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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对实施条例中几个关键词的异议? [打印本页]

作者: meng1998    时间: 2012-5-15 14:48
标题: 对实施条例中几个关键词的异议?
1、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请问何为占主导地位?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何为比例过大?
3、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可以不进行招标,政府采购法中,明确采购人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哪有资质可以自行建设,另外这个团体组织大部分也带官方性质的准事业单位。请问这里的采购人指哪些单位?
作者: fuyuan.li    时间: 2012-5-15 14:50
听听李小林老师在深圳的的录音就知道了
作者: meng1998    时间: 2012-5-15 15:06
哪里有比较完整的录音,可以下载?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5-15 16:01
还有一个问题:“控股”与“占主导地位”有何不同?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15 16:03
“控股”是客观存在的
“占主导地位”是主观存在的

个人谬论,哈哈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2-5-15 16:41
1、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占主导地位就是谁说了算。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比例过大,由审批部门说了算。
3、采购人是指实施采购行为的独立法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均不此类。
作者: meng1998    时间: 2012-5-15 16:53
那采购人还跟采购法中的不一致了?!
作者: bz黄河    时间: 2012-5-15 17:58
要不求甚解,否则自己就很纠结了,呵呵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2-5-15 18:09
标题: 回 学以致用 的帖子
学以致用:
“控股”是客观存在的
“占主导地位”是主观存在的

个人谬论,哈哈
有点意思。那么,按谁的“主观”呢?如何确定“占主导地位”呢?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2-5-15 18:25
51%是控股。
30%,20%,20%,20%10%:则30%是主导。
-----个人理解。
作者: gangshuibao    时间: 2012-5-15 18:37
中国特色。

需要领导或上级部门屁事吧?
作者: meng1998    时间: 2012-5-16 09:55
如果采购人是非国有企业,那还要公开招标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2-5-16 11:21
标题: 回 meng1998 的帖子
meng1998:如果采购人是非国有企业,那还要公开招标吗? (2012-05-16 09:55)
那就再看是否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16 13:41
标题: 回 汉瓦 的帖子
汉瓦:51%是控股。
30%,20%,20%,20%10%:则30%是主导。
-----个人理解。
(2012-05-15 18:25)
这样理解“客观存在”的东西就不对了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5-16 13:45
标题: 回 汉瓦 的帖子
汉瓦:51%是控股。
30%,20%,20%,20%10%:则30%是主导。
-----个人理解。
(2012-05-15 18:25)
不完全对,我待会回复你!
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2-5-16 13:53
神马叫控股?在司法实践中,“控股”的概念非常重要。很多同志的概念,就是简单多数即控股,这是错误的,马上发专题帖讨论!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2-5-16 14:09
标题: 回 首批招标师 的帖子
首批招标师:神马叫控股?在司法实践中,“控股”的概念非常重要。很多同志的概念,就是简单多数即控股,这是错误的,马上发专题帖讨论! (2012-05-16 13:53)
哈哈,客观存在的东西就不用讨论了
讨论下“主观存在”的东西,您看如何?
作者: dbzjj    时间: 2012-5-19 00:50
汉瓦表示的比较对
主导 就是虽然没超50%,但作为最大股东 必然起主导 当然如果其他全部都联合起来的话 这个主导有点问题了
作者: qinl    时间: 2012-5-19 08:27
标题: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还有一个问题:“控股”与“占主导地位”有何不同? (2012-05-15 16:01)
“控股”按持有股份比例来计算。
“占主导地位”未有股改的,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来计算。
持有股份和出资额并不等同,当然前者更科学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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