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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退中标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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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j932191
时间:
2013-9-5 16:24
标题:
退中标费的问题
退中标费的问题
一次货物招标,某厂商中标后交中标费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供货,现招标人发现厂商货物有质量问题。按退货处理,合同做废。
现他跑到代理公司要求退中标费。有什么法规条款可拒绝???
作者:
duwei
时间:
2013-9-6 23:11
看看和甲方的合同还有招标文件里是怎么写的,一般是接受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服务费,你们如果发出中标通知书,那后面的事就和你们没关系了,服务费不必退给他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3-9-7 09:09
法律法规不可能对所有的问题考虑周到,具体的问题目前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其下位法中应该是没有规定,但法律责任里都谈到一方给他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民法通则》、《合同法》中也可找到相应的原则性条款。从本案来说,如果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过错责任的,就会存在退费甚至赔偿的责任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9-7 11:02
我觉得,有两个问题 :
1)中标费不是一个法定的说法;参考唐广庆老师的答疑:
题目:关于中标服务费与招标代理费区别的问题
MAIL
:
tanggq
@ctba.org.cn
IP
地址:
123.119.237.*
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与发改委发改办
[2003]857
号文件规定,都称为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不称
“
中标服务费
”
。过去在国际机电设备招标中曾使用过
“
中标服务费
”
,但是现在有的招标代理机构就是把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称为
“
中标服务费
”
。这样做是不可取的!
关于谁支付的的问题,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
“
谁委托谁付费
”
,但是不知为何发改委发改办
[2003]857
号文件规定:将
“
谁委托谁付费
”
修改为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我对修改后的看法是:
1
、从其规定上看,招标人付费或者中标人付费都是可以的!但是应首先规定招标人付费,这是符合市场机制的。这样做的好处是,招标人可以用经济手段控制招标代理机构为其更好的服务!也可以防止由于种种原因招标人与中标人未能签订合同时,招标代理机构无法从中标人处获得服务费用,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多起!
2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如建设单位管理费未到位时,可以与招标代理机构和中标人协商,约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承包人在暂列金额项目中给予支付。
3
、现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由中标人进行支付。言外之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摊入投标报价之中,并由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给予支付。这种情况下,这不是约定,而是强加于投标人必须遵从的投标条件。
4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性质是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范围,不是属于建筑安装费用。不能为防止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就把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所谓的中标服务费)摊入建筑安装费用中,这是不恰当的!
本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
“
论坛
”
中与本人编著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践
1000
问》中,讨论多次,请见
4-105-746
、
7-108-1132
、
8-109-1132
等条目查阅。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
2011.12.14.2011-12-14 10:22:10
本人拙见,仅供参考。
唐广庆于
2012.1.17.2012-01-17 21:49:44
保存时间
:2012/2/10
原标题
:guohai--BBS
h
ttp://www.ctba.org.cn/bbs/seeRetopic.jsp?topicid=2235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9-7 11:11
2)招标代理的作用:
按照《招标投标法释义》的解释,“招标”的范围,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五大环节,做多再加上一个“签订合同”。招标代理的作用,是在这些环节中,帮助业主(招标人)。而合同执行中出了问题,很难归结于招标代理。
此外,招标人赞同评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就应该受合同的约束;如果发生问题,应该向对方
索赔
。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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