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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陕西:造价超25万元集体建设项目须县上统一招投标 [打印本页]

作者: 胖子    时间: 2013-8-5 10:53
标题: 陕西:造价超25万元集体建设项目须县上统一招投标
陕西:造价超25万元集体建设项目须县上统一招投标
2013-08-05

    昨日,高陵县一集体建设项目以712108.96元的价格公开招标成功。记者了解到,高陵在全省率先创新“三资”监管。今后,总造价在25万(含)以上的类似项目,将全部由县“三资”管理办公室以招投标形式进行。

  昨日下午3时,高陵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座无虚席。全县100多人聚集在此,一同见证耿北村村北道路硬化工程的公开招标活动。当天的公开招标会上,共有来自全市的3家工程建设单位同场竞标。三家单位分别开出了712108.96元、735317.83元和785608.32元的价格。下午4时许,经过高陵县评标委员会的商定,该工程在耿北村村民代表的监督下,以712108.96元的价格成交。

  高陵县创新针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的“三资”监管体系,在全县88个村建立了“三资”管理台账。每个村只在指定金融机构开设1个集体资金账户,并对涉及“三资”的资金往来进行统一核算,按月公示。村民只需身份证,就可以实时查询、监督最新的资金使用情况。

  高陵县在县、镇、村三级分别建立了1个交易中心、10个交易站和88个交易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额在3万元(含)以上的交易委托,及总造价25万(含)以上的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交易额在1万(含)以上3万以下委托交易,及总造价3万(含)以上25万以下的招投标活动由镇街(管委会)交易站负责;交易额在1万(含)以下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及总造价3万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由村级交易所负责。

  耿北村6组村民杨宏喜是当天监标人之一。他说,在此之前,类似的集体工程项目都是村上自己决定的,群众能参与的范围有限。“今天的招投标形式很新颖,既公开透明,又能帮村上省钱。”


    源自: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记者: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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