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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道项目选择题15(2011真题多选) [打印本页]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8-24 17:33
标题: 一道项目选择题15(2011真题多选)
72.下列情形中,可作为合同履行中止条件的有()。
A.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义务无法履行
B.确切证据证明当事人一方经济状况严重恶化
C.合同当事人双方混同为一人
D.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E.确切证据 证明当事人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2-8-24 17:48
ABC,保守点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2-8-24 17:55
这题还真不知道,如果是考试我只选一个A,哈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8-24 17:57
首先C不对,那是合同终止。
作者: bagebaba    时间: 2012-8-24 19:50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应选BE。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8-24 22:02
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所谓中止履行只是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但履行义务仍然存在;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第七十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比较特殊。
民法通则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责,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还可解除合同。
综上,本题选择BE。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8-25 06:18
我得到的答案是BE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2-8-25 07:36
今年不考法律法规,哎,忘的真快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8-25 08:50
标题: 回 chaitao 的帖子
chaitao:今年不考法律法规,哎,忘的真快 (2012-08-25 07:36)
这是项目题,2011项目还有几个只有在实务教材才能找到答案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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