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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看看一建的法规关于招投标的真题,他们的认识对否?他们普遍认为对! [打印本页]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12-4 09:36
标题: 看看一建的法规关于招投标的真题,他们的认识对否?他们普遍认为对!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是2万元,拒签合同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2.5万元的损失。则招标人有权(  )。
A 没收招标保证金,但无权主张保证金以外的赔偿
B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有权主张保证金以外的0.5万元损失
C没收投标保证金,且有权主张保证金以外的2.5万元损失
D向法院诉讼要求赔偿,但不得自行没收投标保证金
作者: yxwangfeng    时间: 2012-12-4 09:55
当然先B了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12-4 09:58
标题: 回 yxwangfeng 的帖子
yxwangfeng:当然先B了 (2012-12-04 09:55)
你的认识和一建的编者和出题者思路一样。呵呵,注意没收的定义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12-4 09:59
 没收,法律上指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有几种不同性质的没收:(1)刑罚的一种。即没收财产。(2)诉讼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罪犯用于犯罪活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3)行政管理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如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用于违法活动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没收。(4)行政处罚的一种。如没收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的药品。(5)革命措施的一种。如新中国成立后没收地主土地、官僚资本。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12-4 10:00
招投标教材规范说法,是不予退还,这个说法靠谱。
作者: ch6226296    时间: 2012-12-4 13:22
b  [s:125]
作者: 芥末小生    时间: 2012-12-4 15:03
应该选B。
  工程建项目招投标法第八十一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12-4 15:10
标题: 回 芥末小生 的帖子
芥末小生:应该选B。
  工程建项目招投标法第八十一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 .. (2012-12-04 15:03)
呵呵,原来是法律这么规定的。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2-12-4 16:02
我也觉得是选项B。
作者: fly3119501    时间: 2012-12-4 17:25
没收的说法不对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2-12-4 19:57
哦我也选B,我也是一建(建筑、市政、水利)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12-4 22:15
题设很不完整,就其简单的叙述来看,很难确切认定中标人的缔约过失行为。若为缔约过失,则其责任形式有以下几种:①继续履行;②采取补救措施;③赔偿损失;④支付违约金;⑤定金罚则。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12-5 10:07
标题: 回 芥末小生 的帖子
芥末小生:应该选B。
  工程建项目招投标法第八十一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 .. (2012-12-04 15:03)
引用的是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十一条。确实是用的“没收”一词。
若按此文件,选b木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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