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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合同法的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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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11:06: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随后发出要约作废的函,乙公司接受文件的秘书将函件交给了项目负责人。第二天乙公司项目组发函给甲公司,表示只要推迟交货日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然而甲乙双方最终未缔约,导致他们没有缔约的原因是(      )。
     A、要约已经被撤销               B、要约已经被撤回
     C、甲公司对要约做了实质性改变   D、甲公司的承诺超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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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08:58:37 |只看该作者
D个人认为是。甲方发的要约已撤销,乙方发出的为新要约,而甲方未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的原因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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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1-25 11:04:07 |只看该作者

回 chaitao 的帖子

chaitao:D个人认为是。甲方发的要约已撤销,乙方发出的为新要约,而甲方未承诺,因此合同未成立的原因为D。 (2012-11-25 08:58)
为什么不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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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11-25 13:14:40 |只看该作者
从题意来讲,乙方公司给出了新要约,甲方未承诺。答A的话,题意后半部分完全没有意义,从符合题意的角度,应是D。
如果是考试题,要选择最符合题意的回答,这是我的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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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0:43:53 |只看该作者

回 chaitao 的帖子

chaitao:从题意来讲,乙方公司给出了新要约,甲方未承诺。答A的话,题意后半部分完全没有意义,从符合题意的角度,应是D。
如果是考试题,要选择最符合题意的回答,这是我的个人意见。 (2012-11-25 13:14)
  甲公司是要约人,乙公司是受要约人,不存在甲公司发出承诺的说法,所以,选项D不是正确选项。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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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0:50:59 |只看该作者
“乙公司项目组发函给甲公司,表示只要推迟交货日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
    貌似逻辑有点问题。不知道楼主是否打错字了!
若没有打错,唯有选A靠谱点,若甲乙双方的顺序搞错了,应该选A靠谱一点。
  恳请楼主很对原题。
  个人理解,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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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21:02:26 |只看该作者
我的意见,乙公司发出的为新要约,而甲公司未予答复,可以视为未承诺,所以不存在承诺超期的问题,顾D不正确,所以A更为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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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8:45:19 |只看该作者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乙公司项目组发函给甲公司,表示只要推迟交货日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
    貌似逻辑有点问题。不知道楼主是否打错字了!
若没有打错,唯有选A靠谱点,若甲乙双方的顺序搞错了,应该选A靠谱一点。
  恳请楼主很对原题。
  个人理解,请 .. (2012-11-25 20:50)
  晕,怎么把A写成了B呢!
   最近少上论坛,思维和手指动作都不匹配了,也有好几天没有打卡了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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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8:53:28 |只看该作者
答案是a,我个人也认为是a
《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甲随后发出要约作废的函,我理解一般晚于要约达到,应为撤销,后面是干扰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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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09:11:29 |只看该作者

回 bz黄河 的帖子

bz黄河:答案是a,我个人也认为是a
《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甲随后发出要约作废的函,我理解一般晚于要约达到,应为撤 .. (2012-11-26 08:53)
   有道理。强调了“随后”。
我只向真理低头,keep wal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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