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3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迎接“互联网+”代理机构如何立于不败之地  孔向阳 朱建元【转贴】

[复制链接]

436

主题

191

好友

6万

积分

荣誉总版主

Rank: 8Rank: 8

社区明星 版主勋章 社区劳模 原创达人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金点子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8-12 10:12: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迎接“互联网+”代理机构如何立于不败之地



迎接“互联网+”代理机构如何立于不败之地


原创 2015-08-11 孔向阳 朱建元等 中国政府采购报

中国政府采购报
微信号 zgzfcgb
功能介绍 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广于《中国政府采购报》。集新闻、信息、服务、指导于一体,融热点、焦点、难点、观点于一身。全力打造全国政府采购工作者的沟通平台和心灵家园。

编者按:“互联网+”代表一种先进的生产力,推动着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具体到招投标行业,“互联网+”会发挥怎样的作用?本版特邀专业人士,就这一话题进行探讨。

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增值服务是最好的出路


孔向阳

“互联网+”时代,招投标行业也会形成“互联网+”招标投标体系。这对代理市场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对代理机构而言,电子招标平台的使用,可以使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全程网上阅评标、中标结果公示等环节减少人为操作因素的干扰,更大限度地保证过程公平。同时,电子化技术也突破了传统物理空间的限制,使招标代理机构在人员投入、会场租用、往来差旅、文件印刷等诸多方面直接节省了大量费用。事物皆分为两面,电子招投标给招标代理行业带来诸多直接利益,同时也可能会带来市场竞争加剧、招标业务萎缩等强力冲击。那么,代理机构如何应对“互联网+”招标投标时代的风起云涌呢?

笔者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在进行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时,应紧紧围绕“怎么建、如何用”这两大核心问题,通过提前顶层设计,梳理业务流程,健全过程控制体系。

第一,要明确建设目标,分步建立电子化体系。代理机构应借加强软硬件升级,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契机,建设一套安全、高效的企业内部管理系统,通过加强系统兼容方面的设计,实现信息在不同系统间的交互调取和传输,实现在信息化水平上与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全面匹配和无缝衔接。同时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加强局域网网络安全的预防性管理,从网络设备、电脑安全、网络设置等方面进行规范而有效的配置和预警,有效防范各种网络攻击,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

第二,重视业务和技术的融合,使系统真正为实际工作服务。代理机构应在电子化平台建设工作启动前,尽早准备,仔细梳理招投标各项工作和流程,提出一套真正为实际招标工作服务的电子化实施方案。在方案制定中,代理机构要充分考虑电子化招投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要召集招标业务、信息技术、法律等方面的精英骨干组成小组来探讨这些问题,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业务与技术相配合,形成一套科学、务实的应对措施。

第三,要提供专业化、差异化的增值服务。电子平台的建设不是终极难题,如何在“互联网+”招标投标时代立于不败之地,才是关键问题。笔者以为,应当通过提供专业化、差异化的增值服务,避免同质化、低价化的同业竞争。代理机构可采取“稳住中间,延伸两端”的总体发展战略,即一方面提升服务层次,提供招标代理差异化服务,一方面提供招标业务咨询、造价咨询和项目后评价等增值化服务。具体到操作层面,笔者建议代理机构建立投标人信用库。代理机构应充分利用自身的历史数据沉淀,通过电子化手段建立、健全投标人信用库,强化自身专业优势。这样不仅有助于将不良信誉的供应商提前预警和排除,还可对于潜在投标人有一定程度的警示作用,以确保其他同类招标项目的实施质量。同时还可对不良信用的投标人做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置。

电子化招投标的推行,势必会催生一个全新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招标代理机构应抓住这个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努力提升专业化水平,提供差异化、增值化服务,提前进行顶层设计和提高人力资源投入,力争在蓬勃兴起的电子化招投标市场中赢取主动,占得先机。
(作者单位: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电子交易平台市场化是未来趋势


朱建元

由传统线下手工为主的招标投标方式向电子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线上智能化为主的招标投标方式转变,已是政策要求和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实践中,第三方交易平台建设面临诸多挑战,笔者认为,影响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推广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电子招投标配套制度问题、公共服务体系的标准规范建设、电子招投标制度宣传贯彻问题等。

第一,电子招投标配套制度亟待完善。例如电子文档归档与审计合法化的问题。目前,电子文档审计合法化的问题,尚未有明确的政策依据,这就导致现阶段的交易平台仍需以“纸质文档为主,电子文档为辅”的双轨制方式运行,无形中增加了招投标主体方的招标和投标等成本。

第二,为杜绝交易平台之间的恶意竞争,数据电文的格式标准、CA联机互认的解决方案以及评标专家抽取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的标准规范须进一步完善。一是文档格式标准化问题。电子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了工具软件必须适应与各交易平台无缝对接的要求,而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存在不同厂商提供的工具软件文档格式不统一的问题。例如,工程量清单文件在不同的工具软件中存在格式不一,可能导致实际对接后,数据无法读取。二是投标人多CA互认问题。为了解决投标人在不同的交易平台使用多CA问题,需要各级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多CA之间的联机互认解决方案。同样,也需要提供包括评标专家电子签名等解决方案。三是评标专家抽取服务问题。交易平台市场化后,将打破行业与区域的制约,交易平台势必会面临与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评标专家库系统对接,实现专家抽取等服务,而各地、各行业的专家库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不一,造成对接难度大、成本高。加速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与落实相关标准规范,是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市场化的重要手段。

第三,要重视电子招投标制度的宣传与贯彻。从传统招标到电子招标的转变,对于招标从业人员而言,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技术工具、行为习惯的变革,更重要的是思维模式、专业能力的提升。招标从业人员是推动招投标活动向绿色阳光招标方向发展的主力军,电子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以及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是招标从业人员做好电子化招投标活动的基础。因此,笔者认为,站在行业发展的角度,加强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投标人以及采购人在电子招投标方面的专业培训,是普及与推广电子招投标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国际化、全球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下,交易平台市场化必将成为未来重要的招投标方向,这不仅是传统招投标理论在网络上的技术体现,更是一种全新的市场发展观念。
(作者单位: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对代理机构的价值何在


张利江 石新泓

从某种意义上说,招标采购代理活动的本质是受采购人的委托获取和处理信息,促进降低交易成本,这和“互联网+”的题中之义不谋而合。因此,在“互联网+”时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有可为。

招标采购中的信息包括采购人的需求、标的物信息、潜在供应商信息、合同文本、价格信息、中标人后评估信息、法律和商务知识等。代理机构可借助第三方电子平台的力量,比同行更好、更快、更加高效处理信息。

信息技术对代理机构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服务层次提升。原来大量的基础性、程序性工作由系统帮助完成,如开标原来一般至少需要半小时,现在只要几分钟,招标文件制作、评标、归档、信息资料查询等环节花费时间也大大缩短。实践证明,互联网招投标可让每个项目平均节省近60个工时。代理机构可将这些时间放到市场开发、对采购人需求的了解和把握、对供应商市场的研究、招标文件策划等重要工作上去。

第二,信息技术给代理机构的管理者增添了管理手段。例如,员工管理要求可通过系统实现,各类文件必须根据网络设定的格式制作等等,这些手段可有效减少业务员操作的随意性。实践中常见的公告内容不完整、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招标文件设置地域限制或者规模限制等条款、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等问题可以通过电子化手段有效避免。此外,实现互联网招投标之后,每个项目的数据都存储在系统当中,管理者可以实时掌握每个项目的进展和动态,而且决策时不再依赖层层汇报,这样就能大大提高决策的效率和效果。

第三,代理机构可借力信息技术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一是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采购周期缩短,开评标场地租赁费从而降低。二是印刷招标文件的费用也可大幅节约,而纸质材料的减少同时还可节省相关人力成本、场地成本和维护费用。三是信息技术大大提高了每个工作人员的效率。过去,一名业务员一般能够代理3-4个项目,现在,借助电子化管理、采购平台,一名业务员有可能同时代理5-6个项目。

第四,电子化平台还可有效保留动作痕迹、大量存储信息,从而实现经验与知识的积累、流动、传承和再利用。由此,代理机构可减少对老员工的依赖及其离职带来的冲击,同时可以借力电子化平台促进新员工的成长。

这个时代是信息技术的洪流,代理机构必须借力电子化手段扬帆远航。代理机构只有紧扣市场化改革的脉搏,才能谋求长远的生存与发展。
(作者单位:上海汇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收起 理由
大力 + 4

总评分: 威望 + 4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9-27 21:22 , Processed in 0.07354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