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致用: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84750
看看这个帖子。
我的理解: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适用于所有招标项目!
仅供参考 (2013-08-28 12:26)
汪才华: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招标投标法》是将定标权完全赋予招标人。
2、原部门规章是将涉及国有资金的项目定标权赋予了评标委员会。
3、《条例》是对涉及国有资金的项目定标权部分进行的回归 .. (2013-08-28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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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个帖子。
我的理解: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适用于所有招标项目!
仅供参考 (2013-08-28 12:26)
汪才华: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招标投标法》是将定标权完全赋予招标人。
2、原部门规章是将涉及国有资金的项目定标权赋予了评标委员会。
3、《条例》是对涉及国有资金的项目定标权部分进行的回归 .. (2013-08-28 12:46)
汪才华:对我个人遗憾没有什么关系,如果只要涉及到国家资金的项目,不管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是否属于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招标人只选第一名,行政监督部门也认为只选第一名,这是行业的悲哀、法律的悲哀。
(2013-08-28 14:40)
学以致用: 1、没有人说定标权不在招标人手中!
2、这么简单的道理,刚从事招投标行业的网友悟不出来很正常,您悟不出来,我觉得很遗憾! (2013-08-28 14:02)
汪才华: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招标投标法》是将定标权完全赋予招标人。
2、原部门规章是将涉及国有资金的项目定标权赋予了评标委员会。
3、《条例》是对涉及国有资金的项目定标权部分进行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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