎么样把现在还有那么多个问号的案件办成铁案,把所有的问号拉直。

    主持人:

    我们现在关注就是检察机关已经准备撤诉了,重新进入到司法程序,重新开始,最应当避免的,最应当给大家交代的都是些什么?

    白岩松:

    为了公正的急躁和错误的过程同样会扼杀公正,也就是说,即使现在社会高度地关注了,那么回过头来,当一切重新开始的时候,要回到司法的严谨的程序当中,要在各种监督都并存的情况下的时候,努力地去把这个案件一步一步办成铁案,也不能为了迎合社会的情绪,为了迎合媒体期待的一种答案,或者说为了树立某种形象而去做这个案件,还是要回到司法当中,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纠错,也是一个建设的过程。去年经历了赵作海案,今年又经历了天价的过路费案来说,对于河南的司法系统来说,其实这是一个建设的机会,你能不能最后交给社会的一个铁案。

    主持人:

    这件事之所以今天说它异常复杂,就是因为有人倒推,推出里面有可能存在着腐败,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白岩松:

    你就看他的弟弟自首的时候,就说了这样一番话,原来我以为不会这么重,上面的人,包括部队里的人,还有中间人告诉我扛着,顶着第二天就能放出来,这句话里透露的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还有这个参与其中,他还谈到了“内鬼”,包括他随身藏着这些东西,这个证据又意味着什么?

     责编:张冀文 杜钰   责任编辑:刘岩

    保存时间:2011/1/18
    原标题:[新闻1+1]“368万天价逃费案”:被纠偏!(2011.01.17)中国网络电视台
http://news.cntv.cn/china/20110117/106033_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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