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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采用评标办法治理投标人串通投标 张贵新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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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9 16:40: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采用评标办法治理投标人串通投标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2014-04-09

摘要:串标是招投标市场中一种侵害招标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竞争择优原则的违法行为。串标的长期存在不利于招标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简述串标的定义、形式、危害性,以及与评标办法的关联,从评标办法制定的合理性方面提出了治理串标的对策。

张贵新

一、串标的定义及表现形式

串标指的是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串标的主要表现形式:①招标人、监管人员与投标人的串通。招标人或监管人员预先内定中标人,在开标前向其泄漏标底,让其围绕此标底制作标书;向内定中标人透露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开启其他投标人的标书,将标书中的重要信息告知内定中标人;协助内定中标人撤换标书,更换报价;招标人与内定中标人私下商定,在招标时抬高或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额外补偿。②投标人之间的串通。各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就已协议好,为了避免竞争,选择一个单位作为预中标单位,其他单位进行陪标。预中标单位或给陪标人一定金额的陪标费用,或承诺中标后分给各陪标人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的合理利润作为报酬。目前,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二、串标的危害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串标的表现方式不尽相同,但危害极大。首先,串标哄抬标价,使招标人的利益受损。我国目前绝大部分招标项目都是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串标行为直接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其次,串标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其长期存在将损害招投标行业的市场形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第三,串标在中标结果产生后,中标人都要支付一定的额外费用,如给招标人的好处费,给陪标者的陪标费,给借资质者的管理费等。串标行为潜藏着如此复杂的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定。

另外,由于串标行为隐蔽性较强,串通者因利益需要攻守同盟,不易被发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串标行为的具体规定还不健全,有些行为是否存在串标也很难界定,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机关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串标行为与制定评标办法的关联

串标的产生来源于多方面因素,评标办法制定缺乏防范性,是产生串标行为的主要原因。在我们日常工作中,由于每个工程项目都有各自特点,每次招标的内容都不尽相同,评标办法的制定就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标准。如果评标办法制定不严谨,缺少对串标行为的防范,就会让一些不法投标人有机可乘。

目前以下评标办法或定标环节容易产生串标行为:①设置固定标底。招标人在开标前自己或委托中介机构设置标底,在开标时公布标底,最接近标底价者则最有机会中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千方百计打听标底,甚至采用多种方式贿赂知道标底的人,使标底泄漏。总之,设置固定标底容易引起串标行为的发生。②设置动态标底。招标人设置一个标底,同时结合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一定比例或计算公式计算出一个动态标底,最接近动态标底价者中标。这样投标人不仅要打听标底,同时要联系多个投标人控制投标报价,最终求得自己的投标报价最接近动态标底。③实行平均值评标。以有效投标单位报价的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设置基准价,最接近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这样投标人就必须联合多个投标人,抬高投标报价,控制评标基准价,以使得自己中标,同时获得较高的中标利润。④抽签法。在一定的报价区间范围内,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中标人。投标人要想中标,就必须挂靠多家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投标,这样才能增加中签概率。这种方式不仅不符合科学择优的原则,还容易引起串标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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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9 16:40:50 |只看该作者
四、制定合理的评标办法,遏制串标行为发生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2001]第12号令)中明确规定: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下面针对串标行为,围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做一探讨。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定义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导考量因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是一种评标方法。通常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后,评标价最低的即为中标候选人,低于成本价的评标价除外。其特点是标准客观,公开透明,使串标行为无缝隙可钻,能最大限度地压缩人为操作空间。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几种方法

(1)最低报价中标法。对于一些批量的建筑材料、通用的定型设备或货物产品,由投标人进行密封报价公开开标,最终选择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双信封评标法。此方法是指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单独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中,其他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另外一个信封中,分两次开标的评标方法。第一次针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确定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第二次对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当场宣读其报价,按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对未通过商务和技术评审的投标人,其报价信封将不予开封,当场退还给投标人。简单地说,符合条件的报价最低者中标,主要适用于投标单位不多、评审工作量不大的情况。

(3)按报价评审法。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递交一份开标一览表,唱标时只启封开标一览表,唱标结束后将唱标结果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评委先对排序第一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则推荐为中标人,对其他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如排序第一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要求,则对排序第二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次类推直至产生中标人。对未参加评审的投标文件,在产生中标人后应及时原封退还给原投标人。简单地说,报价最低且符合条件者即中标,主要适用于投标单位多、评审工作量大的情况。

(4)合理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委员在评标时除了考虑投标价格因素外,还应考虑产品的性能质量、交货期、组织施工方案、加工工艺、企业信誉、业绩等因素,并将这些因素尽可能加以量化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加权计算得到。评标价是一个货币形式表现的衡量投标竞争力的定量指标,合理最低评标价法是定量综合评议法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法相结合的一种有效方法。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及优点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主要有:

(1)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招标项目或货物采购。

(2)建设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工艺简单或工程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且工程管理水平较高,工程设计图纸深度足够的项目。

(3)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尽、准确,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估价信息,招标时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实行量价分离,风险共担的原则,投标人承担的风险,招标人承担的风险。

(4)招标文件要保证深度和精度,内容粗浅的招标文件无法满足最低评标价法的要求。

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遏制了串标现象,减少了建设工程中的腐败现象;合理适度地增加了投标竞争力,为建设单位节约了资金,提高了投资效益,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符合世界银行贷款采购指南、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准则,与联合国及西方各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相一致。鉴于我国很多投资项目已与国际接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将成为重点研究和应用的评标办法。

(二)综合评估法

1.综合评估法的定义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5]第27号令)规定,对于大型建设项目,或技术复杂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难以统一的货物,宜采用综合评估法。主要考虑综合性价比,采用综合记分的方式产生中标人,即综合性能质量越高记分越高,投标报价越低记分越高,最后结合权重比例相加计算出总分,按分值高低顺序推荐中标人。

2.评标定标步骤

(1)首先应确定投标报价和其他各参与评估的项目所占分值比例。假设投标报价占60分,其他各参与评估的项目占40分。

(2)然后再具体将各参与评估的每个项目的最高分值确定下来。假设参与评估总共八项指标,其中技术性能占三项,以T1、T2、T3表示;施工方案及工艺占三项,以T4、T5、T6表示;售后服务占两项,以T7、T8表示;各项最高分值分别为:T1max=20、T2max=15、T3max=15、T4max=12、T5max=12、T6max=10、T7max=8、T8max=8,它们的最高分值分别由它们在招标项目中所起的作用而定。

(3)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总值:W=×60+×40(其中W某个投标人计算出得分总值;C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Cmin所有投标人最低的投标报价;T某个投标人在各项评估项目中获得的分值总和,即T=T1+T2+…+T8;Tmax所有投标人中获得各项评估项目总分的最高值)。

假定经过初步审查后,最终的有效投标人为四家,各自的记分和计算结果列表如表1。

最后得出结论,11号投标人得分最高为中标人。

总之,为遏制串标行为,列举了上述的几种评标办法。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监理、设计等技术型工作招标,投标报价不是定标的重要因素,不宜采用上述评标办法。但是无论采用哪种评标办法都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详细地说明评标办法和量化标准。评标委员会委员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事先公开的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得出科学公正的评标结果,最终提交评审报告,作为定标的依据。

(作者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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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4-9 16:42:56 |只看该作者
招标投标协会 文章 表1.jpg

招标投标协会 文章 表1 xu.jpg




表1  综合评估法记分和计算结果


存时间:2014/4/9
原标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21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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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 看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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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4-10 10:07:32 |只看该作者
看不出有什么办法来治理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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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4-10 11:41:33 |只看该作者
[s:33] 不怎么切题,其实就一句话,合理的评标方法,合理明确的评标准则,敬业守则,就完了,技术上在与人代理方,但是现实操作过程中,千难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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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最爱沙发

6#
发表于 2014-4-10 15:44:34 |只看该作者
不要为了防止串标围标去制定评标方法,有的评标办法虽然可以一定程度防止串标围标,但是有竞争力,报价最低的却中不了标。
因此,我认为解决串标围标不是一个评标办法就能解决的,要从招标的各个环节入手保证流程规范(利用电子招标),同时促进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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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4-10 16:03:05 |只看该作者
这样都行那阻挡人们进入医院大门就能解决医疗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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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5-6 17:20: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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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5-7 13:35:49 |只看该作者
实际开展有难度啊。[s: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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