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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史上最久临时工”是一个悲剧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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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3-1-2 10:46
标题:
“史上最久临时工”是一个悲剧 【转贴】
“史上最久临时工”是一个悲剧
新华网
2013
年
01
月
01
日
09:35:41
来源:
红网
河南
78
岁环卫工成“史上最久临时工”。环卫奶奶张秀荣从
1976
年就开始做环卫工,已经干了
36
年,一直都是临时工身份,没有社保医保和养老保险等,工资从最初的每个月
20
元到现在的
700
元。老人说自己闲不住,虽然工资不多,但自己很满足。“领导们对我很好,很照顾我。”(
12
月
31
日《武汉晨报》)
仅从字面上看,临时工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暂时性的、临时员工。但到了我们这儿,临时工的意思彻底发生了变化,它的意思却是“非正式工”。换而言之,我们口中经常说的临时工,更应该叫做“非正式工”。非正式工,是相对那些所谓的正式工来说的。
在我国,非正式工无法和正式工相提并论,两者的差别更是天壤之别。正式工是列入单位名册的,非正式工则不在名册之列。列入名册的,自然是一家人,也自然是单位人;没列入名册的,不在其列,自然也就和他们非亲非故毫不相关了。一个是一家人,一个是非亲非故,试想他们两者的待遇能一样吗?
在大街上打扫卫生的,基本上都是临时工,且以中老年人居多。他们都是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相当低。哪怕你辛辛苦苦干了十几年乃至几十年,你最终的名分依然是临时工;哪怕你所做的工作要比那些正式工要脏要累,你所得到的报酬也无法和正式工相比,你也只能像没爹娘疼的孩子那样,随时可能被人赶出家门。那道人为设置的“编制”成为了一道门槛,让他们永远也跨不进去。
78
岁环卫工成“史上最久临时工”,归根结底是一个悲剧。因为她并非退休后去发挥自己余热,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更有劳动的价值和意义;而是一个干了
36
年环卫工作的劳动者,不得不低头接受自己临时工的命运。放眼全国,这样的例子还有多少,这样的悲剧又还有多少呢?
文
/
夏余才
保存时间
:2013/1/1
原标题
:
“史上最久临时工”是一个悲剧
-
新华评论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3-01/01/c_114220954.htm
作者:
zxc1981
时间:
2013-1-2 12:26
[s:69]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3-1-2 13:35
根据本人的经验,我国人员应做如下阶层分析:党和国家领导人、党和国家高级领导干部、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员)、私人企业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央直属企业人员、地方国资委所属企业人员、外资企业人员(三资企业)、个体户主、普通国有企业人员、集体企业人员、私人企业人员、个体户雇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农民工、有地农民、征地农民、无业人员、流浪人员。该临时工应处于社会中下层,鉴定完毕![s: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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