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hx:我们这儿监督的有监察局、纪检委派驻组人员、审计局、政采办、检察院,招标办等等,特别是相关的人员即使不来现场也必须捎走劳务费,甚至司机也必须有, 我们少给一个都不行,事后肯定来索要,请有关执法部门自律一下吧,让你们这些人监督有什么作用呢? 无非增加采购 .. (2012-08-08 14:27)
qinl:说句实在的,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说,比较客观,参加开标现场监督人员拿了不用签名的劳务费,不对;拿了需签名的,自己签了自己的名,对。
这里主要是看,索要说法不明确,就算是索要,还是签名拿的,那就说明是正常的劳务费,不拿让谁给拿走?再看看就算不是索要,拿了又不签名, .. (2012-08-08 23:45)
bz黄河:纪委监察局是一回事,不可能同时来,是合署办公。 (2012-08-08 21:29)
xhx:纪委监察局一般是合署办公,但我们这儿是大纪检,即纪委派驻到各单位负责纪检的人员还有一帮,所以导致有时纪委监察局同时来2帮人,一个代表纪委一个代表监察局 (2012-08-09 07:59)
bz黄河:受贿不是这么定性的,受贿必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监督人员应当没有收受他人贿赂,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呵呵
(2012-08-09 05:06)
bz黄河:好像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公务员招考、阅卷、面试监督一般或多或少都有点,监督也是承担一点的责任和风险。给一定还是可以的,一般监督的不是单位注意负责人,是单位骨干。也是付出劳动的。呵呵
(2012-08-08 19:14)
bz黄河:不是一般合署办公,全国都是这个模式。你所说纪委派驻各单位纪检组也是监察室,是双派驻管理,全国都是一个模式,他们去两帮人,肯定工作有交叉。应该内部管理混乱,这是哪里的纪检监察机关,这么混乱。 (2012-08-09 08:10)
学以致用:建议各位网友将自己所在地参与招投标监督的部门(不单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监督费的城市"晒"出来,我们送点阳光过去 (2012-08-08 21:41)
qinl:[s:92]作为公权力的代表的监督人去执行负有重大责任的工作,接受被监督方的“私下给予”的钱财,涉嫌“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过分啊!作为评委专家,就算是除签名收下的劳务费,其他相关利益人任何“私下给予”的钱财,收下了也已经涉嫌“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bz黄 .. (2012-08-09 09:21)
bz黄河:没遇见过私下给予的,都是公开发放的。私下给予肯定有怕见阳光的事情。 (2012-08-09 10:28)
xhx:纪委监察局一般是合署办公,但我们这儿是大纪检,即纪委派驻到各单位负责纪检的人员还有一帮,所以导致有时纪委监察局同时来2帮人,一个代表纪委一个代表监察局 (2012-08-09 07:59)
qinl:不用签名的,或者用别的名义或者别人代签等等,名堂多多都属于“私下给予”,属于金钱与权力交换的行为!监管人员难道自己对自己可以装聋作哑! (2012-08-09 10:33)
xhx:这2帮人有的还很不合,双方都使劲挑对方毛病,一个文字如何描述也要争执半天 (2012-08-09 10:25)
qinl:其实,广州也有给“信封”的,但不是都有。不关乎地方先进落后,只是代理图个让“高抬贵手”,不挑毛病!
(2012-08-09 10:40)
liganghx:[s:84] 不给你还想不想混了?经常投标人三个,监督人员20人(各种相关部门,相关领导)。这是正常滴。 (2012-08-09 10:49)
bz黄河:挑毛病难道不好,一团和气好呀?呵呵 (2012-08-09 10:38)
gzztitc:对 监管人员出席开标 是否给咨询费问题的意见
先转发一段旧文,是我在 《思考与困惑 7 斗胆评说专家库》(2006)里面提到的:
....... (2012-08-13 11:28)
面包大王:
监督人员知道监督什么吗?好多监督人员凑一堆人天南海北的乱扯,来监督开评标,但招标的程序根本不懂,监督有什么用呢???还不如不设呢!!!现场出现问题请示监督部门如何处理时,谁也不敢发表言论,只要能废就废,下次好再开一次再领一次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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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么看待监督人员的话,那么代理机构的人凭什么挣那么多代理费???他们不过是出几个人,抄抄标书,现场举行个仪式,倒杯水而已,有什么用?还不如不设呢!!!!!!
首批招标师:俺和黄河老兄讨论过这个问题!个人以为应制定相关规定,如果规定应支付,那就必须支付,如果不应该支付报酬,那么给的就属于监管者的灰色收入。 (2012-08-08 11:42)
wbtsx:我觉得是“潮流”,我们都在骂,谁也不去抵制这些不好的“东东”,无语啊!!!
(2012-08-17 17:38)
thehero:我们这边也有,我们更离谱的是,招标文件审核的时候就要给有关部门了,而且部门红包是看项目造价的,部门包括检察院,发改委,交易中心,建设局,监察局,财政局等。这就是体制的问题,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监督,胡作非为。 (2012-09-0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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