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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现象 (几万元的项目,也上门要求招标) [打印本页]

作者: 云影风荷    时间: 2012-8-31 09:14
标题: 一个现象 (几万元的项目,也上门要求招标)
        注意到一个现象,近年来国资项目建设单位招投标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规避招标的越来越少,该招的来招,可以不招的也主动要招。有的几万、几十万的小项目,本来可以直接发包,建设单位却主动找上门来要进行招标。说明什么?业内人士恐怕不言自明。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8-31 09:16
业内人士恐怕不言自明。
     晕,我也算是业内人士了,我不明白哦!
作者: 李安傅    时间: 2012-8-31 09:33
请楼主明示“说明什么……”
作者: 云影风荷    时间: 2012-8-31 10:10
招标既能达到目的,又能披上漂亮的外衣。
作者: jb9661    时间: 2012-8-31 10:25
披上合法的外衣,还能达到目的是他们趋之若鹜的原因。
部分项目招投标走过场、明招暗定、串标围标等现象,是普遍现象,国家都解决不了。
作为监督部门来说,只能是减少问题的发生,解决不了根本。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8-31 10:38
听口气是招标代理部门的朋友,经没有错,错在和尚念歪了。呵呵
作者: 云影风荷    时间: 2012-8-31 10:46
招投标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事实证明,很多花国家钱的业主是为了招标而招标,花钱多少并不是很在意。花在招投标上的社会总体成本,远远大于招标节省的那点儿钱。
作者: fireduke    时间: 2012-8-31 10:52
招标无小事,无关项目金额大小。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8-31 10:55
对招标代理机构来说,很大程度上是“福音”,毕竟业务的数量上去了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9-1 11:08
十万的项目足额收代理费1500元或1100元够发专家费吗?
还不包括其他社会成本。介个就是为了穿的漂亮。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9-1 12:12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十万的项目足额收代理费1500元或1100元够发专家费吗?
还不包括其他社会成本。介个就是为了穿的漂亮。 (2012-09-01 11:08)
偶碰到的这种情况,都是建设单位的代表另外支付专家费,没有包含在代理费用当中。
作者: zzr811018    时间: 2012-9-1 12:14
是啊 小项目基本都不挣钱,甚至赔钱。但是找上门来了又没法推脱。
作者: mecca    时间: 2012-9-1 13:10
依法必须招标和自愿招标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2-9-1 13:27
可以招标,也可以不招标。偶尔反思一下,这些行为是代表了什么。。。。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1 14:28
标题: 回 云影风荷 的帖子
云影风荷:招投标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事实证明,很多花国家钱的业主是为了招标而招标,花钱多少并不是很在意。花在招投标上的社会总体成本,远远大于招标节省的那点儿钱。 (2012-08-31 10:46)
这么说,招标的效益平衡点到底是项目规模多少万?分析这个问题的采用什么收集数据的模式和分析方法呢?不然的话,“事实证明,很多花国家钱的业主是为了招标而招标,花钱多少并不是很在意。花在招投标上的社会总体成本,远远大于招标节省的那点儿钱。” 这个结论比提到的现象更为荒谬!?
作者: twotigers    时间: 2012-9-1 15:47
标题: 回 云影风荷 的帖子
云影风荷:招标既能达到目的,又能披上漂亮的外衣。 (2012-08-31 10:10)
原来是这样啊,他们的智商越来越高了。
作者: jnqiu    时间: 2012-9-1 17:14
这使我想起格林童话中的《皇帝的新衣》!!!!!
作者: tcvalve    时间: 2012-9-1 21: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t_yyc    时间: 2012-9-1 21:16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十万的项目足额收代理费1500元或1100元够发专家费吗?
还不包括其他社会成本。介个就是为了穿的漂亮。 (2012-09-01 11:08)
我也同意王老师的观点,最近我同事的项目代理费才900,根本不够公司成本开支的,这种项目就是赔钱赚吆喝的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2 08:49
标题: 回 nt_yyc 的帖子
nt_yyc:

我也同意王老师的观点,最近我同事的项目代理费才900,根本不够公司成本开支的,这种项目就是赔钱赚吆喝的
[s:91]以代理本身经济效益这个狭隘角度来看,似乎是这样!但是,有的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只有按招标的要求来做,才能有个好的效果,那么,该怎么办呢?比如,有一事业单位,拥有一些房产,可供出租给个体户作商业零售之用,本只由单位个别领导采用分期零散决定其租赁事宜。最近该单位来了新领导,要求拟定标准条款通过招标采购来选择租赁方,但最近到期可办理出租项目,每年只有约20多万租金,明显该项目代理费少得可怜,事情也比较啰嗦。然而,这样的项目,政府采购的代理,应该有责任,勇于承担,做好办好才对!就算心里不想,难道招办不会过问吗?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9-2 09:26
标题: 回 qinl 的帖子
qinl:[s:91]以代理本身经济效益这个狭隘角度来看,似乎是这样!但是,有的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只有按招标的要求来做,才能有个好的效果,那么,该怎么办呢?比如,有一事业单位,拥有一些房产,可供出租给个体户作商业零售之用,本只由单位个别领导采用分期零散决定其租赁事宜。最近该单 .. (2012-09-02 08:49)
您的分析是非常有道理,可是呢、举例却是“招租”,从表述上看,也是出租方想要获得更多的租金,下次您跟领导好好说说,这种做法不是招标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2 14:53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您的分析是非常有道理,可是呢、举例却是“招租”,从表述上看,也是出租方想要获得更多的租金,下次您跟领导好好说说,这种做法不是招标

(2012-09-02 09:26)
[s:113]项目除了租金以外,还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通常使用综合评分法。这一类租赁经营的项目,属于服务招标的范围。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9-2 15:15
标题: 回 qinl 的帖子
qinl:[s:113]项目除了租金以外,还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通常使用综合评分法。这一类租赁经营的项目,属于服务招标的范围。 (2012-09-02 14:53)
偶的理解:服务招标的标的物是“服务”,而这个服务必须由“中标人”来提供。

您举例说明的是出租,招租单位提供的是某个或某些特定的“场地”,他并不提供“资金”,从介绍的案例情况看,领导还是想要价高优先;相对应的是,承租人要“买单”。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9-2 20:45
19楼举了一个特殊的例子,即单位门头房出租。
俺家门口就是这个样子。
原先是分散出租给了好多个体经营商户,主要是二十年前地界比较偏,承租的人并不多,最早一个推车卖冰棍的组了一间房开始买生活日用品。后来逐步有了卖水果的、卖冷饮的、卖茶叶的,并相继占满。
近几年这个地界人越来越多,房价呼呼的涨,单位将门头房改造,重新招租,居然就是谦谦君子所说的招标来招租,结果来了好几十家,效果怎么样看看结果就知道了:
卖日用品的、卖水果的、卖杂志的、卖茶叶的都被卖海参的、卖有机黑猪肉的、麦虫草阿胶的、银行24h自助给替换了,把些个方便的小商小贩都给挤走了,俺要是想买个小零碎那是太难了。
这个招标倒底是为什么?说的好听是公平竞争,堵住领导的人情债,一说都是招标招来的,谁的价格高就给了谁。说的不好听,就是给送礼的提供了方便。
原先的小贩都说竞争不过人家,人家哪些东西利润高,招标的报价才能这样高,卖个水果哪能租金交那么多?俺想吃个水果冰棍的都得去几里外的超市了。
再说,介个属于招标乱用,单位门头房本来应该方便宿舍里人们的生活。搞成礼品、奢侈品一条街有些荒唐。
而且由于当时竞争激烈报价高,有些家已经经营不下去而转租了,所以门口今天换品牌,明天又关张,平均一月换一家,走马灯似地。换来换去还是小商贩吃亏,住户不方便。好处就是送礼的方便了,收钱的合适了。
作者: gf761223    时间: 2012-9-3 10:36
就是披上漂亮的外衣,确实是这样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3 19:11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偶的理解:服务招标的标的物是“服务”,而这个服务必须由“中标人”来提供。

您举例说明的是出租,招租单位提供的是某个或某些特定的“场地”,他并不提供“资金”,从介绍的案例情况看,领导还是想要价高优先;相对应的是,承租人要“买单”。
(2012-09-02 15:15)
对招标的理解也许说起来也复杂,如果用个例子吧,直接点。香港政府卖地,除了直接拍卖,也有招标的,虽然招标项目并不是由“中标人”来提供服务什么的,只是按招标计划出方案和出价来竞标。个人不成熟的看法,一方面招标要审查投标方案,合格的才有条件竞价,另一方面,还要综合评分,方案不同得分就不同。这就是拍卖和招标的区别。这是实际的操作,一点都不新鲜的。当然,还有这样的说法,用招标来卖地,主要是香港政府此时不想把地价成交的太高,进而推高楼价。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9-4 10:43
过度招标,以及不分青红皂白都叫招标,是对招标的亵渎!
作者: 大力    时间: 2012-9-4 12:37
标题: 回 qinl 的帖子
qinl:对招标的理解也许说起来也复杂,如果用个例子吧,直接点。香港政府卖地,除了直接拍卖,也有招标的,虽然招标项目并不是由“中标人”来提供服务什么的,只是按招标计划出方案和出价来竞标。个人不成熟的看法,一方面招标要审查投标方案,合格的才有条件竞价,另一方面,还要综合 .. (2012-09-03 19:11)
从您的介绍来说,我归纳为如下两点:
1、招标和拍卖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如竞价方式、是否要提供书面报价、是否与其他报价人“面对面”报价。
2、招标和拍卖在实施中有着很多的共同点:如事先要编制计划、实施方案、需要不同的潜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比较,需要特点的场地、主持人或主持单位,而且两种方式在很多地方可以相互借鉴和参考。

我的理解是:招标人最重要的是身份是“购买方”或者是“消费者”,他们是最终提供资金的一方(有的政府投资项目,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就搞"bt"),投标人与此相对。
拍卖品的持有者首先要有东西要卖,如书画等艺术品、房屋或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他们的最终目的就是把东西要卖掉,继续持有的话,不能构成交易、过户,他们还是“投资者”。
从这个角度出发,你举的招租的例子,更加与拍卖接近,与拍卖比较,在实现的公开程度或范围上会比较小,呵呵。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5 14:40
标题: 回 大力 的帖子
大力:从您的介绍来说,我归纳为如下两点:
1、招标和拍卖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如竞价方式、是否要提供书面报价、是否与其他报价人“面对面”报价。
2、招标和拍卖在实施中有着很多的共同点:如事先要编制计划、实施方案、需要不同的潜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比较,需要特点的场地、主持人或 .. (2012-09-04 12:37)
“我的理解是:招标人最重要的是身份是“购买方”或者是“消费者”,他们是最终提供资金的一方(有的政府投资项目,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就搞"bt"),投标人与此相对。”大力说的和我的理解确实有偏差。有一类招标,如物管,租赁,经营,无形资产使用权等项目招标方既不一定是“购买方”或者是“消费者”,又不是最终提供资金的一方,投标方也不是与此相反。但确实是招标项目。
作者: handson12    时间: 2012-9-5 16:45
纯属瞎弄...哎,神奇的国度没有办法....
作者: kqzjw    时间: 2012-9-7 10:18
司马昭之术,屡试不爽!
作者: 云影风荷    时间: 2012-9-7 16:32
标题: 回 qinl 的帖子
qinl:这么说,招标的效益平衡点到底是项目规模多少万?分析这个问题的采用什么收集数据的模式和分析方法呢?不然的话,“事实证明,很多花国家钱的业主是为了招标而招标,花钱多少并不是很在意。花在招投标上的社会总体成本,远远大于招标节省的那点儿钱。” 这个结论比提到的现象更为 .. (2012-09-01 14:28)
您可以认为这个结论很荒谬,但我建议您不要光从理论层面去分析和研究问题。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想真正了解当前的招投标,还是要多听听投标人的声音,多听听业主的声音,多听听造价咨询机构的声音,多听听招标代理的声音吧。
作者: qinl    时间: 2012-9-7 17:14
标题: 回 云影风荷 的帖子
云影风荷:您可以认为这个结论很荒谬,但我建议您不要光从理论层面去分析和研究问题。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想真正了解当前的招投标,还是要多听听投标人的声音,多听听业主的声音,多听听造价咨询机构的声音,多听听招标代理的声音吧。 (2012-09-07 16:32)
      也许您很不理解,也许您觉得“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想真正了解当前的招投标,还是要多听听投标人的声音,多听听业主的声音,多听听造价咨询机构的声音,多听听招标代理的声音吧。”您的这种感觉特好特准,但是,不是有一定的调查资料做依据,本人是觉得这个结论不靠谱! 如果草率的下这个结论,认为有的几万、几十万的小项目也做招标是成为不言自白的(错误的)事情,比提到的小额招标这种做法的现象更为荒谬!
    是不是一定要在规定多少万以上的标的,才可以做招标,才叫招标做的合理,应该是一个根据实际情况和多种因素才能确定的问题。本人了解的情况是各地各区各单位做法大不相同,但是没有报道或从同行听到您所提到“几万、几十万的小项目也做招标”成为不言自白的(错误)事情。
作者: 云影风荷    时间: 2012-9-10 09:23
请您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并没有说“几万、几十万的小项目也做招标是成为不言自白的(错误的)事情”,我更多强调的是其走招投标的隐性目的,您可以认为我是以小人之见度君子之腹。但是,作为业内人士,请不要回避一个问题,就是当前招投标很多很多是流于形式的,是走过场的。我这个很多很多也没有具体测算,只是我经历的,我见到的,您也可以认为无比荒谬,这没关系。哎,马上又要去开标了,好像话还没说透呢,再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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