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青:还真是粗心到奇葩啊。投标保证金没有怀疑是实质性条件吧。怎么办?您领导的态度是不可取的。 (2013-06-21 09:56)
王毅青:类似这样的特殊情况,大家都知道是“笔”误,又是可以减轻投标人负担对大家都有利的事情,虽然交不交保证金是实质性条件,但是少交并不影响报价,能否发个更正,就不再开标延后了。
俺没有从法律法规条款中找依据,只是从实际出发。俺觉得行。
(2013-06-21 14:01)
shiguankun:应该发个澄清,改正过来,另外这个不影响投标的文件的编制,所以不需推迟开标时间(就是不用遵循15日规定)。
应该是很简单的就处理掉了,刚才看到楼主说已经开完标了。。。。。虽然过程没有问题,但是隐患巨大
(2013-07-22 17:17)
shiguankun:应该发个澄清,改正过来,另外这个不影响投标的文件的编制,所以不需推迟开标时间(就是不用遵循15日规定)。
应该是很简单的就处理掉了,刚才看到楼主说已经开完标了。。。。。虽然过程没有问题,但是隐患巨大
(2013-07-22 17:17)
sophie:几乎招标文件都有这么一句话: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以网上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如果修改和澄清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如果发澄清或者更正的话,应该无条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貌似不延长的话有点不妥。 (2013-07-2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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