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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syc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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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却无故不来投标应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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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21#
发表于 2011-1-19 14:07:55 |只看该作者
同意12楼和14楼的意见。
即使购买了招标文件或收到投标邀请函,那也是“要约邀请阶段”,其身份是潜在投标人,还不是投标人!参不参加投标竞争还要看很多因素,也是法律赋予潜在投标人的权利,不能因为没参加投标就受到处罚,这太过分了吧!
作为招标公司,开标不足三家是非常不愿意出现的情况,我们作为招标代理,平时最在意的也是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如果开标时不足三家投标,个人认为主要责任还是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我是招标代理啊!),和潜在投标人没有关系,更不能埋怨潜在投标人!
那么,如何防止开标时出现不足三家的情况?个人体会主要有三点:1、事先做好调研,不足三家的就改变采购方式;2、认真编写招标文件,争取避免歧视性、针对性等不公平条款出现;3、开标前保持和潜在投标人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按需要操作,习惯了,也就脸不红心不跳气不也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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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我们都没有多少时间可以错过了…

招标师徽章

22#
发表于 2011-1-19 14:21:14 |只看该作者
引用第1楼zhouthh于2011-01-18 14:38发表的  :
购买标书后 ,潜在投标人有权利决定是否参加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监督部门无权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投标人投标!
正解。
最是倾心见面初,花前忘背几行书。 黄昏却下潇潇雨,醉眼斜看密密竹。 灯半盏,酒一炉,今宵不耐且糊涂。 醒来若问怀中事,眉黛青山定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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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使者

版主勋章 社区明星 终身成就奖 最爱沙发

23#
发表于 2011-1-19 14:41:02 |只看该作者
不来投标一定是有故的!
来不来投标是潜在投标人的权利和自由!
老朽的邮箱: laochan2006@163.com 钱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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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4#
发表于 2011-1-19 16:26:41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应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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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5#
发表于 2011-1-19 16:27:42 |只看该作者
买了招标文件  就应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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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招标师徽章

26#
发表于 2011-1-19 16:37:51 |只看该作者
从问题的提出和有关地方政府招标管理的相应规定,可以看出中国招投标严重存在有法不依,以制度取代法律的问题。原以为招投标活动不规范是因为法律制度不健全,现在看来差矣,不懂法者行管理之职,可怕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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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

招标师徽章

27#
发表于 2011-1-19 18:19:40 |只看该作者
晕死,你是招标代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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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骑士

月亮是我踢弯的。。。

招标师徽章

28#
发表于 2011-1-21 11:22:33 |只看该作者
法律赋予了投标人是否递交标书的权力,监督机关及招标人无权剥夺。
虽然通过了资审,但招标文件可以与资审文件有更苛刻或者更详细的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觉得不能接受而放弃投标,或者根据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如人事变动、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等)而放弃投标都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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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29#
发表于 2011-2-10 15:31:42 |只看该作者
经常造成重新招标,烦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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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使者

招标师徽章

30#
发表于 2011-7-27 17:23:16 |只看该作者
林子大,什么鸟都有。在中国,不遵守法者有之,人家官大,你奈何不了?现在往往是领导说了算,领导说了比法大!而往往领导是外行却来管理内行,你又能怎样?不听,可以,不用你了,没办法,这就是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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