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青: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虹静认为:《政府采购法》属于本体法,《招标投标法》属于程序法;就招投标程序而言,《政府采购法》属特殊法,《招标投标法》属一般法。 有学法律的专家来分析下这样标属性倒底对不对? (2012-08-06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