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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3-3-28 13:06
标题: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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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信息时间:2013-3-28】


  2013年3月27日下午,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今年以来,为推动《条例》尽早出台,市招管局积极与市人大相关工委、法律界专家以及省人大法工委就《条例》的起草和相关条款进行了认真沟通。26日下午,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集中审议《条例》,并根据常委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的相关条款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最终省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并批准《条例》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

  《条例》是我国首部公共资源交易的地方性立法。《条例》出台标志着合肥市在国内率先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为“合肥模式”公共资源交易继续领跑全国奠定了基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将翻开新的篇章。


  http://www.hfztb.cn/hfzbtb/infod ... amp;categoryNum=010

作者: ylsft    时间: 2013-3-28 14:00
期待看到条例的具体内容;
作者: makergege    时间: 2013-3-28 15:56
第十五条 【统一代理】市本级人民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市属非竞争性国有独资企业通用类货物采购项目,应当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代理机构统一代理交易事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县(市)可以参照执行。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28 17:20
原文所附有关图片:

合肥 地方条例.jpg
作者: sharxh    时间: 2013-3-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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