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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案例讨论:对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不服能起诉吗? [打印本页]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3-3-9 10:24
标题: 案例讨论:对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不服能起诉吗?
对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不服能起诉吗?
中国网 | 时间: 2007-07-0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问:一工程投标,某投标人已被宣布中标,后招投标监督机构发现该投标人的标前说明的报价打字因疏漏少一个万字。但在规定格式的投标书中的报价为壹百万元(100万元)。大小写均正确。而且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当着各投标人,公证人,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人公开宣读的报价也为100万元,且该投标人根据程序的规定已
签字确认了100万元的投标报价。招标监督机构以“同一投标文件中出现二个报价,且未书面申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做无效标书处理”的规定否决了中标结果,宣布另一投标人为中标人。该投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释义中说明“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的内容有含义不明确、不一致或明显打字(书写)错误或纯属计算上的错误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则应通知投标人作出澄清和说明,以确认其正确的内容。对于明显打字(书写)错误或纯属计算上的错误,评标委员会应允许投标人补正。”提出申诉认为打字错误应允许投标人补正而不能做无效标书处理。但招投标监督机构不予采纳。有一点要说明的是:该投标人在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均为第一名,企业业绩和信誉分也为第一。

请问:1、招投标监督机构行使行政监督职能否决了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投标人不服的,能否向法院起诉?2、如能起诉,能否胜诉?恳请不吝赐教!谢谢!

答:你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你中标。即通过诉讼确认你与招标方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你提交标书,是发出要约;对方决标,确定你中标,是承诺。承诺通常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对方通知你中标时,你与招标方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已经成立。合同的无效或撤销,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招投标监督机构否认你的中标的理由是与你所述事实不相符的,且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你所述事实,你可以胜讼。(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为帮助坛友们复习应考,特转一个案例供各位坛友分析讨论,并请说明观点、理由和法律依据。版主将酌情给予金豆或威望。
作者: hbzt    时间: 2013-3-9 10:42
[s:84]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3-10 07:20
占个位置,回家后好好学习。
     先提个小问题:是“对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不服”,还是“对招投标监督机构行使行政监督职能否决了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不服”?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3-3-10 08:38
评标委员会不是评标结果吗?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3-3-10 09:15
关于这个案例,本人谈以下几点:
1.在无事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投诉的情况下,行政监督机构在评标过程中的这种行为有“越位”之嫌,监督职能并非直接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具体做法,况且在该案例中评标委员会的做法并无明显不当。
2.如果起诉,依据的法律是什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民法》还是《行政诉讼法》?并且,起诉的并非评标委员会,而是行政监督机构。
3.个人以为胜诉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但还要取决于法官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和掌握。[s:90]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3-3-10 09:35
希望大家继续参与讨论!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3-11 17:07
1、文章的标题是“对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不服能起诉吗?”,但是在一问一答的问题上是“1、招投标监督机构行使行政监督职能否决了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投标人不服的,能否向法院起诉?”我要搞清楚,投标人到底是对哪个不服。
    从交代的背景来看,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是有利于此投标人的,没有说行政监督机构要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重新评审,新的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是不利于投标人的。应该是后者,即“招投标监督机构行使行政监督职能否决了评标委员会的定标结果,投标人不服的,能否向法院起诉”
2、本人赞同4楼首批招标师的第一个观点:在无事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投诉的情况下,行政监督机构在评标过程中的这种行为有“越位”之嫌,监督职能并非直接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具体做法,况且在该案例中评标委员会的做法并无明显不当。
3、评标委员会,不是评标委员会成员,业内有专家认为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也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承担民事活动的主体,即不具体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招标人,当然也可以起诉招标人。当然,前者是最高效的。
4、若是后者,且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决定,让招标人做出新的决定,对此投标人不利,我认为是可以起诉行政监督部门。行政诉讼!
5、赞同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可以起诉”的观点,但不赞同用“要约、承诺”等来解释这观点。
6、个人理解,边看大家的分析再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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