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41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交易中心规定标书费一概免收,代理机构的日子还过得下去吗? 【转贴】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好友

1117

积分

精灵王

社区劳模

楼主
发表于 2016-4-13 10:32:37 |显示全部楼层
招标文件属于智力成果文件,享有著作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和法律规定获取报酬。按照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效力优先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限制招标文件售卖费用仅限印刷和邮寄成本涉嫌违反著作权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0

好友

1117

积分

精灵王

社区劳模

沙发
发表于 2016-4-15 15:04:54 |显示全部楼层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编制人员享有招标文件的著作权,招标人享有招标文件的使用权。
招标文件向第三方(投标人)发行时,就需要招标文件的著作权人决定收费(收多少)或免费。
委托代理合同中可以有三种约定,一是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购买招标文件著作权费用;二是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包含购买招标文件著作权费用,但包含招标文件发行费用;三是招标文件发行所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文件发行行为与招标人无关。
上述所要表达的核心意思有两个,1、著作权归属,2、合同约定相关费用。行政法规通过一纸条文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也破坏了合同约定所代表的契约精神。
至于行政或非营利机构出台的范本或标准属于公共服务性质,与商业行为不能混为一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bbs.ebnew.com

GMT+8, 2024-6-3 18:53 , Processed in 0.05550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