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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0号令第五十二条怎么理解 [打印本页]

作者: bridgel    时间: 2012-12-14 11:17
标题: 30号令第五十二条怎么理解
30号令第五十二条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对“招标人应当拒绝”怎么理解,招标人怎样拒绝?是拒收文件?是拒绝即使通过评委评审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12-14 12:30
理解为: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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