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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东烟台物业强摊现象将消失 招标选聘物业责任更明确 [打印本页]

作者: 明明    时间: 2013-10-15 09:38
标题: 山东烟台物业强摊现象将消失 招标选聘物业责任更明确
山东烟台物业强摊现象将消失 招标选聘物业责任更明确
2013-10-14


    被物业强制要求收取电梯维修费、供水二次加压设备维护费、小区门禁设施安装维修费……日后,类似这样的“被物业强摊”现象将逐步消失。根据最新实行的《烟台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应根据物业管理的特点和需要,确定招标方案,在招标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而对于参与投标物业公司的资质及责任划分,则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体现。应当物业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将会有据可查,不再会被轻易摊派到业主头上。

    据了解,《烟台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坐落地址、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绿化面积、房屋类型、产权状况、房屋幢数、套数、建筑结构、物业管理办公及商业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园林绿化、社区文化娱乐设施、物业档案(含施工或竣工图纸)、物业出售、业主入住等情况;(三)电梯、二次供水、智能化管理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责任;(四)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办公用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会所等共用用房的装饰情况;(五)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说明,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管理服务时限和起止日期。


    源自: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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