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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谋子的“被署名”将从此扬名天下! [打印本页]

作者: qinl    时间: 2012-7-3 15:18
标题: 老谋子的“被署名”将从此扬名天下!
老谋子的“被署名”将从此扬名天下!
   

  媒体报道:张艺谋耗资1850万拍摄《中国铁路》一事被网友热议不断,而老谋子自然也坐不住了。近日,有记者求证向张艺谋方求证,其助理庞小姐代表张艺谋方面对此事做出简短说明,称张艺谋此前只是对于宣传片的样片提过意见,但未参与拍摄,张艺谋的署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使用。对此,网友们掀起了新一轮的热议,不少网友认为张艺谋并未解释是否收取费用,而且为何知道自己被署名之后依然默认此事。另据业内人士预估这部纪录片的花费大概在50万元以内,1850万资金的流向成谜。里面到底还有多少猫腻呢?
    如果看过这则宣传片的网友都还记得,在宣传片的开头宣传片的片头,赫然写着“导演张艺谋”的字样。据国家审计署最近公布,2009年至2010年,铁道部未经招投标投资1850万元,请张艺谋执导拍摄了这部《中国铁路》的宣传片。该片据称是2010年第七届世界高铁大会开幕式影片,全长5分钟,回顾与总结了中国铁路近几十年的成就。从网上搜到的《中国铁路》全片可以看出,画面堆砌感严重,从头到尾都是快速行进的列车,服务人员的“微笑”镜头穿插其中。据网友分析,“片中大量采用延时或高速摄影,用价值4万以下的机器就可以拍出,画面组合就是镜头堆砌,完全看不出导演设计。航拍镜头区区数秒,偏移和抖动严重,属于一般的无人机拍摄,按现在市场价,每地最多花2万就可以拍成。”在北京从事影视宣传片和纪录片拍摄的导演邵攀表示该片大量视频可以直接采用素材资料,十几万就可以拿下。他还认为张艺谋可能仅是挂个名:“这东西在业内算中低档水平,就是车开来开去,画面水平很低,当然张艺谋不一定就能拍得比这好,但画面不至于这么没质感,应该是接单后外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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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7-4 09:35
据老谋子讲只是做了一点剪辑的事情。中国铁路就是牛,钱哗哗的进,滑滑的出。
作者: 初生雪莲    时间: 2012-7-6 11:10
总结起来就是:
中国铁路就是牛,两千来万五分钟。
谋导若知今日事,悔不当初挂羊头!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7-30 09:59
铁道部天价宣传片黑幕:1850万投资中700余万成了回扣

凤凰网 2012年07月30日 00:5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审计署不久前公布的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片头署名“张艺谋导演”的《中国铁路》宣传片,引发社会强烈关注。随着事件不断发酵,铁道部、张艺谋和宣传片的制作公司饱受公众质疑。

宣传片摄制的来龙去脉如何?张艺谋是否担任该片导演并收取费用?1850万元投资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一事件对我们有何警示《经济参考报》记者对张艺谋导演、铁道部、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当事各方展开调查,揭开“天价《中国铁路》宣传片事件”内幕。

总投资从1550万元升至1850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铁道部拟邀请张艺谋导演拍摄名为“和谐铁路”(后改名“中国铁路”)的宣传片,并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张艺谋。同年9月9日,张艺谋同意委托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拍摄制作这部宣传片。

据参与该片拍摄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未经投标便从铁道部获得宣传片的投资款,“点名让张艺谋拍摄,便通过我公司直接找到他”。

经记者核实,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法定代表人张震燕,主要从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和信息咨询,经营期限至2027年。

拿到张艺谋亲笔授权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与铁道部直属事业单位“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和谐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

记者几经周折从铁道部内部人士获得的这份协议显示:该宣传片拍摄制作的全部费用为1550万元,由“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分别在“创意方案”“拍摄”“后期制作”三个节点分三次支付给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片共分为10分钟、8分钟、5分钟、1分钟、30秒和15秒共6个版本;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张艺谋任导演,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完成编辑剪辑工作,并在片中署名“导演张艺谋”。

铁道部这位内部人士还透露,2010年,因该宣传片制作期延长、需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遂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在原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追加投资300万元,总投资调高至1850万元。

张艺谋收取250万元税后酬劳

张艺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铁道部和他本人之间从未就该宣传片签订任何协议,亦无任何资金往来,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这个项目的“中介”,分别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和他本人签订了合同。

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该片的摄制协议后,于2010年1月与张艺谋签订劳务合同。

这份劳务合同显示:张艺谋负责宣传片的创意及艺术风格,并作为总导演参加前后期制作;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张艺谋支付劳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税后)。

2011年1月,因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这份补充协议除标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支付张艺谋150万元”外,还特别增加了“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得使用张艺谋的姓名、肖像进行任何商业宣传”的补充条款,但该条款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合同中“署名‘导演张艺谋’”的内容相悖。

张艺谋分两次收取250万元的酬劳是否缴税?北京市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税单和相关信息显示:张艺谋前后两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47.3万元和70.5万元。

张艺谋说,他多次参加宣传片创意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题,我希望从人的角度贯穿、以艺术方式切入;画面,除了唯美还要自然,不能总是火车跑来跑去;音乐,要展现各地特色,在剪接的节奏上有乐感……但最终的交付完成片未经我审改便在高铁上播放,播放效果最多达到我最初构想的三分之一。”

“黑幕”重重检方关注

张艺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直到“天价宣传片事件”被曝光后,他才惊悉该片总投资竟高达1850万元。“2011年,审计署曾就该片进行调查,我提供了所有合同证据。现在回想,估计与该片投资额流向有关。”

那么,除张艺谋收取250万元酬劳(税后)和117.8万元税款外,其余1482.2万元的投资到底去向何处?

据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除张艺谋的酬劳外,该宣传片的实际制作费用(含税)也就六七百万,剩余的700余万元有人拿了回扣。

这位内部人士还说,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做了1850万元的假账,如果有人查账,根本经不起查!

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的一位主管负责人透露,铁道部花费1850万元拍宣传片,就是冲着张艺谋来的,不然不会支付那么多钱。但作为“中介”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欺骗了铁道部,其与张艺谋所签合同和与铁道部所签合同相悖,肯定做了很不光彩的事情,我们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至于1850万元,谁拿了好处,铁道部会彻查!”

“得知投资1850万元的宣传片是违规招标,我很惊讶,虽然我不知情也无法控制,但我必须反思,要对社会有一份责任。”张艺谋表示,国家如果对这笔违规资金作进一步处置,他将全面配合,接受监督。

记者28日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检方已查实“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向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共转账三次,总金额为1400余万元,与合同约定的1850万元不符,其余400余万元去向正在追查。7月上旬,曾担任铁道部宣传部宣传处处长、现任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的陈宜涵进入检方视线。7月中旬,陈宜涵与其丈夫、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因该宣传片事件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

宣传资金监管须加强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下发的《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120万元以上的,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维律师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该项目未经招标、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也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故“铁道影视音像中心”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应认定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李维律师说:“具体到本案,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返还1850万元,而公司支付导演费、摄制费的损失,由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分担。”

不过李维表示,张艺谋获得的劳动报酬不需要返还“公司和张艺谋签订的合同,并不需要招投标,是双方真实的意向,该合同是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张艺谋已付出劳动,获得报酬是合法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次未经招标的“天价宣传片”事件,从根本上暴露出宣传资金等政府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不够细化,政府报给人大审议的预算里只有“类”和“块”,而真正体现资金流向的“项”和“目”基本没有。二是预算外资金太多,资金的体外循环过多。

“除依法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涉及滥用职权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表示,现在不少地方和单位在拍宣传片,完全凭借官员个人的意愿和爱好,指定给某一个公司或个人。相关部门对此应加强监管,通过对典型个案的处理,警示其他的操作者不敢触及雷区。

受访专家指出,政府部门搞形象宣传片的冲动必须得到遏制。政府请明星拍宣传片,用公款追星,实际是给自己脸上贴金,这种华而不实的行为让老百姓很反感。政府工作不能自吹自擂,而要由群众说了算。  

保存时间:2012/7/30
原标题:铁道部天价宣传片黑幕:1850万投资中700余万成了回扣_资讯频道_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2_07/30/16391578_0.shtml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7-30 12:34
看来老谋子也是可以扯来做皮滴。。。。。。
作者: qinl    时间: 2012-7-31 08:46
查一查。果然又是“回扣”之手!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7-31 10:16
张艺谋回应铁路天价宣传片:酬劳250万 愿意接受监督

2012年07月31日 05:0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聂宽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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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谋(资料图片)。本报记者吴平摄

前段时间,审计署公布铁道部宣传片制作费用高达1850万,该片片头署名著名导演张艺谋,引发人们的强烈关注。昨天,张艺谋本人在沉寂多日之后,公开接受新华社中国网事节目采访,首度正面做出回应。他表示自己通过该片得到的酬劳是税后250万,且已依法纳税。如果国家对此事有进一步处置,他愿意配合调查,接受监督。

税后收入250万元

张艺谋说,2009年,铁道部拟邀请他拍摄名为《中国铁路》的宣传片,并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自己。同年的9月9日,张艺谋同意新时刻拍摄制作这部宣传片,“这只是跟新时刻签订的合约,我个人跟铁道部没有签任何约。”他并不希望署名,并在签约中明确。

但调查结果却显示,新时刻与铁道部签署的协议中,新时刻委托张艺谋任导演并在片中对其署名。张艺谋称,自己得到的总酬劳是税后250万,分两步拿到,第一部分是100万,第二部分是150万,都有合同,也都由新时刻为其缴了税,并出示了第一笔的缴税证明。“第一笔的税单为47.3万,第二笔现在已经交了,在税务局都有记录,但是还没有给我票。”他表示自己是在审计署公布后才知道这部片子的总预算,“我不清楚除了我的酬劳之外的这些钱在制作若干这个版本上有多少花销,合理不合理。”

将对此事进行反思

宣传片在网上曝光后,其制作水准也饱受网友争议。对此,张艺谋也首度进行了评价。“当时铁道部希望有大量的信息放进去,这些信息无法用画外音和演员的表演完成,所以只能大量用字幕。这的确是一个不太完美的地方。”他表示,自己原本希望通过某种有趣的、人性的连接把这个故事组织得更加感人,但后来没有完成。

“当我在网上看到国家审计署公布的那个资料说这个宣传片的项目存在违规未招标的现象,我很惊讶。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我也无法控制和把握,”他表示自己需要对此进行反思,“希望以后出现类似宣传片的时候,自己能做更多深入的了解,要对社会有一份责任。要调查了解清楚才接这个事情。国家如果对这一违规资金做进一步处置,我将全面配合,接受监督。”

本报记者聂宽冕综合新华社中国网事

  
保存时间:2012/7/31
原标题:张艺谋回应铁路天价宣传片:酬劳250万 愿意接受监督_财经_凤凰网
http://finance.ifeng.com/news/macro/20120731/6843663.s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7-31 10:16
铁道部宣传片黑幕重重:1850万投资中700余万成了回扣

新华网 2012年07月30日 07:13:04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天价《中国铁路》宣传片黑幕重重

内部人士透露,1850万投资中700余万成了回扣

审计署不久前公布的铁道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显示,铁道部在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情况下,投资1850万元制作片头署名“张艺谋导演”的《中国铁路》宣传片,引发社会强烈关注。随着事件不断发酵,铁道部、张艺谋和宣传片的制作公司饱受公众质疑。

宣传片摄制的来龙去脉如何?张艺谋是否担任该片导演并收取费用?1850万元投资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一事件对我们有何警示《经济参考报》记者对张艺谋导演、铁道部、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当事各方展开调查,揭开“天价《中国铁路》宣传片事件”内幕。

总投资从1550万元升至1850万元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2009年,铁道部拟邀请张艺谋导演拍摄名为“和谐铁路”(后改名“中国铁路”)的宣传片,并通过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找到张艺谋。同年9月9日,张艺谋同意委托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拍摄制作这部宣传片。

据参与该片拍摄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该公司未经投标便从铁道部获得宣传片的投资款,“点名让张艺谋拍摄,便通过我公司直接找到他”。

经记者核实,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法定代表人张震燕,主要从事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和信息咨询,经营期限至2027年。

拿到张艺谋亲笔授权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与铁道部直属事业单位“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和谐铁路》宣传片委托摄制协议”。

记者几经周折从铁道部内部人士获得的这份协议显示:该宣传片拍摄制作的全部费用为1550万元,由“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分别在“创意方案”“拍摄”“后期制作”三个节点分三次支付给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片共分为10分钟、8分钟、5分钟、1分钟、30秒和15秒共6个版本;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张艺谋任导演,亲自完成拍摄创意文案、指导拍摄制作、完成编辑剪辑工作,并在片中署名“导演张艺谋”。

铁道部这位内部人士还透露,2010年,因该宣传片制作期延长、需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遂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在原协议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追加投资300万元,总投资调高至1850万元。

张艺谋收取250万元税后酬劳

张艺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铁道部和他本人之间从未就该宣传片签订任何协议,亦无任何资金往来,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这个项目的“中介”,分别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和他本人签订了合同。

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铁道影视音像中心”签订该片的摄制协议后,于2010年1月与张艺谋签订劳务合同。

这份劳务合同显示:张艺谋负责宣传片的创意及艺术风格,并作为总导演参加前后期制作;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张艺谋支付劳务费用为100万元人民币(税后)。

2011年1月,因追加10分钟不同版本,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这份补充协议除标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支付张艺谋150万元”外,还特别增加了“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得使用张艺谋的姓名、肖像进行任何商业宣传”的补充条款,但该条款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合同中“署名‘导演张艺谋’”的内容相悖。

张艺谋分两次收取250万元的酬劳是否缴税?北京市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税单和相关信息显示:张艺谋前后两次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47.3万元和70.5万元。

张艺谋说,他多次参加宣传片创意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题,我希望从人的角度贯穿、以艺术方式切入;画面,除了唯美还要自然,不能总是火车跑来跑去;音乐,要展现各地特色,在剪接的节奏上有乐感……但最终的交付完成片未经我审改便在高铁上播放,播放效果最多达到我最初构想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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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宣传片黑幕重重:1850万投资中700余万成了回扣

2012年07月30日 07:13:04 来源: 经济参考报

“黑幕”重重 检方关注

张艺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直到“天价宣传片事件”被曝光后,他才惊悉该片总投资竟高达1850万元。“2011年,审计署曾就该片进行调查,我提供了所有合同证据。现在回想,估计与该片投资额流向有关。”

那么,除张艺谋收取250万元酬劳(税后)和117.8万元税款外,其余1482.2万元的投资到底去向何处?

据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内部人士透露,除张艺谋的酬劳外,该宣传片的实际制作费用(含税)也就六七百万,剩余的700余万元有人拿了回扣。

这位内部人士还说,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做了1850万元的假账,如果有人查账,根本经不起查!

铁道部政治部宣传部的一位主管负责人透露,铁道部花费1850万元拍宣传片,就是冲着张艺谋来的,不然不会支付那么多钱。但作为“中介”的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欺骗了铁道部,其与张艺谋所签合同和与铁道部所签合同相悖,肯定做了很不光彩的事情,我们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至于1850万元,谁拿了好处,铁道部会彻查!”

“得知投资1850万元的宣传片是违规招标,我很惊讶,虽然我不知情也无法控制,但我必须反思,要对社会有一份责任。”张艺谋表示,国家如果对这笔违规资金作进一步处置,他将全面配合,接受监督。

记者28日从检察机关了解到,检方已查实“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向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先后共转账三次,总金额为1400余万元,与合同约定的1850万元不符,其余400余万元去向正在追查。7月上旬,曾担任铁道部宣传部宣传处处长、现任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的陈宜涵进入检方视线。7月中旬,陈宜涵与其丈夫、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因该宣传片事件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

宣传资金监管须加强

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下发的《关于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120万元以上的,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维律师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该项目未经招标、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也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故“铁道影视音像中心”与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应认定无效。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李维律师说:“具体到本案,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返还1850万元,而公司支付导演费、摄制费的损失,由北京新时刻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铁道影视音像中心’分担。”

不过李维表示,张艺谋获得的劳动报酬不需要返还“公司和张艺谋签订的合同,并不需要招投标,是双方真实的意向,该合同是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张艺谋已付出劳动,获得报酬是合法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次未经招标的“天价宣传片”事件,从根本上暴露出宣传资金等政府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不够细化,政府报给人大审议的预算里只有“类”和“块”,而真正体现资金流向的“项”和“目”基本没有。二是预算外资金太多,资金的体外循环过多。

“除依法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涉及滥用职权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徐焕东表示,现在不少地方和单位在拍宣传片,完全凭借官员个人的意愿和爱好,指定给某一个公司或个人。相关部门对此应加强监管,通过对典型个案的处理,警示其他的操作者不敢触及雷区。

受访专家指出,政府部门搞形象宣传片的冲动必须得到遏制。政府请明星拍宣传片,用公款追星,实际是给自己脸上贴金,这种华而不实的行为让老百姓很反感。政府工作不能自吹自擂,而要由群众说了算。(记者 周宁 毛伟豪 赵仁伟)

保存时间:2012/7/30
原标题:铁道部宣传片黑幕重重:1850万投资中700余万成了回扣 - 新华法治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7/30/c_112563564_2.htm

作者: lbgoo2012    时间: 2012-8-1 14:05
[s:84]
作者: qinl    时间: 2012-8-1 14:39
哀哉!所有人都在默认潜规则,名人,社会上的所谓有理想的官员,所谓德高望重的专家也是如此!
作者: twotigers    时间: 2012-8-1 16:00
每年春运场面多么壮观,还用得着花这么多钱去宣传?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8-1 17:11
新华网评:《中国铁路》咋拍出一个反腐版

新华网 网评 20120731 09:49:17 来源: 新华网

司马童

近期,铁道部出资1850万,署名张艺谋执导的5分钟宣传片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也引来一片骂声。据报道,除张艺谋的250万元酬劳外,该宣传片的实际制作费用也就六七百万,剩余的700余万元有人拿了回扣。铁道部官员也因此接受调查落马

700余万元的投资款项可能成了回扣,相关涉事官员先后接受调查纷纷落马”——铁道部《中国铁路》宣传片的拍摄资金流向悬疑,恰似一部连续剧,其剧情真相正被逐一揭开。媒体报道披露,根据合同约定,天价宣传片分别制作了“10分钟、8分钟、5分钟、1分钟、30秒和156个版本。而今看来,它的7个版本或许更加受人关注。

《中国铁路》宣传片何以出了一个反腐版?它的主创人员或者说最大功臣,显然应是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正是缘于起初针对1850万拍部铁路宣传片激起的网络质疑,国家审计署爆出的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拍摄猫腻,终于没像以往那样,很快成为了一种沉没的声音。而且,随着许多评论和报道的充分发酵天价宣传片的投资疑点要隐不易、欲瞒更难,汇成了一股民意昭昭的倒逼力量

根据其它渠道透出消息,近日,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和其妻(现任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事发前与天价宣传片有涉)陈宜涵相继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调查人员在其家中查获超过1000万元的现金和至少9件北京市房产证,再叠加上某中介文化公司涉嫌为宣传片做了天价假账,人们很难不产生诸多联想。

一部擅自打出知名导演的旗号天价投拍,实际运作资金又比账面投资少了700多万元的宣传大片,看似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碎了损公肥私、中饱私囊者的发财梦想。但稍作反省和深思,则又实在令人忧心不已——如此巨大的宣传投入,甚至是如此可疑的操作漏洞,当初是怎样轻易通过层层把关,最后又是凭啥轻松得到大笔一挥的?铁道部官员如今称:至于1850万元,谁拿了好处,铁道部会彻查。但愿如此!

《中国铁路》的7个版本宣传了啥?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三:一是对于某些披着宣传外衣的腐败勾当,须引起足够重视;二是公款支出的公开监督渠道,除了审计部门的一年一审,更应创造条件让公众来细察;三是一些知名人物要更加注重珍惜羽毛,别太容易因着些许小利而遭人算计,以至得不偿失。

保存时间:2012/7/31
原标题:新华网评:《中国铁路》咋拍出一个反腐版” - 新华评论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2-07/31/c_112578063.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8-1 17:11
新华网评:“天价宣传片”真相要早日揭开

新华网 2012年08月01日 09:43:02 来源: 新华网     李代祥

广受质疑的铁道部“天价宣传片”事件因涉事官员被立案调查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天价宣传片”真相能否因此揭开、类似资金管理漏洞究竟有多大等,人们对此更为关注。

从媒体报道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到复杂的利益攸关方。除了铁道部文联副秘书长等“内部人”和著名导演张艺谋外,还有“新时刻”与“铁道影视”等中间环节。1850元巨款,除了张艺谋公开声称取得了税后250万元的酬劳以及这一酬劳所应该支付的100余万元税款之外,剩余上千万元以什么名目进了谁的腰包、是否真有所谓的700万元“回扣”,还需早日查清。

现在看来,这起事件其实与片子制作是不是涉及张艺谋并无多大关系。甚至可以假设,如果不是张艺谋,而是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制作此片,事件可能还不会这么快就引起关注,从而迟迟暴露不了。从公众利益角度来看,这或许是“名人效应”的一大好处。

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已实施多年,节约财政资金的好处已有政府公布的数字作证,但“天价宣传片”事件再次暴露出制度在贯彻执行层面还存在诸多问题。这起事件中,是谁无视制度规定、又该如何追责,都应该尽快给公众一个说法。

其实,这起事件不过是近年来“天价”采购的一个缩影。“天价电脑”“天价U盘”“天价按摩椅”等等,广被质疑的“天价”采购不时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国家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在某些地方某些单位形同虚设。

“天价”事件的不时出现,背后原因是膨胀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我们期待“天价宣传片”事件的真相早日揭开,更期待这种违规采购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行为得到严厉查处,以儆效尤。


保存时间:2012/8/1
原标题:新华网评:“天价宣传片”真相要早日揭开 - 新华评论 -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comments/2012-08/01/c_112588047.htm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8-2 10:18
张艺谋导铁道部宣传片成本55万 央视提出尖锐批评

杜恩湖

人民网 2012年08月01日08:43    来源:华西都市报     

在报道中,央视全方位深入仔细地对张艺谋执导的天价宣传片进行全方面的报道。除了中国石化润滑油广告等几个广告外,张艺谋参与的诸多广告片均出现在张震燕广告片的名单中。


保存时间:2012/8/2
原标题:张艺谋导铁道部宣传片成本55万 央视提出尖锐批评--文化--人民网
http://culture.people.com.cn/n/2012/0801/c22219-18643492.html

附录 视频:

爱奇艺网http://yule.iqiyi.com/20120801/8fbe5309d2a54b67.html

酷六网:http://v.ku6.com/show/mqnuKPMk6oPXMxbQNm69aw...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2-8-3 09:38
警惕“宣传片冲动”(人民时评)

傅达林

人民网 2012年08月03日05:50    来源:人民日报     

一路狂奔的天价宣传片,暴露出公共财政投资监督制约的某些环节缺位,也反映出当下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宣传片冲动”问题,值得重视

铁道部的形象宣传片事件逐渐浮出水面。据披露,总计1850万元的投资中,实际制作费用(含税)也就六七百万元,700余万元被人拿了回扣。铁道部日前也证实,涉宣传片相关负责人已被立案调查。

700多万元的投资流向不明,暴露出公共财政投资监督制约的某些环节缺位,反映出的当下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宣传片冲动”问题,值得重视。

近年来,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纷纷引入企业形象片的营销模式。从忽视宣传到重视形象展示,是主动传播的一种姿态。事实上,一部优秀的形象宣传片无异于一张精彩名片,短短几分钟短片就可以向公众展示实力、塑造形象,增强知名度尤其是美誉度。然而,在这股“宣传片热”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警惕的现象:一些欠发达地区教师工资久拖难以解决,拍宣传片倒很痛快;明明小成本就能制作精美,却偏要迷信大导演、大明星的“大制作”;打着领导重视宣传片的旗号,虚构名目虚开账目,天价开支不受约束。

按说,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花在“刀刃”上,可以依靠强有力的预决算监督机制。但一方面,我国目前公共财政的约束力还有软肋,另一方面,少数地方和部门不受约束就拍板。于是,当“冲动”遭遇“软肋”,政府的预决算不但可能被浪费,还可能给寻租者留下空间。而打着给地方、部门树形象的正当理由,也使得违规违法行为更具隐蔽性,其危害也更大。欣慰的是,审计部门牢牢把关,一纸报告“拔出萝卜带出泥”,履行了其作为公共财政监督重要环节的法定职责,也让这部天价宣传片的投资成本核算及其运行细节浮出水面。无论是“糊涂账”还是其他什么账,教训都极为深刻。

近年来,中央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加大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力度,然而,公务宣传片的经费使用情况却往往在视线之外。这提醒我们,只有建立起更健全、更严格的公共财政投资监督机制,只有树立起“最好的形象宣传是实干实绩”,才有可能遏制这种不健康的冲动,堵住公共财政的漏洞。


保存时间:2012/8/3
原标题:警惕“宣传片冲动”(人民时评)--观点--人民网
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2/0803/c1003-18660157.html

作者: shztb    时间: 2012-8-4 11:55
专家腐败现在更猛
作者: hamtyb    时间: 2012-8-8 09:53
不想做什么评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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