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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9号文中关于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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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s037389
时间:
2013-4-20 08:04
标题:
19号文中关于免考
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师的可免考2门,论坛里有人理解为同时具备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才能免考,这认为对吗?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3-4-20 08:21
应该是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3-4-20 10:21
肯定不对的啊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3-4-21 10:49
标题:
回 chaitao 的帖子
chaitao
:
应该是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2013-04-20 08:21)
是这样的
作者:
avon
时间:
2013-4-22 15:14
之一~~~~~~~~~~~~~~~~
作者:
z_huang1109
时间:
2013-4-22 15:20
第六条 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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