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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公开官员财产,我们为什么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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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杰森
时间:
2013-10-21 16:15
标题:
强制公开官员财产,我们为什么做不到?
强制公开官员财产,我们为什么做不到?
澳门
19日进行了史无前例的财产公开,囊括了政坛至澳门版“事业单位”、“国企”等约400名公职人员。由于仅公布不动产数目、公司股份,财产公开数据库焦点是房产。特首崔世安共有3套房、3个车位。主要
官员
中审计长何永安房产最多,共7套;最“穷”是海关关长徐礼恒,报称无房产。(10月20日《南方都市报》)
身为澳门海关关长的徐礼恒作为主要官员,其公开表几乎是空白,无房产、无公司股份,仅任两个社会职务:妈阁水陆演戏会名誉会长、澳门三水同乡会荣誉会长,竟然没有房产,这的确是一大新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网友们大呼澳门海关关长最“穷”、最廉洁。这样的结论是否科学另当别论,我个人认为,没有房产的澳门海关关长徐礼恒的确是好样的。看看我们的身边吧,哪怕是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哪个没有几处房产呢?
澳门这次财产公开的起点是很高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首先,特首带头推动财产公开,令人敬佩。《财产申报》修订的最大推动者是特首崔世安,他和主要官员都愿意公布自己的财产利益;其次,申报范围广泛、全面,令人满意。澳门所有涉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均须申报财产及利益,肯定会对澳门廉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第三,处罚严厉,违规追究刑责,令人欣慰。假如故意作不准确申报则可触及刑法典“作虚假之当事人陈述或声明罪”,该罪可处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罚金。
“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谁都知道,财产公开“一把手”必须带头推行,才能打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僵局,才能取得实效。正是因为我们不能从上至下地公开财产,像新疆阿勒泰的那种公开模式注定只能成为昙花一现的悲剧,令人扼腕叹息,唏嘘不已。对于官员财产公开这样的“阳光法案”,老百姓千呼万唤二十多年了,却总是花开花落,年复一年,一而再,再而三地失望。这真是老子给儿子磕头——岂有此理(礼)!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事其实很好办,只要学学我们的台湾地区就事半功倍了。台湾于1993年7月2日公布“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同年9月实施,2008年有过一次修正。该法规定:公职人员应于就(到)职三个月内申报财产,每年并定期申报一次。也就是说,强制申报,强制公开。我就纳闷了,澳门、台湾能做到的事情,我们为什么就做不到呢?非不能也,是不为也。群众早已望眼欲穿了,官员岂能挨揍打呼噜——假装不知道呢?[来源:中国网]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0-22 12:22
咱要是公布那得是澳门400人乘以几千几万倍吧。资产得再乘以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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