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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语言问题,请高手解惑 [打印本页]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0 15:20
标题: 语言问题,请高手解惑
设备国际招标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要求国外投标商使用英语和汉语两种语言编制投标文件,且如有分歧,以中文为准。

疑惑:

1、这种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如只用英语编制投标文件是否不违反规定?
3、如招标机构以语言不合格废标,如何面对?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7-1-10 16:12
<p><font color=\"#3300ff\" size=\"2\">我的意见如下:</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一、现有中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这样要求。因此,招标文件是可以这样要求的。</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二、从情理上讲,对国外投标人不宜如此要求。可以对技术规格和说明及供货范围等要求提供中文译文,以方便招标人和评委阅读投标文件。在中文与英文不一致时,应该以英文为准。</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三、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中文译文,这对投标人是有好处的,可以让评委和招标人对你容易了解。</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四、招标机构不能以投标文件没有中文译文而废标。 </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五、招标机构应该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font></p><p /><p><font size=\"4\"></font></p>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0 16:30
对于招标文件以中文为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对投标文件的应仔细考虑。对于国内的投标人我个人人为没有必要一定要编写英文投标文件。
而对于国外投标人可以要求投标文件用中文或英文附中文译文,这样便于评委评审。如果出现不一致以文件原稿文字为准。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0 20:19
其实,在我看来这是个是否互相尊重的问题:

1、买方希望得到中文版本的文件以方便评标;
2、在外企工作的中方雇员也希望能提供中文版本,希望买方能更好的理解,从而引进更高具有技术水平的产品;

从以上两点看,不存在任何矛盾。但是,从以下的分析大家看看 如果一定要求双语投标且以中文为准会出现的局面:

1、翻译是需要时间和精力的,高水平的翻译更是如此。所以买方一般会要求由代表处的人员来进行文本翻译,而不是代表处出钱外聘进行翻译。

2、买方技术人员通常是协商,而不是硬性规定必须进行文本翻译;

3、技术交流后,招标机构介入。买方技术人员希望能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双语报价,但经过长期的技术交流,买方技术人员很清楚文件必须以英文为准。

4、在招标机构彼此竞争中,为表现其具有极强的控制力和操作能力,招标机构提出要求投标商提供双语文件并以中文为准。此为硬性规定!更有甚者,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威胁性语言,如后果自负等等。。。

5、但是,所有中文文本是代表处人员根据国外总部准备的文件进行翻译的。通常,总部是拒绝提供英语外的投标报价的。原因很简单,老外不懂中文!如何判断中文的报价文件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6、总部不同意提供双语报价文件,如果不中标,总部人员承担责任。其解释是投标环境或要求无法满足即可;

7、一旦出现翻译问题而导致废标,其结果只有一个:中方雇员被开除!!!

8、结论很简单:事与愿违!代表处人员不能冒被开除的风险提供双语报价文件,即使是曾答应加班进行翻译!

9、不提供中文投标文件!因为,买方不能开除代表处人员!!!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0 20:35
引用第1楼Laochan2007-01-10 16:12发表的:
四、招标机构不能以投标文件没有中文译文而废标。


招标文件将此做“*”!!!不满足就废标!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7-1-11 08:57
该招标机构的项目人员英语水平可能较差。
招标文件中滥用“*”,有损招标机构形象。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1-11 10:08
即使不带“*”,如招标机构和专家之中没有英文水平很高的人员,投标人用全英文投标书进行投标是对自身不利。

我个人觉得国外货物想进入中国就应该融入中国的大环境,没有道理中国人都学英文,老外都不需要学中文。
如果我是评标人员,遇到全英文投标文件,我不废他也肯定不会让他中标,原因很简单,不利于用户使用。
这种情况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我会跟用户沟通要求投标产品有中文使用说明,翻译费用可以含在投标费用中。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1 11:18
引用第6楼dzcdzc2007-01-11 10:08发表的:
即使不带“*”,如招标机构和专家之中没有英文水平很高的人员,投标人用全英文投标书进行投标是对自身不利。

我个人觉得国外货物想进入中国就应该融入中国的大环境,没有道理中国人都学英文,老外都不需要学中文。
如果我是评标人员,遇到全英文投标文件,我不废他也肯定不会让他中标,原因很简单,不利于用户使用。
这种情况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我会跟用户沟通要求投标产品有中文使用说明,翻译费用可以含在投标费用中。

所有投标商均是欧洲著名企业!且技术交流或技术谈判已经基本完成!请注意:这是国际贸易!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1 11:32
引用第6楼dzcdzc2007-01-11 10:08发表的:
即使不带“*”,如招标机构和专家之中没有英文水平很高的人员,投标人用全英文投标书进行投标是对自身不利。

我个人觉得国外货物想进入中国就应该融入中国的大环境,没有道理中国人都学英文,老外都不需要学中文。
如果我是评标人员,遇到全英文投标文件,我不废他也肯定不会让他中标,原因很简单,不利于用户使用。
这种情况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时候我会跟用户沟通要求投标产品有中文使用说明,翻译费用可以含在投标费用中。

其实这不应该说是以中文为准还是英文为准的问题,从技术上说翻译是会有意思表达不完全的地方,因此应该是以原文为准。这样才合理。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1-11 11:51
7楼,我知道所有投标商均是欧洲著名企业!且技术交流或技术谈判已经基本完成!也知道这是国际贸易!但最终产品是中国人使用,要求用本国语言说明有何不可!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1-11 11:55
引用第8楼bidboy2007-01-11 11:32发表的:


其实这不应该说是以中文为准还是英文为准的问题,从技术上说翻译是会有意思表达不完全的地方,因此应该是以原文为准。这样才合理。



同意8楼的说法,从技术上说意思表达不完全的地方是应该以原文为准,但也应该有中文的说明。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1 11:59
问总斑竹:2005年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中投标语言是如何规定的。

问dzcdzc:是否从事国际贸易或设备引进工作。工业与民用有天壤之别!别忘了这是个设备国际招标,而且是向全世界公开的。以中文为准,有语言歧视之嫌。
[s:7]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1 12:26
引用第9楼dzcdzc2007-01-11 11:51发表的:
7楼,我知道所有投标商均是欧洲著名企业!且技术交流或技术谈判已经基本完成!也知道这是国际贸易!但最终产品是中国人使用,要求用本国语言说明有何不可!

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其提供的设备使用手册中有中文。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1-11 12:28
答11楼,我们是招标部门,我们进口部引进的设备需要招标的我们负责招标。

请看我10楼的发言,,我同意技术上翻译意思表达不完全的地方,应该以原文为准。但要求投标人提供中文投标书和中文产品使用说明我认为没有不妥之处。

我当然知道这个设备是国际招标,国内招标也不会有这个问题。再次阐明我的观点: 招标人完全有理由要求“欧美著名企业”对技术规格及供货范围等提供中文译文,以方便招标人和评委阅读投标文件。在技术部分,中文与英文不一致时,应该以英文为准。招标人也完全有理由要求投标人提供中文产品使用说明,并在评标打分过程中给与其一定分值。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1 12:34
楼上的,本论题很简单:

1、没有人说不提供中文本,这是个时间与精力的事情。

2、关键是以中文为准的要求如何面对!

3、如对以中文为准加“*”,不满足就废标,是否有依据!谁赋予招标机构具有如此权力?!何况在采购方并无此强烈要求下,招标机构坚持以中文为准!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1-11 12:44
引用第0楼taylor2007-01-10 15:20发表的:
  设备国际招标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要求国外投标商使用英语和汉语两种语言编制投标文件,且如有分歧,以中文为准。

疑惑:

1、这种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如只用英语编制投标文件是否不违反规定?
3、如招标机构以语言不合格废标,如何面对?

.......


搂主的第2问不就是说不提供中文本吗?
我在6楼针对你的这个问题,告诉你只用英语编制投标文件对你自身不利。


对于楼上的第三个论题,总版主在5楼已经回答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1 13:15
从语言上不存在以什么为准的问题,投标文件只有一个版本,只能以原稿为准(如果正本和副本之间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因此投标文件的文件原稿是中文的就以中问为准,原稿是英文的就以英文为准。翻译件是为了评标方便而要求的。
换句话说对于同一个项目不可能出现两本投标文件文件内容都一样,但是一本是英文的一本是中文的那就乱了。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1 13:37
问题是按招标机构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为中文本! [s:6]

真不知道如何处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1 13:45
引用第17楼taylor2007-01-11 13:37发表的:
问题是按招标机构要求:投标文件正本为中文本! [s:6]

真不知道如何处理!

一般要求投标文件是中文或英文。只要求中文有点过分。那家公司,水平差点劲。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1 14:53
不是只要求中文,是中英文双语。

但加“*”后,就必须提供英语和中文两个版本。并要求以中文为准。也就意味着中文版本为正本。

除了说招标机构水平差劲,难道就没有任何规定能限制这种要求吗?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1 15:42
引用第19楼taylor2007-01-11 14:53发表的:
不是只要求中文,是中英文双语。

但加“*”后,就必须提供英语和中文两个版本。并要求以中文为准。也就意味着中文版本为正本。

除了说招标机构水平差劲,难道就没有任何规定能限制这种要求吗?


在准备投标文件的时候,投标资料标中规定的语言都可以使用,不存在以哪个为准。投标人应该使用资料标中规定的语言中自己最擅长的语言。

投标文件不可以提供两个内容一样,只是一个用中文一个用英文的。
作者: 猪头肉    时间: 2007-1-11 15:49
学习学习! [s:1]

如果招标文件都没英文的,那投标文件也可以免了吧?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1 15:55
引用第21楼猪头肉2007-01-11 15:49发表的:
学习学习! [s:1]

如果招标文件都没英文的,那投标文件也可以免了吧?

我觉得这个代理公司应该是自己理解有失误,把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搞混了。
招标文件和他门说的一样,可以是用两中语言编写,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出现不一致的地方以中文为准。
但是投标文件这样说就说不通了。同一个文件不能出现两种文字版本。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1 16:03
引用第20楼bidboy2007-01-11 15:42发表的:



在准备投标文件的时候,投标资料标中规定的语言都可以使用,不存在以哪个为准。投标人应该使用资料标中规定的语言中自己最擅长的语言。

.......

说的好!!!应该是投标方自行采用资料表允许的语言!不能予以限制!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7-1-11 16:11
<p><font color=\"#3300ff\" size=\"2\">我曾发表过如下意见:</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一、现有中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这样要求。因此,招标文件是可以这样要求的。</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二、从情理上讲,对国外投标人不宜如此要求。可以对技术规格和说明及供货范围等要求提供中文译文,以方便招标人和评委阅读投标文件。在中文与英文不一致时,应该以英文为准。</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三、投标人应尽可能地提供中文译文,这对投标人是有好处的,可以让评委和招标人对你容易了解。</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四、招标机构不能以投标文件没有中文译文而废标。 </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五、招标机构应该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现再补充如下:</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一、一般来说,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是可以做的。所以,招标机构是可以要求投标语言用中文的。</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二、问题是,这种要求是否有利于招标和投标。</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三、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还没有强大到可以让中文作为国际贸易或国际交流的的通用语言。我们应该为此努力,争取有一天当“老大”,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学中文。</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四、英文既然是世界首选通用语言,我们就只能学习英文。</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五、“原文”的提法也是不妥的。如果原文是阿拉伯文怎么办?</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六、05年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规定了招标文件以中文为准,就已经前进了一大步。但是,带来的负面作用是,招标机构的英语水平迅速下降。</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七、招标机构要提高业务素质,其中也包括英语水平。</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八、投标人如果遇到这种过分的要求,可以拒绝投标。</font></p>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1 16:24
引用第24楼Laochan2007-01-11 16:11发表的:
五、“原文”的提法也是不妥的。如果原文是阿拉伯文怎么办?六、05年版《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第一册,规定了招标文件以中文为准,就已经前进了一大步。但是,带来的负面作用是,招标机构的英语水平迅速下降。七、招标机构要提高业务素质,其中也包括英语水平。八、投标人如果遇到这种过分的要求,可以拒绝投标。

1 原文是指投标文件文件的原文。
2 投标文件应该由投标人自己选择招标文件规定的语言进行编写。
3 考虑投标语言的时候,首先中文是必须有的,不说评标方便,至少要考虑国内的投标人是可能参加投标的。其次英文使用比较普遍,因此正常应该是要求中文或英文。
4 要求提供英文和中文两个版本的投标文件是错误的。
5 对于要求只能提供中文投标文件的,属于过分要求。可以如laochan所说拒绝投标。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1 16:25
“八、投标人如果遇到这种过分的要求,可以拒绝投标。”  Great Idea!
[s:6]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1 16:27
引用第25楼bidboy2007-01-11 16:24发表的:


4 要求提供英文和中文两个版本的投标文件是错误的。

.......


有依据吗?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1 16:37
引用第27楼taylor2007-01-11 16:27发表的:



有依据吗?

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同,不可能将同一份文件用两种文字编写。
如果说投标文件以中文,英文两中文字编写,以中文为准,那是变相指定只能用中文。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7-1-12 08:50
<p /><p><font color=\"#3300ff\" size=\"2\">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任何要求都是可以的。因此,招标文件要求中文和英文不能讲是错误的。但是,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我们还应该考虑合理、合情,有利于招标的顺利进行。同时,招标机构应该严以律己、宽以待人。</font></p>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2 09:31
如果投标资料标中规定了英文,中文,那么投标人就可以自己选择使用,而且不同的文件可以用不同的语言编写,只要不出现第三种文字就可以。
如果说投标文件以中文,英文两中文字编写,以中文为准,这其实就是说只能使用中文,不以英文为准还用编英文的投标文件做什么!
依次“投标文件以中文,英文两中文字编写,以中文为准”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也可能招标机构人员没有理解投标语言的意思。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1-12 09:38
同意楼上的说法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1-12 10:42
此问题提的很好,有现实意义。


我个人比较赞成laochan几次归纳的意见。


在以往的个人经历中,这种要求见得很多;但是,真正能够及时做到的,只有大量外商代理中极少数的几个人,既懂专业知识,又懂得专业英语,还熟悉计算机,很快能够翻译、输入、排版、打印……。即使这样,我看到外商老板在中文版本上面签字时的态度,也是很不自然的。

即使已经有了若干个国际大公司,熟悉了中国人的习惯,能够提供一些中文的投标文件;那也是少数;硬性的这样要求,会拒绝新的公司参与。

如果,有的招标公司坚持自己的“中国特色”,而不去努力向真正的国际惯例靠拢,不去向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方向来努力,我怀疑其“寿命”会不会长久。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2 10:56
我们都很善良,但愿是招标机构的水平问题。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1-12 10:58
看来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还真不容易啊,任重道远。
作者: p4970    时间: 2007-1-12 14:54
我们在投标中遇到这种要求司空见惯了,
这是标书中的原话:
8. 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交换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来往函
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和英文,但以中文为准。投标人提
交的彩色印刷品可以为英文,但其中相关段页应配有中文的
准确译文,且投标文件的解释将以中文为准。

投标资料表:
15.1投标文件的数量:正本1(壹)份,副本7(七)份,2(贰)份电子版(分别储存在CD-R和移动存储介子内)。

就是说投标文件有两个正本了,幸好要求有“以中文为准”,于是我们就提供了16份纸质投标书,每份商务2册技术2册,印标书的钱就有将近2千。

另外我们的制造商是欧洲的,各种文件都签了中英文两份(制造商被授权人签的,是负责中国业务的老外),但法人授权书就只有英文的,他们的法人还是不签中文的授权书,幸好没被废标,不过这严格来说也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投标人就只有委曲求全忍辱负重的份。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7-1-12 15:21
<p /><p><font color=\"#3300ff\" size=\"2\">看来,有的招标机构在填写《投标资料表》时随心所欲。</font></p><p><font color=\"#3300ff\" size=\"2\">看来,有必要规范《投标资料表》的填写。 </font></p>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2 15:32
人治不如法制。应该对国际性招标有一定的规则限制!否则,中国的招标环境将逐渐变向恶劣!

这不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事情!

国际贸易有规则,为什么国际性招标没有规则?!

何况,中标后仍然采用英文执行合同,回归到国际正常贸易操作!
作者: p4970    时间: 2007-1-12 15:41
业主是中国人啊,签合同也是中英文对照以中文为准的。现在都是业主说了算的。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1-12 16:19
看来各招标公司对投标语言理解是有问题!而且填写投标资料标的时候还随意解释招标文件第一册。

招标文件第一册关于投标语言说的很清楚,投标资料标只是选择语言而已,不应该有更多解释。

如果只写中文,虽然不合理但还算过得去,那么写了中文和英文,还在胡解释,就是错误了。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12 16:37
[s:6] 楼上说的极为赞成!不仅是胡解释,而且是造成混乱!

大型成套设备的报价基本上是在经过几轮技术谈判后才能做出的。主要原因是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是通用要求,各供应商的技术各有千秋,需要详细交流谈判。往往在招标前,供应商与用户在技术规格上已经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但由于组织技术谈判的成本是很高的,供应商不会因为个别情况而放弃投标。大体上就只能拒绝提供中文版本。

可惜,本可以提供中文译文帮助用户一下,也因“以中文为准”被总部严格限制提供。

倒是工作轻松了不少!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21 00:32
收到的国际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签订时,为中英文双种语言签订,如有分歧,以中文为准。

怎么改革开放怎么多年了,国际贸易变成国内贸易了。

招标单位现在真是可以随意编写招标文件了。真是到了无耻的地步。

但却没有任何限制可以保证国际招标的顺利进行。

据说,理由是邀请的专家不懂英语!俺真是吐血了!这也是专家。专家库里没有语言能力的选项?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1-21 00:44
真希望某个招标单位定义出,在开标后的澄清 - 合同谈判过程中,可使用英语和汉语进行交谈,以汉语为准。

[s:5] 那才是真正的招标代理!绝对维护了专家们的尊严!
作者: zct_1979    时间: 2007-3-16 11:46
非常
感谢解惑
作者: henanruihe    时间: 2013-8-15 10:58
国际交流,两厢情愿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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