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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会召开,有没有关于招标师的提案议案?? [打印本页]

作者: zlw2547    时间: 2013-3-1 15:26
标题: 两会召开,有没有关于招标师的提案议案??
两会召开,有没有关于招标师的提案议案??
    不知道有没有招标师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参加全国两会?
作者: zlw2547    时间: 2013-3-1 15:34
[s:56]
作者: hhjzly    时间: 2013-3-1 15:45
应该没有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3-3-1 15:59
招标师还是小众,关键看有没有大人物是招标师的?
作者: 饺子    时间: 2013-3-1 16:37
这个可能木有吧!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3-3-1 17:00
反腐靠招标师让人觉得很荒诞
作者: michale_wolf    时间: 2013-3-1 17:24
太看得起招标师了。
作者: starnust    时间: 2013-3-1 19:46
没有的可能性非常大
作者: jmweixing    时间: 2013-3-1 21:59
暂时不敢奢望,招标师的地位提升之路,漫长、漫长......
作者: hylhs    时间: 2013-3-2 06:42
醒醒吧!一请去了解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二请去了解政府各部首脑为何不是人大代表;三请想想两会上提案能提交讨论的都是啥内容?怎会和谁会为招标师转注这样的小事代言?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3-3-2 10:00
[s:125] 不现实 因为现实很残酷~
作者: master    时间: 2013-3-2 10:06
标题: 回 hylhs 的帖子
hylhs:醒醒吧!一请去了解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二请去了解政府各部首脑为何不是人大代表;三请想想两会上提案能提交讨论的都是啥内容?怎会和谁会为招标师转注这样的小事代言?      (2013-03-02 06:42) 
现实很残酷 这个不现实
作者: qinl    时间: 2013-3-2 10:07
对招标这个行业,如果有提案,也不会是正面的?对吧!最近关于政采的有关调查报告,就是舆论的风向标![s:84]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3-3-2 11:04
只有重视招标师的作用,才能减少招投标领域的腐败。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3-3-2 12:49
重视公检法的作用,可否减少招投标领域的腐败?
作者: zlw2547    时间: 2013-3-4 09:08
其实国务院已经出台文件,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快建立招标师职业资格认定办法,但就是效率太低了。只要两会要强化政策文件的落实就好。具体内容的落实要有时间表。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的!
作者: zhaozhao7618    时间: 2013-3-4 12:19
[s:90]  [s:90]  [s:90]  [s:90]
作者: zlw2547    时间: 2013-3-5 10:33
听到人代会发言人、外交部副部长傅莹提到关于招标的事了
作者: liganghx    时间: 2013-3-6 16:17
[s:89] 招标行业就是个坑啊,就一个招标行业,有上千规定,按哪个办?怎么办?国家不敢正视,取消地方保护主义,清理各种垃圾规定。
现在的招标主管部门,其实都是在干涉招标活动。等哪天,主管部门不在干涉招标活动,改为监督和处罚时,才有阳光。绝不干涉、公正监督、敢于处罚!
作者: zbdzbd    时间: 2013-3-6 18:34
[s:84]  [s:84]  [s:84]  [s:84]  [s:84]  [s:84]  [s:84]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3-7 11:28
我的个人看法:

相对国家的两会而言,招标师是一个局部的较小事情;

再者,目前中国还有不少“官本位”的影响的事情,对于各种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的事情,总是道理上如何如何重要,而实际上“好事多磨”;而涉及“官”的事情,相对办的就比较快。

举例

前天,人民网登了一则消息:


公务员询问为何不能评职称 官方答复制度不同

人民网 2013030615:46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人民网北京36日电  一位安徽安庆网友留言,“我是一名公务员,去年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办理申报职称评审时,县人社局告知,公务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安庆市人社局回复,国家机关不得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评定所谓本系统、本单位内部有效的职称。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应按照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详细】

【网民留言】

尊敬张书记、朱书记:

领导好!我是一名公务员,去年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办理申报职称评审时,县人社局告知,公务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后在网上咨询市人社局,得到的答复是:

网友你好,根据《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各职位类别的适应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目前,国家还未出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规定,对公务员统一暂按综合管理类管理。在国家未出台新的职称政策之前,公务员是不能评职称的,请你理解。

对此我感觉非常不解现提出个人的疑惑:

一、200661 日起执行的《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该法并没有规定公务员不能参加职称评审。更况《会计法》第二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同时第三十八条规定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请问如何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

二、我党提出要建立学习型政党,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要学习理论,吃透精神,学习是执政党为民办实事的基础。如果一个执政党在执政中没有坚实的理论做基础,不知如何为民办实事。现在我省虽有干部教育在线,但真正深入学习的可能较少,一些人为了完成学习任务而学习,更有甚者是雇佣他人完成,其原因是没有真正的评判标准,检验学习是否有成效,根据不同的行业应已学习取得的职称考试资格做为衡量的标准,否则领导的要求往往被下属“忽悠”,其学习是名存实亡。

三、公务员的职称是考、评、聘三结合,按公务员法的规定现在并没有给出一个职称和工资挂钩的规定,已经实行了快七年的法律让人确实感到困惑不解,我不知相关部门在干什么?也不想为此说什么,权小言轻。我只想说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理论合格还需评审合格才能通过,是否聘没有奢望,只想检测自己是否具有这样的技能。现在评审被拒门外,实感不解。记得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专以上毕业工作就是国家干部,现在就是取得硕士、博士还得自行谋取职业,但他们的学力还是认可的啊!据了解,全国大部分省市公务员可以参加职称资格评审。

为了营造优良的学习环境,也为了让学者学以致用,请两位书记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注以下本人心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电话请示省人社厅,现就您所提出的关于国家公务员评定职称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1991816日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七条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国家机关不得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也不得自行评定所谓本系统、本单位内部有效的职称。凡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单位,应按照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不得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及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目前,我省规定: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其专业技术资格不得与工资、奖金等待遇挂钩。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符合规定条件可以按照要求参加国家和省已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以及公安、检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之外,均不得申报评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责任编辑:汤寻、韩月)

保存时间:2013/3/6
原标题:公务员询问为何不能评职称 官方答复制度不同--地方领导--人民网
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3/0306/c178291-20698502.html

【转载者注: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
作者: 芥末小生    时间: 2013-3-7 11:55
哈哈,会上全是大民生大问题,招标师这个事情最多算小小民生小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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